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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感染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3-05-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确诊或考虑为细菌感染性疾病方有治疗指征,需应用抗菌药物。针对不同的病原菌选用相应安全有效的药物是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最基本的原则。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多数药物尿药浓度高于血药浓度,则抗菌药物可按治疗剂量范围的下限给药。第四类药物则不予应用。临床上应重视根据感染部位及药物的组织分布来选择药物。

第二节 抗感染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根据我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抗菌药物使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来选择最适合的抗菌药,做到安全、有效而又经济。

一、掌握抗菌药物应用的指征

根据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确诊或考虑为细菌感染性疾病方有治疗指征,需应用抗菌药物。具体地说,诊断为细菌、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感染才可使用抗菌药物治疗,而病毒感染本身无须应用抗菌药物。

临床上应注意发热、炎症并不等同感染。很多非感染性疾病如肿瘤、机体组织疾病等可出现发热,一些疾病会出现非感染性炎症,因此,发热和伴有炎症的患者并非一律需要使用抗感染药物。白细胞升高也未必一定是感染所致。

二、尽快查明感染病原体

针对不同的病原菌选用相应安全有效的药物是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最基本的原则。正确的病原诊断是保证疗效的前提,临床上应尽早进行病原学检测来明确诊断,在使用抗菌药物之前应规范留取相关标本进行检测,尤其应重视血培养在感染性疾病尤其是败血症诊断中的重要价值。血标本应在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采集,标本量应足,有时需要反复多次送检标本,注意防污染。标本应尽快送检,必要时还需同时作厌氧菌培养。根据感染涉及的范围可进行各种穿刺如骨髓穿刺、肺穿刺,胸腔积液、腹水、脑积液等送检测、涂片染色镜检和培养。同时,应根据病情进行影像学等辅助检查。基层医院无条件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而后根据病原检测结果和疗效来调整治疗方案。应注意根据某些病原引起临床表现的特点可判断致病原的性质与可能的种类。需要强调的是,经验治疗也是建立在一定循证医学依据基础之上的,经验治疗并非随意或“想当然”地进行治疗,也不能成为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借口”。另外,经验用药方案在不同时期、人群等条件下会有所变化的,并非一成不变。有条件的应进行药敏检测。

三、结合病情、病原体和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一)熟悉不同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主要适应证及不良反应

充分认识不同药物的药理学特性,注意药物在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特点。抗感染药物根据其PK/PD特性可简单分为两大类:时间依赖性和浓度依赖性抗菌药物,对于前一类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药物浓度超过致病菌最低抑菌浓度的时间越长则抗菌效能越强,故通常一日剂量分次给药。对于后者浓度依赖性抗菌药物(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则通常一日剂量一次给药,因药物的浓度越高,抗菌效能越强,除非重症感染时可分两次给药。每种抗菌药均有其抗菌谱和适应证,严格来说药物没有最好和最差之分,但临床上必须针对致病菌种类选择适合病情、感染部位和患者生理与病理状况的药物。

(二)注意给药途径的选择

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能口服的尽量不要静脉给药,应注意控制静脉给药。尽量避免局部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抗菌药物避免长期局部滴耳。

(三)剂量合适,有效而安全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可按治疗剂量范围的上限给药。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多数药物尿药浓度高于血药浓度,则抗菌药物可按治疗剂量范围的下限给药。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更应根据药物代谢的变化调整给药剂量和间期。

(四)注意药物的组织分布

不同的药物组织分布存在明显差异,在骨组织中能达到有效浓度的药物主要有:克林霉素、林可霉素、磷霉素、环丙沙星、依诺沙星等。在前列腺中浓度较高的药物主要包括:氟喹诺酮类、红霉素、磺胺药、四环素等。抗菌药通过血脑屏障的能力差异很大,临床可大致分为以下四大类型:①不论脑膜有无炎症,很容易透过血脑屏障的药物有氯霉素、磺胺类药物、甲硝唑、氧氟沙星、拉氧头孢、氟康唑、氟胞嘧啶、异烟肼、吡嗪酰胺和利褔平等;②较易透过血脑屏障,在脑膜存在炎症时能透过血脑屏障、在脑脊液中达有效浓度的有多数青霉素类药物(如青霉素、氨苄西林、美洛西林、哌拉西林)、头孢菌素类(如头孢呋新、头孢曲松、头孢他啶、头孢唑肟、头孢噻肟、头孢西丁)、美罗培南、环丙沙星、氨曲南、万古霉素类和阿米卡星等;③不论脑膜有无炎症,药物均难以通过血脑屏障,在脑脊液中的药物浓度低于有效治疗水平的有氨基糖苷类、苯唑西林、两性霉素B、酮康唑和红霉素等;④不论脑膜有无炎症,药物均不能有效通过血脑屏障,在脑脊液中的药物浓度甚低,甚至测不到的有苄星青霉素、林可霉素类、多黏菌素B、伊曲康唑、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等。前两类药物在脑脊液中可达有效浓度,因此,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可根据致病菌种类从中选择。如结核性脑膜炎可选用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隐球菌性脑膜炎可选用氟康唑、氟胞嘧啶;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脑膜炎可选用万古霉素、利福平。第三类药物原则上不应用于中枢感染,必要时,某些品种可考虑鞘内给药或脑室内给药。第四类药物则不予应用。临床上应重视根据感染部位及药物的组织分布来选择药物。

