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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疾病分类与诊断系统

时间:2023-05-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WHO公布的《疾病及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分类》,简称国际疾病分类,最早为法国的Bertillon提出的疾病死亡原因统计分类为ICD-1的雏形。1948年由WHO接手更名为《国际疾病、外伤与死亡统计分类》第6版,首次在第5章介绍了精神病。

二、国际疾病分类与诊断系统

随着精神病学事业的发展,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国家的学者都认识到必须改变过去分类上的混乱状态,他们迫切要求制定一个为多数人所能接受的和统一的分类系统,并认为这样一个分类系统将对比较不同地区精神疾病的流行情况、提高诊疗和科研水平、加强国际间的学术交流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WHO公布的《疾病及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分类》(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and Related Health Problems,ICD),简称国际疾病分类,最早为法国的Bertillon提出的疾病死亡原因统计分类为ICD-1的雏形。先后共出版了5版。1948年由WHO接手更名为《国际疾病、外伤与死亡统计分类》第6版,首次在第5章介绍了精神病。以后每10年修改一次,目前已出版到第10版(1992),简称ICD-10,包括各科疾病,第5章是关于精神障碍的分类,为欧亚多数国家所采用。

ICD-10第5章(精神障碍)根据不同需要,出版了几种版本。

1.临床诊断用版 对各种疾病都作了简单的描述,并提出了诊断要点(诊断指南),适合精神科临床医生使用。

2.研究用诊断标准 供精神科临床研究用,每种精神障碍都有较详细的诊断标准。

3.基层用版本 不是按疾病分类,而是列出一些症状或综合征,供基层全科医生使用。先分为6项综合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又分为较细的24项症状或综合征,每个症状或综合征都包括症状、诊断、治疗等内容。这24项症状或综合征是痴呆、谵妄、饮酒引起的障碍、药物滥用、吸烟、慢性精神病性障碍、急性精神病性障碍、痴呆、双相障碍、抑郁症、恐惧障碍、惊恐障碍、广泛焦虑、焦虑抑郁混合症、适应障碍、解离障碍、不明原因的体诉、神经衰弱、进食障碍、睡眠问题、性障碍、精神发育迟缓、多动障碍、品行障碍、遗尿症。

ICD-10 第5章主要分类类别如下:

F00-F09 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F10-F19 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及行为障碍

F20-F29 精神分裂症、分裂型及妄想性障碍

F30-F39 心境(情感性)障碍

F40-F49 神经症性、应激性及躯体形式障碍

F50-F59 伴有生理障碍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F60-F69 成人的人格与行为障碍

F70-F79 精神发育迟缓

F80-F89 心理发育障碍

F90-F98 通常发生于儿童及少年期的行为及精神障碍

F99   待分类的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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