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急救的原则
近几十年来,随着工业化及生态环境的破坏,自然界气候的变化,城市内高密度的居住环境,交通和旅游事业的蓬勃发展,突然发生的灾害及伤害事故不断增加。如地震常造成多发伤、感染;洪水及海啸造成溺水、眼病、皮肤病、急性胃肠道传染病;火灾造成烧伤、感染、挤压伤及休克;交通事故造成多发性创伤等。对以社区为工作范畴的全科医学来说,也许有的急症可以在社区处理,但许多急症必须转运到医院治疗。然而,快速有效的院前急救可使人员的伤亡减少到最低限度。
院前急救也称初步急救(first aid),主要包括现场急救和途中运送。
(一)时间就是生命
全科医师在现场抢救时应强调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通过患者的症状搜寻和认识致命的问题,发现或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况,采取紧急措施挽救和维持生命,而不应像专科医师那样首先去明确疾病的诊断,寻找支持诊断的依据,然后再施以治疗。
(二)判断伤情
在火灾、交通事故、地震、海啸、空难、暴风雨、泥石流、化学事故等大的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时,往往因伤员太多而救护力量不足。全科医师应与急救人员合作,首先检查伤员的意识、体温、脉搏、心率及血压、呼吸等情况,瞳孔的大小与对光反应,肺部有无啰音等,并按此将伤情分类。伤情可分4类:①绿色为生命体征正常,轻度损伤,能步行;②黄色为中度损伤;③红色为重度损伤,收缩压<8 kPa(60 mmHg),心率>120次/分,有呼吸困难及意识不清;④黑色为遇难死亡伤员。应分别将红、黄、绿、黑4种不同的标记挂在伤员的胸前或绑在手腕上。对轻度损伤者给予就地处理后,可留在社区诊所或家中继续观察、随访。对中、重度伤者必须进行初步的现场急救,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的固定等,再尽快送往附近的专科或综合性的大医院抢救治疗。
(三)脱离现场
现场急救的主要目的是去除威胁受伤者生命安全的因素,然后再采用其他抢救措施。因此,全科医师应与救护人员通力合作,帮助伤员迅速离开现场。如火灾的受伤者,可以就地打滚,用身体压灭火苗或用棉被、毯子、大衣等覆盖以隔绝空气灭火。在对电击伤者急救时,必须利用现场不导电的物件,挑开引起触电的线路,关闭开关及拉下电器设备插头,使伤员脱离电源。而遇一氧化碳中毒者,应尽快使患者脱离现场,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新鲜空气等。
(四)紧急处理
现场急救的关键是心肺脑复苏,保持呼吸道通畅,包扎止血,骨折固定等。全科医师在现场应做到以下几点。
1.简要、重点询问病史 向伤者及事故目击者询问受伤的时间,受力的方式,撞击部位,有否昏迷等病史。
2.迅速判断有无威胁生命的征象 全科医师抵达现场后应先做快速、全面的粗略检查,及时发现伤者神志、瞳孔、呼吸、心跳、血压及出血情况。优先处理下述3种凶险情况:呼吸道阻塞、出血和休克。心跳、呼吸停止者,应立即施以胸外按压、吸氧、人工呼吸、静脉内药物注射等心肺复苏;神志昏迷者,应保持呼吸道通畅,并观察和记录神志、瞳孔、呼吸、脉搏和血压的变化。
3.防止窒息,保持气道通畅 及时清除口咽异物,吸净气管、支气管中的血液和分泌物。昏迷患者可用口咽通气管,必要时可气管插管,予以辅助通气。
4.外出血 立即予以包扎、止血。如面色苍白、皮肤湿冷、脉搏微弱、血压偏低,为低血容量性休克,应迅速建立2条静脉通路,快速输入生理盐水或乳酸林格液1 000~2 000 ml。
5.骨折的处理 四肢长骨骨折可用小夹板、树枝及木棍、板等固定。固定的范围要超过骨折的上、下关节,以减轻搬运过程中的疼痛及周围软组织、血管、神经的进一步损伤。
如社区条件许可,开放性骨折应尽早清创,以免伤口再污染,增加继发急性骨髓炎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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