(五)掌握好联合用药的指征

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①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②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两种及以上病原菌感染;③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④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药物联合使用时应考虑到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尽量选用相互协同作用的品种,避免相互拮抗的品种。必要时应调整给药方案、剂量和血药浓度监测。临床应减少不必要的联合用药。

(六)治疗疗程

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h,特殊情况,根据病情进行调整。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四、注意患者的生理病理状态对药物选择的影响

老年、儿童、孕产妇,肝肾功能不全、免疫缺陷等情况均会影响药物的选择。应注意药物、机体和病原体三者之间的关系,注意纠正机体潜在的疾病状态,尽可能去除引起感染的潜在原因,有时需要结合外科治疗。

(一)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许多抗菌药物在人体内主要经肾排出,而某些抗菌药物具有肾毒性,肾功能减退的感染患者应用抗菌药物应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调整给药方案(表12-1)。临床上应根据肾功能状况来选择药物并对剂量进行调整(临床通常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来进行调整),进行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的患者,抗感染药物的剂量也应作相应调整。

表12-1 肾功能减退感染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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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部分主要由肝脏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肝病时仍可正常应用,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表12-2),治疗中应密切观察药物不良反应并不断调整剂量。

表12-2 肝功能减退感染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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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孕妇药物的选择

妊娠期妇女使用抗菌药需考虑孕妇及胎儿两方面因素:一方面能治疗母体感染;另一方面对胎儿安全。特别在妊娠头3个月期间,某些药物易影响胚胎主要器官的形成。妊娠期母体血浆容量大、药物分布容积增加、血药浓度较妊娠前为低,故使用剂量应略高于常规量。对某些药物的毒性作用较敏感,如四环素和红霉素酯化物易致肝毒性。氯霉素、四环素类、磺胺药、甲氧苄啶、呋喃类、氟喹诺酮类、红霉素酯化物、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异烟肼等易透过胎盘,对胎儿产生不良反应。

妊娠期可安全选用的药物有β内酰胺类(青霉素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头孢菌素类等)、大环内酯类(除酯化物外)、磷霉素等。林可霉素类慎用。妊娠期避免使用的有四环素类、红霉素酯化物、氨基糖苷类、异烟肼、氟喹诺酮类、万古霉素、呋喃类、磺胺、某些抗病毒药等;妊娠早期避免应用的有氯霉素、磺胺药等。某些品种在权衡利弊后可谨慎使用,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氟康唑、氟胞嘧啶、异烟肼等,必要时可作血药浓度监测。

(四)哺乳妇女抗菌药物的应用

部分抗菌药可自乳汁分泌。对新生儿的影响需考虑乳汁中药物分泌量多少及药物是否可自乳儿消化道吸收,并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异烟肼在乳汁中的浓度几乎与母体相等。氯霉素、红霉素和四环素有相当量分泌至乳汁中。而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在乳汁中的分泌量很少。磺胺药乳儿口服吸收良好,可促使乳儿发生核黄疸或溶血性贫血。四环素也有相当量被乳儿口服吸收,引起乳牙黄染及牙釉质损害。

在乳汁中药物浓度高,并对乳儿有影响的品种有磺胺药、四环素类、氨基糖苷类等,故乳妇应用时应暂停哺乳。青霉素类与头孢菌素类在乳汁中的浓度低,乳儿经消化道吸收率又低,但少量药物仍对乳儿有潜在危险,故也应暂时停止母乳喂养。

(五)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老年患者基础疾病多,器官功能呈生理性减退,对药物的耐受能力较低。故老年人细菌感染宜选用杀菌剂,但尽量避免使用毒性明显的药物。常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剂量宜低,一般为成人剂量的2/3~3/4。可按肾功能减退程度调整。必须选用毒性明显的品种时,有条件的应作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如使用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等药物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及时调整剂量,且疗程通常不宜超过14d。用药后不良反应多见,且易于疏忽,需严密观察及时处理。重视综合治疗,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密切注视心、肝、肾功能变化。另外,老年患者常同时服用多种其他药物,应注意药物之间相互作用。

