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疾病的原因
疾病的原因是指能够引起某一疾病的某种特定因素。引起疾病发生的原因很多,可概括地分为外界致病因素和机体本身因素两部分。
(一)外界致病因素
1.生物性因素 是最常见的致病因素,它包括各种病原微生物(细菌、病毒、真菌、立克次体、螺旋体等)以及寄生虫(原虫、蠕虫等)。它们能产生某些毒素、酶类或代谢产物,引起组织细胞损伤,有的还可造成传染病的流行。生物性因素作用于机体后是否引起发病及发病后疾病的轻重,往往取决于病原体致病力的强弱与侵入宿主机体的数量、侵袭力、毒力以及它逃避或抵抗宿主攻击等因素,其中机体免疫功能降低是促使许多感染性疾病发生的重要条件。
2.物理性因素 致病的物理性因素包括机械暴力、温度(高温与低温)、电流、电离辐射、气压(高气压与低气压)等,这些因素可造成机体的创伤、烧伤、冻伤、电击伤、减压病、辐射病等。物理性因素能否引起疾病以及疾病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因素本身的作用强度、作用时间和作用部位与范围,没有明显的选择性。
3.化学性因素 无机和有机的化学物质包括治疗用药,达到一定剂量时均具有毒性,可使机体中毒甚至死亡。不少化学性因素对机体的组织、器官有一定选择性,并与毒物的性质、剂量有关,如化学毒物中砷、汞主要引起肾脏损害,四氯化碳主要损害肝脏,一氧化碳可与血红蛋白结合而丧失其携氧能力,有机磷、氰化物即使剂量很小,也可导致机体严重损害或死亡。
4.机体必需物质的缺乏或过多 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有赖于必需物质的维持。例如,人体必需的水、无机盐、维生素、蛋白质、脂肪、糖、氧以及某些微量元素等,这些物质的缺乏或过多均可引起疾病。如儿童缺乏维生素D时,可引起钙的吸收障碍而导致佝偻病;食物中缺乏碘,可引起甲状腺肿大。营养过多也可产生疾病,如长期摄入热量过多可以引起肥胖病,摄入维生素A和维生素D过多可引起中毒,氧吸入过多可以发生氧中毒等。
(二)机体本身因素
1.遗传性因素 遗传物质改变可以直接引起遗传性疾病。例如,基因突变引起分子病(苯丙酮尿症、白化病等),染色体畸变引起染色体病(先天愚型)。遗传因素的改变也可使机体具有遗传易感性,容易发生某种疾病。迄今已发现的遗传性疾病有许多种,包括畸形、性发育异常、某些代谢性疾病和免疫性疾病等。
2.先天性因素 通常是指在出生前胚胎发育过程中,受到某些有害因素的作用,使胎儿患有某种疾病。如母亲在妊娠早期感染了风疹病毒,胎儿易发生先天性心脏病或其他畸形。有的先天性疾病是可以遗传的,如先天愚型;有的先天性疾病并不遗传,如先天性心脏病。
3.免疫性因素 完整的和平衡的免疫系统对维持机体的健康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任何原因引起机体免疫反应低下或缺陷时,都可能患免疫缺陷病(如艾滋病)、容易发生各种微生物感染和恶性肿瘤。任何原因引起机体免疫反应异常强烈或变异,都有可能患变态反应性疾病(如青霉素过敏等)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全身性红斑狼疮等)。有些免疫性疾病与遗传因素有关。
4.精神、心理和社会因素 近年来,随着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换,精神、心理、社会因素的疾病越来越受到重视。精神因素如长期的忧虑、悲伤、恐惧等不良情绪和强烈的精神创伤在某些疾病的发生中起重要作用。例如,高血压病或消化性溃疡的发生,可能与长期精神过度紧张有关;长期的劣性刺激或精神负担可使人发生神经衰弱,甚至发生精神分裂症。在这方面,个体特点是非常重要的,同样的精神刺激,对有些人并无显著影响,而对另一些人却可造成某些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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