第八章 皮肤病的症状
皮肤病的症状是识别各类皮肤病的重要依据,而症状又可分为主观(自觉)症状和客观(他觉)症状两类,前者是患者的主观感觉,如瘙痒、疼痛和感觉异常等;后者是可以凭借体格检查观察到的各种皮肤损害。
一、主观症状
(一)瘙痒
瘙痒可作为皮肤病的主要症状(如疥疮、癣病、湿疹、接触皮炎等);瘙痒亦可能反映某些系统性的疾患(如糖尿病、黄疸、肝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等)。
(二)疼痛
疼痛的性质、程度及持续时间不一。一般有灼热感(如单纯疱疹)、刺痛(如周围神经炎、带状疱疹),灼痛(如皮肤平滑肌瘤、晒斑、结节红斑)、锥痛(如鸡眼)、撕裂痛(如手足皲裂)、抟痛(如球体瘤)及酸痛(如皮肌炎、嗜酸性筋膜炎、血管脂肪瘤)等。
(三)感觉异常
感觉异常有浅感觉减退或丧失(如麻风、股外侧皮神经炎),蚁走感(如皮肤神经官能症),感觉过敏(如带状疱疹、多发性神经炎)及感觉分离(如脊髓空洞症)等。
二、客观症状
(一)原发性损害
原发性损害是指由皮肤病本身直接引起的早期的病理形态改变。
1.斑疹
斑疹为局限性皮肤颜色的改变,既不隆起,也不凹陷,直径一般<1cm,超出此大小的称之为斑片,可有不同的形状和颜色。按其发生的病理生理基础不同,有红斑性(炎症性的,如接触皮炎、猩红热;非炎症性的,如血管痣、鲜红斑痣),出血性(淤点、淤斑如过敏性紫癜),色素性(色素沉着如雀斑、黄褐斑;色素减退如单纯糠疹;色素脱失如白癜风)。
2.丘疹
丘疹为高出皮肤表面的局限性实质性隆起,直径一般<1cm,超出此大小的称之为斑块。可有不同形状(扁平、圆或椭圆、半球形、锥形、多角形、脐凹形等)、质地(柔软、坚实;平滑、粗糙)、色泽(正常肤色、红色、褐色、黑色等)。按其发生的皮肤解剖部位,有表皮性(如扁平疣、神经性皮炎)和真皮性(如皮肤淀粉样变、发疹性黄色瘤);按其发生的病理生理基础不同,有上皮增生性(如寻常疣、色素痣),炎性浸润性(如皮炎湿疹、扁平苔藓),代谢异常性(如黏液水肿性苔藓、皮肤淀粉样变)及组织变性、变异(如弹性纤维假黄瘤、阴茎珍珠状丘疹)。介于斑疹与丘疹之间的称斑丘疹。
3.疱疹及大疱
疱疹及大疱为高出皮肤表面内含液体的腔隙性损害。直径<0.5cm的称疱疹,超出此大小的称大疱。有浆液性和血性之分,后者又称血疱。按其发生的解剖部位分,有角层下(如白痱)、棘层内(如单纯疱疹、寻常型天疱疮)、表皮下(如类天疱疮)、基板下(如获得性大疱表皮松解症)等。除获得性大疱表皮松解症(EBA)外愈后一般不留瘢痕。介于丘疹与疱疹之间的称丘疱疹。
4.脓疱
脓疱为含有脓液的疱疹,周围常有红晕。按其发生的解剖部位可分为角层下(如角层下脓疱病)、表皮内(如脓疱疮)、表皮下(如臁疮)等;按其发生的原因可分为感染性(如脓疱疮、脓疱型梅毒疹、牛痘)和非感染性(如脓疱型银屑病、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坏疽性脓皮病)。
5.风团
风团为短暂性局限性水肿性隆起,存在时间一般不超过24h,消退后不留痕迹。大小、形态不一,淡红、鲜红或苍白色(如荨麻疹)。由真皮深层及皮下过敏性水肿形成的巨形风团(如血管性水肿)可持续存在24h以上。
6.结节