(六)新生儿抗菌药物的使用

新生儿抗菌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宜选用安全有效的杀菌剂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等。剂量应按体重计算。新生儿的药动学过程随日龄而变化,故应按日龄调整剂量与用药方案。避免使用毒性明显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氯霉素、多黏菌素、万古霉素、呋喃类、四环素类、磺胺药等。必须应用时,应作血药浓度监测。不宜选用氟喹诺酮类药物。避免肌内注射给药。

(七)免疫缺陷者抗菌药物的使用

1.免疫缺陷患者感染的特点 近年来,由于抗肿瘤化疗、皮质激素与免疫抑制剂在临床的广泛应用,器官移植以及侵入性操作的的普遍开展,人口的老龄化特别是重症患者生存期的延长,免疫缺陷患者尤其是艾滋病患者的不断增加,由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所致各种机会性感染的发病率呈升高趋势,机会感染已经成为影响免疫缺陷患者预后和生存质量的重要原因。免疫缺陷患者由于体液和(或)细胞免疫缺陷,患者易于并发各种感染,其中机会性感染极为常见。机会性感染是当人体的免疫功能不全时,原寄生在人体中的一些非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造成疾病,或对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易感性增加所造成的感染。而这种感染对于一个具有正常免疫功能的人来说不会造成疾病状态。机会性感染是免疫缺陷者常见的死亡原因。对于免疫缺陷者而言,其感染的致病菌和疾病谱与一般人群并不完全相同,引起感染的病原体常是一般患者中不易出现的病原体。艾滋病是临床极为常见的获得性免疫缺陷,在AIDS的疾病进程中,免疫功能的逐步下降是其最主要的特征,因此,AIDS合并的疾病与非AIDS患者有明显的区别,对此必须有足够的认识。AIDS所发生的机会性感染如肺孢菌病、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巨细胞病毒肺炎、巨细胞病毒食管炎、巨细胞病毒肠炎、巨细胞病毒脑炎以及隐孢子虫肠炎等,都是一般人群不易感染的。因此,临床医生应注意机体的免疫状态来进行诊断和选择抗感染药物,不可把一般人群中的诊治规律简单地套用于免疫缺陷患者中。免疫缺陷患者感染发生率高,临床表现不典型,抗感染治疗的疗效远不如免疫功能正常者。

2.免疫缺陷者感染的病原谱 细胞免疫缺陷者感染以李斯德菌、各种胞内感染(如军团菌、结核分枝杆菌与其他分枝杆菌、病毒、弓形虫等)、真菌、肺孢子菌等为主。中性粒细胞减少者感染以条件致病菌(如铜绿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葡萄球菌)、具荚膜的细菌(肺炎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球菌)及真菌为主。体液免疫缺陷者感染以具荚膜的细菌和病毒为主。而肿瘤及使用导管、异物植入者发生的感染以局部寄殖菌与革兰阳性菌为主。总的规律为革兰阴性杆菌为多,但革兰阳性菌、分枝杆菌、真菌、多重耐药菌见增多趋势。艾滋病是我国三大传染病之一,近年来艾滋病疫情呈上升趋势,机会性感染是艾滋病患者发病、就诊和死亡的主要原因,艾滋病常见的机会性感染病原体包括:肺孢子菌、念珠菌、隐球菌、曲菌、马尔尼菲青霉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弓形虫、溶组织阿米巴、隐孢子虫、革兰阴性菌、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EB病毒等。这些病原体在免疫功能正常者中很少引起感染。免疫缺陷者合并感染的病原谱与机体免疫状态密切相关。

3.免疫缺陷者感染的疾病谱 免疫缺陷患者合并感染的疾病谱与其免疫状态有关,其疾病谱与免疫功能正常者不同。免疫缺陷者合并的感染常表现为播散性感染,临床上较为多见的是革兰阴性菌感染、真菌感染、分枝杆菌感染、寄生虫感染和病毒感染,其临床表现与免疫功能正常者多有不同,患者还常同时合并多种感染。艾滋病患者常见的机会性感染包括:肺孢菌病、隐球菌脑膜炎、弓形虫脑病、肺结核、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口腔和食管真菌感染、隐球菌肺炎、真菌败血症、单纯疱疹、带状疱疹、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马尔尼菲青霉病、曲霉、隐孢子虫肠炎、阿米巴病等。

