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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护理院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3-05-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岗位职责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老年护理工作内涵的延伸和老年护理院管理的发展而进行调整、充实和发展。1.为使在遭遇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度过,老年护理院要有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6.老年护理院应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功能、任务、规模,设定储备在区域性灾害与应急事件时的食物、医药品的品种与数量。

第三节 老年护理院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护理管理制度

根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规定,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等,老年护理院应制定护理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制

1.护理岗位责任制是按照护理人员行政职务、业务技术职称制定的不同职责范围和行为规范。

2.岗位职责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老年护理工作内涵的延伸和老年护理院管理的发展而进行调整、充实和发展。

(二)一般护理管理制度

1.一般护理管理制度是指护理行政管理部门和科室护理人员需要共同贯彻执行的有关制度,主要包括病人出入院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与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探视与陪伴制度、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报表制度、会议制度、护理文件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护理查房制度、药品及仪器物品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等。

2.分级护理制度。

(1)新病员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3次,连续3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人每隔4小时测1次。

(2)一般病人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1次,每天问大小便1次。

(3)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及体重1次,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4)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5)特别护理:病情危重,需要随时进行抢救的病人,派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制定护理计划,预防并发症,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

(6)一级护理:重症病人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病人需在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30分钟巡视1次;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更换体位、擦澡、洗头,预防并发症。

(7)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员。需让其适当地做室内活动,在生活上给予其必要的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1~2小时巡视1次。

(8)三级护理:一般病员。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根据病情参加一些室内、外活动。

3.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病房护士实行1周倒班1次,3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人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人和新病人,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老年护理院用品损坏、遗失簿。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做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须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忙乱。

4.查对制度。

(1)护士临床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务、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要注意配伍禁忌。

5.护理查房制度。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和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三)护理部门工作制度

1.护理部门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实行三级管理,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进行垂直领导,或实行总护士长与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

2.护理部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奖惩等有关事宜。

3.护理部定期讨论在贯彻老年护理院护理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护理部门有年计划、季度计划、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

5.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6.健全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汇总科护士长、护士长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服务。

8.全面负责护理质量控制工作。

9.组织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将护理质量控制的信息传达到科室,传递至各级各类护士。

10.组织定期不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如护理部例会、夜班督导交班会、护士长例会、全院护士大会等。

11.定期对护理人员岗位技术能力进行评价。

(四)老年护理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声,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对老年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老年护理病房工作。

5.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7.患者必须穿老年护理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五)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其是对护理技术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质量等方向所做出的规定,是护理技术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基础技术操作规程和老年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二、老年护理院行政管理工作制度

(一)老年护理院办公室制度

1.老年护理院办公室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部、住院部、后勤保障部的人员配置,指导职能科室的信息、资料、档案收集工作。

2.耐心接待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落实,在接待病人及家属咨询、医疗保险等咨询时,办公室人员须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诚恳,耐心解答,提高老年护理院服务的满意度。

3.配合老年护理院领导做好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及岗位聘用工作。

4.加强信息资料计算机管理,及时向院领导提供老年护理院医疗护理服务的各种信息、资料、数据,为领导正确决策护理院的医疗护理服务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5.定期检查各科室的安全防范设施,杜绝隐患,确保一方安全。

6.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定期检查督促职能科室的组织落实情况;并做好新进职工上岗培训工作。

7.安排和落实院内召开的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精神,老年护理院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医疗护理机构医疗护理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2.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

3.公示要以“竖得起、看得清、留得住”为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损坏的地方。

4.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变更。

(三)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制度

1.为方便患者医药费用的了解和查询,对住院患者费用实行“一日清”制度,或提供计算机网上实时查询。这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增强患者诊疗信息透明化,提高病人对每日诊疗费用的可信度。

2.老年护理院应该向住院患者提供“一日清”服务,或计算机网上查询,包括每一笔医药费用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3.患者出院时,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

(四)社会监督制度

1.老年护理院内应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老年护理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五)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老年护理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老年护理院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老年护理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岗前教育制度

1.老年护理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周。

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护理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老年护理院情况;现代护理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

(七)老年护理院应急管理制度

1.为使在遭遇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度过,老年护理院要有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管理预案文件,并定期组织演练。

3.院长是实施“老年护理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者,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中层干部需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4.建立紧急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程序。

5.设置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

6.老年护理院应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功能、任务、规模,设定储备在区域性灾害与应急事件时的食物、医药品的品种与数量。

7.对各种人员如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他来院人员等,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要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措施,要有明确的主持的职能部门。

三、医疗业务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老年护理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龄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施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老年护理院,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不能确诊的疑难重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老年护理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6.门诊实验室检查、放射科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7.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8.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9.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健康教育,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0.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二)处方制度

1.老年护理院及医师、药师都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3.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4.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及处方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6.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7.处方一般用钢笔或蓝色或蓝黑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需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8.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9.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10.一般处方保存1年,毒、麻处方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1.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的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2.药剂师(药剂士)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审核,定期对处方进行用药分析,并将意见及时向全体医师通报;有责任向医师提供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信息,并给予用药指导。

