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疾病发生的共同机制
疾病发生的共同机制是指参与很多疾病发病的机制,因此它不同于个别疾病的特殊发病机制。发病机制是病理生理学的核心内容,主要指疾病时的功能、代谢和形态结构改变,即疾病变化何以发生的原理和这些变化之间以及它们与疾病的种种外部表现之间的内在联系。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疾病发生共同机制的研究逐渐地从系统水平、器官水平和细胞水平深入到分子水平。
(一)神经机制
疾病时继续发生的各种变化,除病因的直接作用外,大部分在本质上是生理调节活动在新条件下的表现和延续。神经系统在介导这种应答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神经反射引起相应的功能和代谢变化,如腹部钝伤可通过迷走神经反射引起心搏停止;缺氧时动脉血氧分压降低,通过刺激颈动脉体和主动脉体化学感受器反射性地引起呼吸运动增强。
通过对神经系统的直接作用引起调节障碍而发生相应的病理变化。神经系统疾病特别是颅脑病变和内环境紊乱等各种致病因素和它们引起的病理变化,都可能引起神经系统的损害或调节功能障碍而引起相应脏器的变化,如肌肉抽搐、麻痹、萎缩,中枢性尿崩症,呼吸或循环障碍等。有些致病因素则可通过对神经递质合成、释放、摄取、分解以及与受体结合的影响,干扰神经系统的功能而导致疾病发生,如肉毒杆菌毒素可抑制乙酰胆碱的释放,箭毒可阻断乙酰胆碱与运动终板受体的结合,从而导致肌肉麻痹甚至呼吸肌瘫痪。
通过对大脑皮质功能的影响引起精神活动和器官功能障碍。各种社会、精神和心理致病因素可引起大脑皮质功能紊乱,不但可导致精神、心理障碍,如精神分裂症、变态人格等,还可导致皮质下中枢功能失调,影响自主神经的调节功能,引起内脏器官功能障碍,如高血压病、溃疡病等。
(二)体液机制
体液不仅构成细胞的内环境,而且是化学信息物质的载体和传递路径。许多致病因素可通过体液量和成分的改变而普遍地影响各器官组织的功能和代谢。有些致病因素则可通过对内分泌器官、神经内分泌和免疫系统的影响而引起靶器官的功能和代谢活动变化。此外,有些致病因素本身也可通过体液的循环流动而在体内扩散蔓延。
(三)细胞机制
致病因素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组织细胞,造成细胞功能、代谢障碍和组织损伤。有些病因(如理化因素)可直接无选择性地损伤组织细胞;但有些病因(如病毒、疟原虫等)又可直接侵入细胞有选择性地损伤组织细胞。致病因素引起细胞损伤除直接的破坏和损伤的细胞释放出的一些活性物质,即局部激素或称旁分泌素,作用于邻近细胞并引起相应的局部反应外,主要表现为细胞膜功能障碍和细胞器功能障碍。细胞膜功能障碍中目前对膜上的各种离子泵最为重视,当离子泵主动转运功能失调时,细胞内外离子失衡,造成细胞内Na+、Ca2+过量积聚,使细胞水肿甚至破裂死亡,这是导致有关器官功能障碍的重要机制。细胞器的功能障碍中尤以线粒体最重要,在有关病因作用下,线粒体氧化还原电位下降,致使能量生成不足,造成细胞功能严重障碍。能量生成减少还可以抑制环磷酸腺苷(cAMP)的生成,使依赖cAMP作为第二信使的激素不能发挥其调节作用,最终导致细胞死亡。
(四)分子机制
研究疾病时发生在分子水平的病理变化机制的学科,称为分子病理学。广义的分子病理学研究所有疾病的分子机制,狭义的分子病理学则是研究生物大分子特别是核酸、蛋白质和酶受损所致疾病的分子机制。其中由DNA的遗传性变异所引起的疾病称为分子病。遗传因素或环境因素(电离辐射、病毒和化学致癌物质等)可导致蛋白结构改变,从而引起酶缺陷所致的疾病、受体缺陷病、膜运转障碍、血浆蛋白或细胞蛋白缺陷病等。近年又提出,外部信号甚至可以启动细胞内的某些基因引起细胞的主动死亡过程,称为细胞凋亡或细胞程序死亡,也属于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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