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精神分裂症的护理

精神分裂症的护理

时间:2023-05-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病中患病率很高的一种疾病,占住院人数的首位。我国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高达6.55‰,精神分裂症患者高达780万。有人认为精神分裂症发病与文化背景、家庭环境及社会背景可能有关联。临床上还发现,大多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病前性格多表现为内向、孤僻、敏感、多疑,很多患者病前6个月可追溯到相应的生活事件。国内调查发现,精神分裂症发病有社会环境因素者占40%~80%。

第十章 精神分裂症的护理

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疾病,具有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多方面障碍,以精神活动脱离现实与周围环境不协调为主要特征,是最常见、最严重的精神疾病之一。

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病中患病率很高的一种疾病,占住院人数的首位。我国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高达6.55‰,精神分裂症患者高达780万。该病主要好发于青壮年,患病率男女相等,男性一般常在17~30岁开始起病,女性在20~40岁开始起病,无器质性改变,为一种功能性精神疾病。本病患者一般无意识和智能方面的障碍,但发作时不仅影响本人的劳动能力,且对家庭和社会也有影响。

精神分裂症缓慢起病,病程多迁延并呈进行性发展,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尚好,部分患者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如早期发现应尽早给予合理治疗,多数患者预后较为乐观,部分患者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少数患者由于治疗不及时、不合理,拖延了时间,贻误诊断治疗,使病情缓慢进展,甚至失去了治疗良机,导致患者精神衰退,逐步脱离正常生活的轨道,个人生活陷入痛苦和混乱。有50%的患者曾试图自杀,10%的患者最终死于自杀,平均寿命缩短。该病对患者本人、家庭、社会影响较大,也给家庭、社会和医疗管理上带来沉重负担,为此对本病患者的早期发现、合理治疗及加强社会关注显得十分重要。

一、病因与发病机制

(一)遗传因素

自从Rudin(1916年)开始对精神分裂症的遗传学进行认真研究后,半个多世纪以来,系统的家系调查证明,遗传因素在精神分裂症的发生中具有一定作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属中患病率比一般居民高得多,且血缘关系越近,患病率越高,有遗传倾向的人,易在环境因素的作用下发病。双生子研究发现,同卵双生的同病率是异卵双生的4~6倍,但遗传在病理学上的作用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该病的发生,除遗传因素外,是人体生理、心理与环境体系中有关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二)生物因素

内外环境中的各种因素,如感染、中毒、脑部创伤、内分泌改变等,可能促使潜在的致病因素转变为显著的疾病症状,导致发病。神经发育因素,如分娩时产伤、母孕期病毒感染、父母药物依赖,也可能与精神分裂症发病有关。

(三)神经生化病理改变

中枢多巴胺(DA)活动过度假说,并受到酚噻嗪类抗精神病药物(有阻断中枢DA受体的功能)治疗精神分裂症疗效的支持。其他还有自体中毒假说、脑神经递质紊乱假说等。一般认为以慢性、阴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脑内DA功能减退较明显。

(四)脑形态学改变

典型病例进行尸解研究发现,恒定在中前的颞叶(海马、嗅外皮质、海马旁回)存在脑组织萎缩,类似的表现也存在于额叶。CT和MRI的应用及研究发现,许多患者有脑结构改变,主要表现为轻度的脑萎缩、脑室扩大等。脑血流学研究亦提示不少患者额叶供血不足等,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

(五)社会环境因素

有人认为精神分裂症发病与文化背景、家庭环境及社会背景可能有关联。临床上还发现,大多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病前性格多表现为内向、孤僻、敏感、多疑,很多患者病前6个月可追溯到相应的生活事件。国内调查发现,精神分裂症发病有社会环境因素者占40%~80%。社会贫困阶层人群患病率较高,可能与这一人群易受到心理、社会应激影响,精神压力较大有关,但贫困究竟是疾病的诱因还是后果尚有争议。

二、临床表现

精神分裂症大多隐匿起病,症状表现复杂多样,病程逐渐进展,呈慢性化倾向。其主要临床特点为“分裂现象”,即精神活动与周围环境不协调,认知、情感、意志行为之间不协调。现介绍如下。