13.本制度所指的处方含意,包括在门诊、住院的医师所开具的各类处方及下达医嘱中的药物治疗医嘱。

(三)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3)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5)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6)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时记载,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7)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8)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9)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0)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11)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12)死亡记录除包括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5.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四)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2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线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月进行1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五)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7.通过老年护理院HIS系统下达医嘱的医院,要有严格授权体制与具体执行时间记录。

(六)感染管理制度

1.老年护理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护理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护理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建立健全老年护理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老年护理院感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老年护理院要制定和实施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老年护理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老年护理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护理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老年护理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老年护理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院内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老年护理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七)护士工作制度

1.护工上班时必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病房内不准吸烟。

2.在护士长管理和护士指导下进行职责范围内工作。

3.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执行病室各项制度,不可擅离岗位。

4.只可担任病人的生活护理,绝对不允许替代护士做一些治疗性工作。

5.在病室中,必须做到五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拿放物品轻、关门窗轻),不可带亲友在病室闲谈和留宿。

6.必须主动关心体贴病人,认真观察,病情有变化及时向护士汇报。

(八)理疗科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老年护理院(理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凡需理疗者,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经理疗科医师检诊后,确定治疗种类与疗程。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交代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4.理疗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病房,了解病情,观察疗效,介绍理疗方法,更好地发挥物理治疗作用。对不能搬动的住院病员,可到床边会诊及治疗。

5.疗程结束后,应及时作出小结,存入病历供临床科参考。需继续治疗时,应与理疗科研究确定。因故中断理疗,要及时通知理疗科。

6.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员身上一切金属物,注意地面与病员的隔离。病员和操作者在进行治疗时,切勿与砖墙、水管或潮湿的地板接触。所有高频机器应避免与地面接触。超高频率治疗器材,电疗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完善,板极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大型超短波禁用单极法。下班时,所有理疗器械一律切断电源。治疗中病员不得触摸机器。

7.爱护理疗仪器,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定期检查维修,要避免震动损坏。理疗机器每次治疗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

8.体疗病员,由体疗医师及技术人员根据病情决定体疗种类,并对病员介绍治疗作用及注意事项。

(九)药剂科工作制度

1.药剂科是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的职能性。

2.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3.具体负责药品采购、保管、分发、调剂、制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物管理工作。

4.应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定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执行。

5.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6.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7.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面向临床的服务意识。积极倡导和鼓励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开展临床药学服务。

8.建立临床药师制度,开展专科的临床药师工作。

四、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老年护理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院务公开目录制定及信息发布工作。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信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5.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医务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负责老年护理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的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

2.负责实施老年护理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4.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8.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9.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10.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人事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国家人事工作政策,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制度和有关规定,承担老年护理院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重点对象是直接影响老年护理院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卫生技术人员。

2.定期讨论在为老年护理院贯彻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根据老年护理院功能任务与床位设置,与相关职能部门与诊疗科室负责人,按照国家规范,编制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配置计划,报经院长批准之后执行。

4.掌握熟悉国家规范,制定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技能要求,任用或聘用合法的技术骨干,使其技术人员梯队适应医院功能任务的需要。

5.与相关职能部门与诊疗科室负责人联合组织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定期技术评价,决定其是否能适宜本岗位继续任职,是否能为患者提供质量保障、安全的服务。

6.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意见。

7.担任人员调出、调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离职休养工作。

8.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

9.收集、整理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四)财务科长的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领导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医疗任务的完成。

2.贯彻国家财政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遵守国家财政纪律。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相应的部门管理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

3.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具有合理的组织收入。根据老年护理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各项开支,监督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率效果性。

4.根据老年护理院收入增减因素和事业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预算,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和上报预决算。

5.按照老年护理院财务管理需要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合理设置财务人员工作岗位,按照老年护理院会计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

6.对老年护理院的财务工作进行研究、布置、检查、总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财务制度。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有效。

7.保证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材料、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并经常清查库存,克服浪费和物资积压,以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

8.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组织好单位的奖金分配工作。

9.按照国家物价制度,做好本单位的物价管理工作。

10.定期和不定期对单位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向老年护理院管理层提供全面、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对修建工程、大型设备购置、对外投资,从财务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11.负责老年护理院的经济管理及其他有关财务制度之掌握和财务管理工作。

(五)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科主任是本科服务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在为老年护理院贯彻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提供后勤系统支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有责任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4.负责组织领导财务管理、物资供应、设备维修、病员膳食、职工食堂、房屋修建、院容整顿、交通、电话和生活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六)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缮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2.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4.每月终负责向医技科室催送月报表,分别进行登记。

5.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保管好医疗统计资料。

(七)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例讨论会。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9.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八)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九)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在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1.按照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完成到相关临床及医技科室轮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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