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为城市的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对城市管理部门进行绩效评估有助于保证管理主体对公众负责。随着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管理体制与机制不断演变,城市管理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因此,对城市管理部门的绩效评估的方式和方法也不断随之变化。本质上,设计合理的绩效评估系统应该包括以下七个基本环节:(1)识别要评估的项目;(2)阐释目的并确定所需结果;(3)选择评估标准或指标;(4)设立绩效和后果(成就目标)的标准;(5)监督结果;(6)绩效报告;(7)评估结果和绩效信息的利用,就城市管理的绩效评估而言,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建立城市管理绩效评估制度。依法行政是服务型政府的基础,对城市管理的绩效评价首先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具体而言,市政府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借助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使居民有明确的预期。
2.组成评估工作小组。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应该由城市管理的主管单位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同时引入无利益关联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具体的评估执行单位,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确定评估指标和评估办法。评估小组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讨论、拟定评估的具体方法,构建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指标体系,确保评估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4.完善评估结果的发布机制。评估结果应该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相应的媒体发布,让被评估单位及时了解评估结果,同时也接受广大居民的监督,保证评估程序与结果的公正性。
5.对评估结果和绩效信息的总结与思考。定期以表彰大会的形式表彰、奖励先进单位,总结交流城市管理的经验,增强竞争意识,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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