(一)病程

1.早期阶段 多见于病变初期,大部分患者无明显诱因下缓慢起病,多种多样症状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形成。患者可有类似神经症的表现,如敏感多疑、睡眠障碍、焦虑紧张、注意力不集中等,也可表现为性格改变,对工作、社交、个人卫生失去兴趣。与亲人疏远,对人冷淡,生活懒散,行为怪异,窥镜自怜,模样奇特古怪,喜紧闭门窗,独自在房内喃喃自语或呆笑等,易被误认为是性格问题或思想问题而导致误诊,或由于家属担心患者确诊后带来的多方面严重影响,因而顾虑重重,未能及时就诊。

2.发展阶段

(1)感知觉障碍 精神分裂症最突出的感知觉障碍是幻觉,以幻听最为常见。精神分裂症的幻听内容多半是争论性的,如两个声音议论患者的好坏;或评论性的,声音不断对患者的所作所为评头论足等。幻听也可以是命令性的,幻听还可以以思维鸣响的方式表现出来,即患者所进行的思考,都被自己的声音读了出来。

少数精神分裂症患者也可出现幻视,如一位患者拒绝进食,因为她看见盘子里装有碎玻璃;或出现幻触等,如患者感到有人拿刀切割自己的身体,并有电流烧灼伤口的感觉等。

精神分裂症的幻觉体验可以非常具体、生动,也可以是蒙胧模糊,多数情况下会给患者的思维、行动带来明显影响,常在幻觉的支配下做出违背本性、不合常理的举动。

(2)思维障碍 联想过程缺乏连贯性和逻辑性是本病患者基本症状之一。患者主要表现为思维散漫、思维破裂、思维贫乏、病理象征性思维等。精神分裂病患者妄想多为原发性妄想,一旦出现患者将深信不疑,妄想的内容十分荒谬,内容分散,对象大多不固定。以被害妄想与关系妄想最多见,妄想的内容往往与患者的生活经历、教育背景有一定的联系。

另外,精神分裂症患者也可出现病理性赘述、语词新作、强制性思维、思维云集、病理性象征性思维等。

(3)情感障碍 主要表现为情感迟钝或平淡。情感平淡并不仅仅以表情呆板、缺乏变化为表现,患者同时还有自发动作减少、缺乏体态语言,在谈话中很少或几乎根本不使用任何辅助表达思想的手势和肢体姿势,讲话语调很单调、缺乏抑扬顿挫,同人交谈时很少与对方有眼神接触,多茫然凝视前方。患者对亲人感情冷淡,亲人的伤病痛苦对患者来说无关痛痒。少数患者有情感倒错,但抑郁与焦虑情绪在精神分裂症患者中也并不少见。

(4)意志与行为障碍 意志行为障碍中最常见的是意志减退。精神分裂症较为特殊的行为障碍是行为的“内向性”,表现为患者完全沉湎于自己的病态体验中,孤芳独赏,甚至废寝忘食,别人难以了解。患者对社交、工作和学习毫无兴趣,主动性差、生活懒散、忽视自己的仪表和个人卫生,旷课旷工或行为怪异等,部分患者行为逐渐退缩。有的患者可表现为紧张综合征,包括紧张性木僵和紧张性兴奋两种状态,患者可有兴奋伤人毁物或刻板动作、木僵、蜡样屈曲、自伤自杀等。行为障碍通常是妄想、幻觉、情感障碍等的后果。

(5)自知力障碍 自知力往往缺损。患者不承认自己的疾病,不承认自己思维、情感、意志行为上的改变或异常,相反地归咎于他人。患者多拒绝就诊、拒绝接受治疗。

(6)人格改变 部分患者有分裂样性格,表现为淡漠、孤僻、退缩、不愿与人交往或好幻想,易钻牛角尖等。

(7)其他障碍 精神分裂症患者一般无意识障碍、无智能障碍。部分患者可有语言及记忆力障碍,随着病情发展,不少患者适应社会、学习、工作能力逐渐下降。

3.残留阶段 随着病程进展,大部分患者经治疗后可基本恢复正常,部分反复发作患者可出现人格改变,少数患者可出现精神衰退,此时阳性症状或阴症状同时存在。一般而言,精神分裂症发作次数愈多,精神衰退状态就愈明显。慢性衰退阶段,患者常见的临床表现有:①意志缺乏,丧失生活的动力,若不予督促鼓励,则终日无所事事、呆坐或闲逛;②思维迟钝、交往困难、言谈内容贫乏;③情感淡漠,终日表情呆板,语音单调,兴趣缺乏;④社交退缩,回避社交活动,闭门不出;⑤行动缓慢,丧失应有的礼仪,行为怪异,社交时使人难堪。部分患者可有暴力冲动、伤人毁物表现。