结节为发生于真皮或皮下组织内的实质性块状物,可高出皮肤表面或隐藏于皮下仅可触及,圆形、椭圆形或不规则形,大小不一,直径一般在0.5~1cm,超出此大小的称斑块。按其发生的病理生理基础不同,有血管性(如皮肤变应性结节性血管炎、结节性多动脉炎),炎性浸润性(如寻常狼疮、孢子丝菌病、肉样瘤),代谢异常性(如结节性黄色瘤、皮肤钙沉着症),肿瘤性(如皮肤纤维瘤、血管脂肪瘤、恶性淋巴瘤)等。
7.囊肿
囊肿为发生于真皮或皮下组织内有一定囊壁结构,内含液体、半固体或其他成分的囊状损害(如皮脂囊肿、皮肤猪囊尾蚴病)。囊肿可隆起或仅可触及,圆形或椭圆形,触之有弹性感。
(二)继发性损害
继发性损害是指由原发性损害演变而来或由于治疗或机械性刺激因素所致的皮肤损害。
1.鳞屑
鳞屑为脱落的表皮角质层碎片。生理性的鳞屑常见于老年人,鳞屑细、薄;病理性的有的呈糠秕状(如花斑癣、单纯糠疹)、有的呈鱼鳞状(如鱼鳞病)、云母状(如银屑病)、破布状(如剥脱性皮炎型药疹),有的呈黄色油腻性(如皮脂溢性皮炎)等。
2.痂
痂(crust)为皮损表面的浆液、脓液、血液、坏死组织、细胞以及微生物等混合而凝结成的片状或块状物。其厚薄、色泽随其内含成分不同而异,有浆液性(如皮炎湿疹、带状疱疹)、脓性(如脓疱疮、Reiter病)、血性(如过敏性紫癜、白细胞破碎性血管炎)、坏死组织性(如坏疽性脓皮病、恶性组织细胞增生症)等。
3.浸渍
浸渍为皮肤经长时间浸水或受潮所致的表皮变白、松软、起皱的表现(如浸渍擦烂型稻农皮炎)。
4.糜烂
糜烂为疱疹或脓疱破裂或斑疹、丘疹遭抓或皮肤浸渍经摩擦等导致表皮缺损而露出的红色湿润面。损害浅表,愈后不留瘢痕。
5.溃疡
溃疡为皮肤真皮或皮下组织破坏所引起的缺损。大多由深脓疱(如臁疮)、脓肿(如疖)、结节(如寻常狼疮、孢子丝菌病)、肿块(如恶性淋巴瘤、树胶肿)等破溃所形成。其大小、深浅、形状、边缘随原发病而异。愈后均留下瘢痕。
6.抓痕
抓痕为搔抓引起的点状或线状表皮剥脱,有时深达真皮乳头层,其上有血痂。抓痕常见于瘙痒性皮肤病。
7.裂隙
裂隙为皮肤表面线形裂口,浅的限于表皮,称裂纹或皴;深的可达真皮甚至皮下,常伴疼痛及出血。裂隙好发于掌、跖、指(趾)关节部位(如手足皲裂)。
8.瘢痕
瘢痕为新生结缔组织修复溃疡所形成的表现,表面光滑无正常皮纹,亦无毛发及毛囊皮脂腺、汗腺开口,与正常皮肤分界清楚。如明显高出皮面的称肥厚性瘢痕(如烧伤愈后),表面菲薄下陷的称萎缩性瘢痕(如树胶肿愈后)。
9.萎缩
萎缩为皮肤组织的退行性变所致的皮肤变薄、光滑、失去正常皮纹的表现。有表皮萎缩(如硬化萎缩性苔藓)、真皮萎缩(如局灶性真皮发育不全)、皮下组织萎缩(如皮下脂肪萎缩)等。
10.苔藓样变
苔藓样变为局限性皮肤粗糙、增厚,伴皮纹沟嵴加深、变宽的表现(如神经性皮炎)。苔藓样变常因长期慢性刺激(搔抓、摩擦)所引起。
11.毛细血管扩张
毛细血管扩张为红色点状、线状、网状或树枝状表现,压之可退色(如激素依赖性皮炎、蜘蛛痣、遗传性出血性毛细血管扩张症)。由于皮肤浅表毛细血管扩张或细动、静脉呈持久性扩张所引起。
(祝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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