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老年护理院模式
一、中国老年人护理模式
依据服务老年人的场所,目前我国老年人护理模式分为3种。
(一)家庭式护理
1.以家庭作为老年人护理服务单元,独立完成分期护理。此种模式符合我国传统伦理道德和老年人养老观念,成为老年人长期护理的主要模式并为人们所接受。此种模式已写入宪法,是有法律保障的护理模式。
2.老年人居住在家庭环境中,由家庭成员对老年人承担经济、生活和精神慰藉的全部责任,包括护理。
3.由于全国实行计划生育,多数家庭呈现“4-2-1”倒金字塔结构和出现“空巢家庭”,家庭式护理难以得到足够的照料。
(二)机构式护理
1.存在多种性质和形式的老年长期护理机构、老年公寓、老年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人服务中心等。
2.国家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根据老年人日常生活能力和需要,将机构中的老年照护分为:
(1)自理老人(一般照顾护理)。
(2)借助老人(半照顾护理)。
(3)介护老人(全照顾护理)。
3.老年护理机构分为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特别照顾护理服务三大类。
(三)社区-居家式护理
1.护理活动大都发生在老年人居住家庭和所在社区。
2.社区作为居家护理服务的基础平台,承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起着提供居家护理的重要作用。
3.服务内容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服务和精神慰藉。
二、老年护理院服务模式及其分类
(一)概念
1.传统认为老年护理院的重点是为治愈老年患者的疾病而采取的护理措施,目的是保全生命,恢复患者的生理功能。而现代老年护理院工作的目的是为身体或者精神上不能独立照料自己的人提供广泛的医疗和非医疗服务,尽可能长久地维持和增进身体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2.新的老年护理院服务模式有别于传统的老年病护理。
(1)它从老年人身心、社会、文化的需要出发,去考虑他的健康问题及护理措施,解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
(2)让老年人及其照顾者共同参与护理活动,适时给老年人及其照顾者以护理知识技能的教育及监督指导,而不是让老年人被动接受护理,从而避免心理上产生“无用”的压力。
目前,老年护理院服务模式已经由“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模式”转向了“以人为中心、以健康为中心的全人护理模式”。老年护理院老人的护理目标是“延长老人的寿命,减少病痛,增强自我照顾能力,对濒死病人保持并提高其舒适和尊严”。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作为老年护理的最终和最高目标,同时也作为护理活动效果评价的一个有效判断标准。
(二)护理院服务模式的主要类型
护理院服务模式在我国形式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型。
2.专业机构举办型。
3.综合性医院举办型。
4.社会福利院型、老年公寓型。
5.其他。
三、老年人生活质量
1.生活质量的含义。
生活质量(Quality of Life,QOL)又称生存质量或生命质量。全面评价生活优劣的概念,通常是社会政策与计划发展的一种结果。生活质量有别于生活水平的概念。生活水平回答的是为满足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而消费的产品和劳务的多与少,生活质量回答的是生活得“好不好”。生活质量须以生活水平为基础,但其内涵具有更大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它更侧重于对人的精神文化等高级需求的满足程度和对环境状况的评价。
2.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含义。
年龄在60岁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在社会环境中生存的状态以及享受物质文化生活的程度,实现自我需要的层次高低等,是一个社会学概念。生活质量是全面反映一个人健康水平的综合指标,我国应建立一套具有中国特色、适合中国国情的比较完善的老年人生活质量评定量表,关注并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3.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内容。
1)老年人。
(1)概念:我国界定60岁及60岁以上的公民为老年人。
(2)主要影响因素:包括消费水平与消费结构、健康状况与医疗卫生水平、家庭结构与家庭规模、社会服务体系、家庭和社会对老年人的态度、相关社会政策等。
(3)目前状况:中国老年人生理、心理功能退化;疾病增多,每位老年人平均患有6种疾病;自理能力下降,非自理比例大幅攀升,需长期照护的比例增多。
2)高龄老年人。
(1)概念:80岁及80岁以上的老年人称为高龄老人。
(2)目前状况:中国高龄老人的生理健康和日常生活功能状况相对较差,从综合生活质量考察,女性高龄老人、100~105岁组老人和农村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偏低。提示政府、社会和家庭应该更多地关心和帮助这部分高龄老人。
3)“空巢”老人。
(1)概念:一般是指子女离家后的老年人。
(2)目前状况:“空巢”老人由于身体健康受到慢性病的严重威胁,加之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缺乏日常生活照料和情感上的慰藉,心理上倍感孤独、寂寞和被遗弃感,空巢老人家庭满意度差者占45.8%。同时还应认识到“空巢”家庭的高龄化趋势,缺少生活照料、子女亲情和精神慰藉的问题会更加突出。因此,对高龄空巢老人的关爱尤其重要。
4.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测评体系或方法。
(1)衡量生活质量客观指标:反映一国或地区社会经济和人口生活质量发展程度的综合指标值ASHA、物质生活质量指数PGLI、人类发展指数HDI,主观指标有生活满意度、主观幸福感SWB等。
(2)我国老年人生活质量测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健康状况、日常生活功能、家庭状况、社会交往、经济状况、心理健康状况、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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