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现场急救和药品的条件有限,全科医师在现场对伤病员进行初步处理及建立有效的呼吸与循环后,应将部分患者转运到就近的医疗单位或专科医院,使患者获得进一步的治疗及检查。各种中毒者,经处理后症状好转,但仍需转院明确毒物的性质。
一、全科医师应适时地将伤病员转诊
因现场急救和药品的条件有限,全科医师在现场对伤病员进行初步处理及建立有效的呼吸与循环后,应将部分患者转运到就近的医疗单位或专科医院,使患者获得进一步的治疗及检查。
转诊指征如下。
(1)在地震、火灾、车祸等事故中,按伤情应分批转运。
(2)因溺水、重度电击伤及因其他原因引起心搏骤停者,在现场经心肺复苏,生命体征平稳后,宜及时转诊。
(3)因休克,意识障碍,呼吸困难,心、脑血管病,大出血和重度烧、烫伤者。
(4)多发性创伤及骨折者。
(5)各种中毒者,经处理后症状好转,但仍需转院明确毒物的性质。其中中、重度一氧化碳中毒者,应送往专科医院进行高压氧治疗。
(6)被毒蛇、毒虫、动物咬伤者,现场进行伤口处理后,应紧急转送至综合性医院进一步治疗。
(7)对眼、气管、支气管异物,全科医师处理困难者需立即转入专科医院治疗。
(8)原因不明的晕厥、癫$、咯血、呕血等经全科医师治疗后,症状缓解或消失,仍应转诊以明确诊断。
(9)高热疑为重症感染、烈性传染病者,在给予降温的同时,应积极组织转院。
(10)腹痛原因不明、症状未缓解者;随访过程中腹痛程度发生变化,病情有反复者。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