(二)临床类型

可根据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特征将其划分为几个亚型,这种划分的依据偏重于精神病理学。

1.偏执型 是精神分裂症最常见类型。发病年龄多在30岁前后,起病多缓慢、病程较长,其临床表现以相对稳定的妄想为主,往往伴有幻觉(特别是幻听)。情感、意志、言语、行为障碍不突出等。这类患者较少出现显著的人格改变和衰退,一般急性起病者预后较好。

2.紧张型 多在青壮年起病,常急性发病,病程多呈发作性。典型表现为交替出现的紧张性抑制和紧张性兴奋,或自动性顺从与违拗。紧张性抑制者出现行动缓慢,少语懒动,重者出现不食不眠、不动不语,对环境变化毫无反应,蜡样屈曲等“木僵状态”。紧张性兴奋者常突然出现冲动行为、伤人毁物,历时较短暂。治疗效果较其他类型好。

3.青春型 较常见,多发病于青春期,起病较急,病情发展较快。主要症状是思维内容离奇,难以理解,思维破裂。情感喜怒无常,表情做作,有扮鬼脸、傻笑等行为。患者行为不可预测,缺乏目的性,表现幼稚、愚蠢,常有兴奋冲动行为及本能(性欲、食欲)意向亢进。可有意向倒错表现,幻觉妄想片断零乱,此型病情进展迅速,预后欠佳。

4.单纯型 多发生于青少年期,起病隐匿缓慢,持续发展。早期多表现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如主观的疲劳感、失眠、工作效率下降等,临床症状主要是逐渐出现日益加重的孤僻退缩、情感淡漠、懒散、丧失兴趣、精神活动日益贫乏和社会功能下降。一般无明显幻觉、妄想。疾病初期,常不引起重视,甚至会误认为患者“不求上进”、“性格不够开朗”或“受到打击后意志消沉”等,往往在病程多年后才就诊。治疗效果较差。

5.其他型

(1)未分化型 有相当数量的患者虽具有精神分裂症的一般特点,但又无法被归入上述分型中的任一类别,临床上多数患者以阳性症状为主要表现,可以伴有阴性症状。

(2)衰退型 有部分患者符合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病期多在3年以上,但最近1年以阴性症状为主,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成为精神残疾,称之为衰退型。

(3)残留型 还有部分患者的临床表现过去符合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至少2年一直未完全缓解。目前病情虽有好转,但残留个别阳性症状或阴性症状,称之为残留型。

(4)精神分裂症后抑郁 部分患者症状部分控制或病情基本稳定后,出现抑郁状态,称为精神分裂症后抑郁。抑郁既可以是疾病本身的组成部分,也可以是患者在症状控制后出现的心理反应,也可能是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所引起。因此型患者存在自杀的危险性,应予重视。

(三)症状类型

精神分裂症按阳性、阴性症状群进行分型。

阳性症状指精神功能的异常或亢进,包括幻觉、妄想、明显的思维形式障碍、反复的行为紊乱和失控。阴性症状指精神功能的减退或缺失,包括情感平淡、言语贫乏、意志缺乏、无快感体验、注意障碍等。

Ⅰ型精神分裂症(阳性精神分裂症)以阳性症状为特征,对抗精神病药物反应良好,无认知功能改变,预后良好,生物学基础是多巴胺功能亢进。Ⅱ型精神分裂症(阴性精神分裂症)以阴性症状为主,对抗精神病药物反应差,伴有认知功能改变,预后差,脑细胞丧失退化(额叶萎缩),多巴胺功能没有特别变化。

三、诊断标准

现将CCMD-3介绍如下,诊断标准必须具备下列四条标准的要求。

(一)症状标准

至少有下述症状中的两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以及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精神分裂症另有规定。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二)严重标准

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三)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病程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和心境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心境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精神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四)排除标准

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其他精神障碍。尚未缓解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四、治疗要点

(一)治疗原则

1.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在精神分裂症治疗中起着重要作用。强调早期、低剂量起始,逐渐加量、足量、足疗程的“全病程治疗”的原则。

2.急性阶段应及时应用抗精神病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如电休克)控制精神病症状。

