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分次照射中的时间-剂量因素
在设计和变更肿瘤放疗计划时,必须协调每次剂量的大小、照射的间隔时间及总的治疗时间,这是要考虑的首要条件。
一、每次剂量
每次或每天以1.8~2.0 Gy的常规照射剂量是目前常用的治疗计划。由于后期反应组织具有分次照射敏感性(图1-2),故降低每次照射剂量就会增加后期反应组织辐射耐受性,增殖较快的肿瘤组织基本上与早期反应组织相仿。相反,增大每次照射剂量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期并发症,这已在临床上得到证实。
每次照射剂量的变化和总剂量的相互关系可用图1-3的方式来表示。在图1-3(a)中,后期反应组织经单次照射后的细胞存活曲线较早期反应组织弯曲;图1-3(b)显示当每次剂量从B降低到A时,在早期反应组织中,等效总剂量变化很小;而在图1-3(c)中可看到,后期反应组织中等效总剂量改变却很大。
图1-2 早期和后期反应组织剂量等效曲线
图1-3 每次照射剂量变化和总剂量的相互关系
二、照射间隔时间
两次照射的间隔时间取决于靶区内后期反应组织需多长时间才能完成亚致死性损伤的修复,否则,会产生严重的并发症。早期反应组织如小肠上皮细胞一般在射线照射后3~4小时就已完成细胞的修复,其T1/2为30分钟左右。而后期反应组织完成细胞修复的时间比早期反应组织要长得多,如脊髓需要24小时,T1/2为2.4小时左右。不同类型的后期反应组织,其T1/2是不一样的。若以T1/2=1.5小时考虑,如肺组织等,那么,分次照射时必须至少相隔6小时,这样使94%的细胞损伤得到修复,又不会增加太多机器及工作人员的负担。若后期反应组织T1/2较长,如中枢神经系统,由于相隔6小时尚不能使细胞损伤产生完全性修复,因而在设计治疗计划时必须要作剂量纠正。
三、总的治疗时间
经典放疗认为,延长治疗疗程及提高总剂量能提高疗效。其主要根据是认为在放疗期间,肿瘤细胞不会产生增殖。但实际上,肿瘤经射线照射后一方面表现为肿块退缩,另一方面,又促使肿瘤内的干细胞加快增殖,这相似于早期反应组织。虽然,增加总的治疗时间能减轻正常组织急性反应,但却能降低大部分肿瘤的控制率。这一现象已在临床头颈部肿瘤治疗中得到了证实。因此,为了克服肿瘤干细胞的增殖,放疗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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