4.免疫缺陷者感染的抗感染治疗原则 免疫缺陷患者合并的感染常为机会性感染,其病原谱和疾病谱有其特殊性,临床上应结合患者免疫状态、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结果,综合分析其可能的病原体,然后根据病原体特点选用抗感染药物。需要注意的是:免疫缺陷者常有导致其免疫缺陷的基础疾病,在给予抗感染治疗的同时,改善机体免疫功能也是提高抗感染疗效、减少感染复发必不可少的措施。对于免疫缺陷难以纠正的患者,在感染得到控制后,如免疫功能不全,尚需给予一定时间的巩固治疗以减少疾病复发。对于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为了减少疾病发生,有时还需要给予预防性使用抗感染药物。免疫缺陷患者常同时接受其他多种药物治疗,在选用抗感染药物时,应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抗感染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如下:①用药前尽力作相应病原检查,且尽早进行经验治疗。明确病原微生物后选择相应抗菌药。②选用杀菌剂,且静脉给予足量,较重感染可联合用药,感染控制后根据情况尚需给予二级预防(巩固治疗)以减少感染复发。③同时给予改善机体免疫功能的治疗措施。④必要时预防性使用抗感染药物。

5.免疫缺陷者感染的经验性抗感染治疗 临床上应根据患者免疫缺陷类型、免疫状态、临床表现等情况来判断患者是否存在感染以及感染的类型,应注意其感染疾病谱的特殊性和不典型性。在选择经验性抗感染治疗方案时,应注意不同免疫缺陷人群常见病原谱及疾病谱存在差异,应根据患者免疫缺陷情况来判断可能的病原体,继而选择相应的经验治疗方案。中性粒细胞低下者予阿米卡星+苯唑西林或氯唑西林或头孢唑林;严重减低者予阿米卡星+哌拉西林或头孢他啶或头孢哌酮,或单用三、四代头孢菌素或单用碳青霉烯类药物。青霉素过敏者改氨曲南+万古霉素。如有弥漫性间质性肺部病变则加用SMZ-TMP。有多发性肺实变者加用红霉素或新大环内酯类药物。导管感染加用万古霉素。有明显腹部感染体征者加用甲硝唑。疑有真菌感染或经广谱抗菌药治疗无效者,可予氟康唑抗真菌治疗,疑有曲菌感染时可加用两性霉素B(AMB)或伊曲康唑或伏立康唑或醋酸卡泊芬净治疗。

6.免疫缺陷者的预防性抗感染治疗 目前不主张对免疫缺陷者常规预防性使用抗感染药物,临床上应根据患者免疫缺陷持续的时间、免疫抑制状态、免疫缺陷是否可逆转及患者临床表现等情况,决定是否给予预防性抗感染治疗。免疫缺陷短期难以逆转的患者常需接受预防性抗感染治疗,但应注意预防用药可能增加病原体耐药的可能性,同时也应注意预防用药的不良反应。临床上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给予预防性抗感染治疗。通常,采取非药物预防的措施(如减少机体暴露于病原体等)来减少免疫缺陷者感染比抗感染药物预防使用可能更为重要。

五、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的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预防用药做了明确规定,预防用药包括内科和儿科以及外科手术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临床上要严格掌握预防用药的指征。

(一)内科和儿科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的原则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以下情况不宜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是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临床上应严格掌握手术预防用药的指征。清洁手术通常不需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2.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1)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

(2)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3.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h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侵入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h,或失血量大(>1500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h,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h,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h。手术时间较短(<2h)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h,必要时延长至48h。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卫生部38号文[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对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进行了规范(表12-3),这是外科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南。目前临床上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存在很多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用药指征不对、用药时机与疗程欠规范、药物选择的级别偏高等。

表12-3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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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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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②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1~2g;头孢拉定1~2g;头孢呋辛1.5g;头孢曲松1~2g;甲硝唑0.5g。③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④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六、抗感染药物的分级管理和使用

抗菌药物使用和管理的一个重要措施和原则是分级管理和使用。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不同资质的医师具有使用不同级别的抗菌药物的权力。不同级别的医生赋予不同的处方权力,同时承担不同的责任。分级管理并非限制抗菌药物的使用,也不等同于使用价格低的药物,而是在于控制不合理的使用,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具备抗感染药物处方资格的医师可使用此类药物。非限制性使用并不等于“任意使用”。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主治医师以上级别的医师可使用此类药物。限制使用并非控制医师不使用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①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②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③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④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副主任医师以上级别的医师可使用此类药物。高级职称的医师也并非可任意使用抗菌药物。

七、其他治疗与抗感染治疗的联合应用

抗感染治疗是治疗感染的重要措施,大多数感染通过使用抗菌药物常可治愈,但是应根据病情来辅助其他治疗,其中外科手术对于有些感染的控制至关重要。对于此类感染应在抗感染治疗的同时尽早进行手术治疗以清除感染源,或者保守抗感染治疗后无效时应尽快手术治疗。如对于胆囊炎、阑尾炎、骨髓炎等应在保守治疗无效时,应及时评估是否需要手术。另外,有时手术去除引起感染的诱因对于控制感染也至关重要。对于免疫缺陷患者改善机体免疫功能是控制感染所必需的。在控制感染的过程中,应注意多学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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