3.对慢性阶段或恢复期的患者,在药物巩固疗效的同时,辅以心理治疗、社会心理康复治疗。

4.对具有妄想、幻觉或兴奋冲动、自杀自伤行为患者,应采用积极治疗措施,加强护理,做好安全防范,防止发生意外。

(二)治疗要点

1.电休克、胰岛素昏迷治疗 20世纪30年代起采用的电休克、胰岛素昏迷治疗,才使精神分裂症患者接触到科学、人道的治疗,但一般不能作为精神分裂症的首选治疗。

精神分裂症青春型、紧张型或伴明显抑郁症状的患者,经多种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效果不明显,宜选择电休克治疗,但需严格掌握禁忌证,以确保患者的安全。需要强调的是,禁止用电休克疗法作为威肋和恐吓或打击报复患者的手段。电休克治疗一般疗程为6~ 12次。

2.抗精神病药物治疗 对首次发病或复发的患者,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应力求系统和充分,以获得较好的临床缓解,一般疗程为2~3个月。常用抗精神病药物有如下几种。

(1)氯丙嗪 有明显的镇静、控制兴奋及抗幻觉妄想作用,适用于有精神运动兴奋和幻觉妄想的急性期患者。对住院治疗的患者,剂量一般为300~600 mg/d,分2~3次服用,60岁以上的老人日剂量应酌减。该药常见不良反应为锥体外系症状、体位性低血压、肝肾功能损害等。严重心、肝疾病患者慎用,少数患者可出现变态反应、猝死、胃扩张、药源性抑郁等药物毒副作用。

(2)奋乃静 抗幻觉妄想作用同氯丙嗪,而镇静作用较氯丙嗪弱。该药引起锥体外系反应较氯丙嗪轻,适用于伴发躯体疾病及老年患者,成人治疗量20~60 mg/d。

(3)氟哌啶醇(氟哌丁苯) 有明显的抗幻觉妄想作用,能快速控制精神运动性兴奋。可有效地控制患者的急性幻觉妄想和精神运动性兴奋。口服剂量为12~20 mg/d。本药有较明显的锥体外系副作用,长期大剂量使用可引起心律失常,一般禁用于心功能不全患者。

(4)三氟拉嗪 有明显的抗幻觉妄想作用,无镇静作用,而有一定的兴奋、激活作用,故对行为被动、退缩、情感淡漠等阴性症状有一定疗效。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单纯型和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成人剂量20~30 mg/d,分2次口服。

(5)舒必利 该药有兴奋、激活作用,对木僵、缄默等精神运动抑制症状有明显疗效。适用于阴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治疗量600~1 200 mg/d,分2~3次服用。

(6)氯氮平 为新型抗精神病药,其镇静作用强于氯丙嗪,能有效控制幻觉妄想和急性兴奋症状,对阴性症状也有一定疗效。该药锥体外系副作用小,但可引起流涎、体位性低血压、心电图及脑电图改变等。部分患者可出现白细胞减少或粒细胞缺乏,一般不宜作首选药。有效剂量200~600 mg/d,应定期监测血常规,一旦发现粒细胞减少,需立即停药并积极处理。

(7)利培酮(维思通) 是苯丙异 唑的衍生物,能改善本病患者的阳性症状、阴性症状及情绪障碍。老人及心血管疾病、肝肾损伤的患者需谨慎使用。剂量口服4~6 mg/d,分次服用。

(8)长效制剂 用于进行维持治疗、预防病情复发。

五氟利多治疗剂量每周20~80 mg,每周一次或3天一次服用。氟奋乃静癸酸酯(氟癸酯,FD),治疗剂量为25~50 mg,每2~3周肌内注射一次;哌普嗪棕榈酸酯(安棕酯),每2~4周肌内注射50~100 mg。

精神分裂症药物治疗应系统而规范,强调早期、足量、足疗程的“全病程治疗”。一旦明确诊断应及早开始用药。药物应达到治疗剂量,一般急性期治疗期限2个月。维持治疗对于减少复发或再住院具有肯定的作用。第一次发作维持治疗1~2年,第二次或多次复发者维持治疗时间应更长一些,甚至是终生服药。维持治疗的剂量应个体化,一般为急性治疗期剂量的1/2~2/3。如病情稳定,可继续减量减至治疗量的1/4或1/5。

不管是急性期还是维持治疗,原则上治疗该病应单一用药,作用机制相似的药物原则上不宜合用。对于出现抑郁情绪、躁狂状态、睡眠障碍的患者可酌情选用抗抑郁剂、心境稳定剂、镇静催眠药,有锥体外系反应可合用盐酸苯海索(安坦)。

