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 确定护理目标
护理目标是针对护理诊断提出的。设置目标可以帮助护理人员明确工作的方向,指导护理人员为达到目标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并且在护理程序的最后一步即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价时,可以将目标作为评价的标准。
3.3.2.1 目标的种类
根据实现目标所需要的时间长短,将目标分为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
(1)短期目标是指在相对较短的时间(一般指一周内)内可达到的目标。如“24h内患者可自行排尿”等。
(2)长期目标是指需要相对较长时间(数周或数月)才能实现的目标。如“住院期间患者皮肤保持完整”,“3个月内患者可以独立行走500m”。
3.3.2.2 目标的陈述方式
目标的陈述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成分:主语、谓语、行为标准、条件状语及评价时间。陈述公式常为:主语+谓语+评价时间+条件状语+行为标准。
(1)主语是指护理对象或护理对象机体的一部分。在陈述目标时,有时目标的主语可以省去,但其逻辑主语一定是护理对象或其机体的一部分。
(2)谓语是指护理对象将要完成的动作,也就是行为动词。
(3)时间状语是指护理对象完成该行为动作所需的限定时间。
(4)条件状语是指护理对象完成该行为动作所需具备的条件状况。
(5)行为标准是指护理对象完成该行为动作所要达到的程度。
举例:一个月 患者 能借助双拐 行走 100 m。
时间状语主语条件状语谓语行为标准
想一想
请你分析以下目标陈述的各个成分。
1.患者的皮肤在住院期间内保持完整。
2.一星期内患者学会皮下注射胰岛素。
3.出院前产妇学会给新生儿洗澡。
3.3.2.3 制定目标的注意事项
(1)目标的主语必须是护理对象或护理对象的生理功能或身体的一部分,而不是护理活动本身。
(2)一个目标中只能出现一个行为动词,否则无法评价。
(3)目标必须具体、可测量、可评价,其中的行为标准应尽量具体,避免使用“了解”、“熟悉”、“增强”、“减轻”等含糊不清的词语。
(4)目标应是护理范畴内,可以通过护理干预达到的。
(5)目标应具有现实性、可行性,要在护理人员的能力范围内,并且得到护理对象的认同。
(6)应让护理对象参与目标的制定,这样可使护理对象积极配合治疗护理活动。
(7)合作性问题是需要医护共同合作解决的,在制定这类目标时,需重点注意护理对象的问题或反应是否被及时监测,并得到及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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