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精神病学相关概念
精神病学(psychiatry)是研究各种精神障碍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疾病的发展规律、治疗、预防以及康复的一门临床医学。
精神活动是人脑的功能,是人脑在反映客观事物的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复杂的功能活动。由于客观事物是不停地变化、运动着的,因此反映客观事物的精神活动也是在不断变化和运动的。精神活动包括认识活动(由感知觉、注意、记忆和思维等组成)、情感活动及行为活动。这些活动过程相互联系、精密协调,维持着精神活动的统一与完整。因此,存在决定意识,人的精神活动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和完善的。
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又称为精神疾病(mental illness),是指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包括各种生物学因素、社会心理因素等)造成大脑功能失调而出现感知、思维、情感、行为、意志,以及智力等精神运动方面的异常,需要用医学方法进行治疗的一类疾病。由于对精神疾病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社会偏见,所以在精神疾病的称呼上,目前以使用精神障碍为好。
精神卫生(mental health),或称心理卫生,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国内日趋流行并广泛接受的一个概念,其内容包括精神障碍的治疗、预防和精神卫生的知识普及。
精神卫生的定义和内容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精神卫生,是指研究精神疾病的预防、医疗和康复,即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早期发现、早期治疗;促使慢性精神病患者的康复,重新回归社会。广义精神卫生的内涵上,指不仅研究精神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防治,而且要探讨保障和促进人群的心理健康,提高个体承受应激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减少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发生。由此可见,精神卫生服务的对象、范围和任务,一方面是精神疾病的预防、医疗和康复;另一方面是提高和维护健康者的精神健康,以及提供和拓展精神医学咨询。
1948年,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宪章》中提出健康的定义是:“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和衰弱,而是保持体格方面、精神方面和社会方面的完美状态。”1978年,国际初级卫生保健大会在《阿拉木图宣言》中,又重申“健康不仅是疾病体弱的匿迹,而是身心健康、社会幸福的完美状态。”这一概念不仅阐明了生物学因素与健康的关系,而且强调了心理、社会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生理完美状态是指身体各系统无疾病。心理社会方面的完美状态是指一种持续的、积极的内心体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能有效地发挥个人的身心潜能和社会功能。至1990年时,世界卫生组织又将道德修养纳入健康的范畴。健康不仅涉及人的体能方面,而且也涉及人的精神方面,而道德修养是精神健康的重要内涵,包括:健康者不以损害他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具有辨别真与伪、善与恶、美与丑、荣与辱等是非观念,能按照社会行为的规范准则来约束自己及支配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新的健康概念告诉人们,健康不再是单纯的生理上没有病痛与伤残,而应该更广泛地涵盖生理、心理、社会及道德健康。这是一个整体的、积极向上的健康观。目前认为,健康的概念包括躯体的、心理的、社会的及道德的四方面完全安宁幸福状态。精神健康是一种超越无精神障碍的健康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每个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潜力,能够应付正常的生活压力,能够有成效地从事工作,并能够对其社区作贡献。
促进社会群体的精神卫生需要多部门行动,涉及一系列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或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重点应当是在整个生命期间促进精神卫生,确保儿童有一个健康的生命开端,并预防成年和老年期的精神障碍。
精神病学是临床医学中的一个分支,它的生理基础是神经科学;心理基础则与心理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密切相关。因此,最早的精神病学是与神经病学联系在一起的,随着它的成熟和发展,就从神经病学的学科中脱离出来。近50年来,随着医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和医学模式的改变,在精神病学中又不断细分出新的分支,如出现了老年精神病学、儿童精神病学、司法精神病学、跨文化精神病学等。同时,新的医学模式强调医学的服务对象是完整的、社会的“人”,人是生活在一定的自然、社会文化环境中,具有复杂心理活动的生物体,而来自社会环境的各种刺激形成人的复杂的心理活动,后者又通过各种生物学中介机制来影响机体的功能状态。
正由于上述原因,传统的、狭义的、以精神病学为基本观念的精神病学就受到冲击,现代精神病学包括的范围更广、内容更新,除了传统的研究内容外,还深入研究心理社会因素对健康和疾病的作用和影响,于是就出现了精神卫生这样一个新的范畴,它不仅指研究各类精神障碍的社会防治,而且也探讨了如何保障人群的心理健康,以减少和预防各类心理和(或)行为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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