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十全十美吗?
虽然,目前药物都经过科学、严格的重重筛选和试验,但是,至今还没有一种只治病而毫无不良反应的药物。基本上,所有的药物,在发挥其治疗作用的同时,都或多或少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不良反应。世界卫生组织(WHO)将药品不良反应(ADR)定义为:质量检验合格的药品,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一般来说,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分为下列7种。
副作用。就是药物在正常用量时所发生的与治疗作用无关的反应。如麻黄碱在止喘的同时,会兴奋中枢神经,引起失眠。止喘是它的治疗作用,失眠则为它的副作用。
毒性反应。因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而引起的反应。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能引起耳蜗前庭器官损害,导致平衡失调、听觉减退或丧失;服用氯霉素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
变态反应。俗称“过敏反应”,是由于受抗原或半抗原物质的刺激引起的机体组织损伤或生理功能紊乱等不正常的不良反应。如青霉素过敏引起休克,其中以迟发性过敏反应危险性更大。
继发性反应。指使用药物治疗所导致的不良结果。比如说,长期使用广谱抗生素会使肠道内敏感菌生长受到抑制,从而使不敏感的细菌、真菌大量繁殖,引发葡萄球菌肠炎或念珠菌感染等。
成瘾性。指病人对一些药物长期使用后所产生的依赖性。例如,吗啡类镇痛药,在停用后,病人会出现一系列精神和躯体的戒断症状,巴比妥类、地西泮类药物等均有成瘾性。
致畸作用。指孕妇在怀孕期间,因用药不当而造成胎儿畸形、四肢短缺等不良反应。尤其是怀孕的前3个月,细胞分裂处于活跃阶段,胚胎发育迅速变化,各器官系统处在最关键的分化阶段,这时的胚胎最易受药物的影响而致畸。
致癌作用。指人在用药后,药物或药物代谢产物可能会诱发机体致癌,像多环芳烃类物质和亚硝酯等,都是极强的致癌物质。
药物的不良反应有这么多,生病吃药不是自找麻烦吗?
人们不能因噎废食,十全十美包治百病的药物几乎不存在,而相对疗效较好、不良反应较小的药物却大量存在。
任何药物都有毒副作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关键是要在治疗疾病和控制毒副作用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既不能为了一味追求疗效而忽略药物的毒副作用,也不能因为惧怕毒副作用而不敢用药。只要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药物,便可以发挥其治疗作用,同时又避免较大的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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