3.环境、心理治疗和社会心理康复 临床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仅达到临床痊愈的标准。治疗后的理想状态是,由于疾病所致的精力与体力的下降得到了恢复,达到并保持良好的健康状态,恢复原有的工作或学习能力,重建恰当稳定的人际关系。这样才算达到全面的社会康复。

心理治疗不但可以改善患者的精神症状、提高自知力、增强治疗的依从性,也可改善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促进患者与社会的接触。行为治疗有助于纠正患者的某些功能缺陷,提高人际交往技巧。家庭治疗使家庭成员发现存在已久的沟通方面的问题,有助于宣泄不良情绪,简化交流方式。

各项康复治疗对慢性精神分裂症有退缩表现的患者,可进行日常生活能力、人际交往技能的训练和职业劳动训练,使患者尽可能保留一部分社会生活功能,减轻残疾程度(可参照康复治疗章节)。

开展社区康复治疗,应当向社会公众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使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多一些宽容和关怀,少一些歧视和孤立。避免来自环境中的过分指责、歧视或敌视的态度给患者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引起病情波动。在社区设立康复机构,如工疗站、工疗车间等,对慢性患者进行康复、日常生活能力、职业劳动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训练,以提高患者回归社会后的社会适应能力。

五、护理评估

(一)评估主观资料

1.认知活动 评估患者目前精神状况,是否有认知方面的问题,有无错觉、幻觉,有无思维方面的异常,有无注意力、记忆、智能方面的改变,是否存在定向力障碍,以及对精神疾病的认知能力。

2.情感活动 评估患者情感活动的情况,了解情感的活动与思维内容、环境是否协调,情感是否受幻觉妄想影响。

3.意志行为活动 评估患者意志和行为活动的情况,意志行为活动是否受幻觉、妄想的影响。

(二)评估客观资料

1.躯体状况 评估患者的意识状态、生命体征、全身营养情况、睡眠和饮食状况、排泄状况以及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等。

2.对疾病认知 评估患者的自知力以及损害程度。

3.社会心理状况 评估患者的家庭教育、经济状况、性格、工作学习环境、社会支持系统,与同事、家人能否正常相处。

4.健康状况评估 了解患者的家族史、既往疾病史。

5.治疗情况评估 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有无药物不良反应等。

6.实验室及其他辅助检查 评估患者的常规化验以及特殊检查结果。

六、护理诊断

1.思维过程改变 与精神活动异常有关。

2.感知觉异常 与精神活动异常有关。

3.有暴力行为的危险 与幻觉、妄想、精神运动性兴奋、自知力缺乏等有关。

4.不合作 与自知力缺如有关。

5.自理缺陷 与意志活动减退或缺乏有关。

6.营养失调(低于机体需要量) 与摄入量不足有关。

7.睡眠型态紊乱 与行为障碍有关。

8.社交障碍 与自知力缺如有关。

9.躯体移动障碍 与精神运动抑制有关。

10.个人应对无效 与意志活动减退或缺乏、社会歧视等有关。

11.语言沟通障碍 与精神运动抑制有关。

12.有受伤危险 与受幻觉、妄想支配有关。

13.知识缺乏 与不了解疾病变化有关。

七、护理目标

1.控制异常行为 患者能控制攻击性行为、暴力行为,能学会控制情绪的方法,适当表达自己的需要及欲望。

2.恢复社会功能 患者最大限度地恢复社会功能,而不受思维改变的影响,能表现出符合现实的言语性和非言语性思维,患者将表现出适合自身智力水平和文化背景的判断力、自知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正确评价 患者能正确评价自身价值,情绪好转,并且能维持良好的身体状况,能对疾病、幻觉、妄想有正确的认识,能叙述其内容,正确对待别人的评价。患者在出现严重焦虑和精神困扰时,能向工作人员诉说,且学会应付压力、危机的技巧。

4.自知力好转或恢复 患者对精神症状有正确认识,自知力恢复或部分恢复,能正确认识各种治疗作用与不良反应的关系,主动服药。

5.生活自理 患者在住院期间生活自理,正常进食,睡眠改善,防止发生伤害。

八、护理措施

(一)基础护理

1.制订护理计划 ①为患者制订详细、适宜的护理计划;②创造舒适的治疗、休养环境。

2.生活护理 ①做好晨晚间护理;②帮助患者做好日常个人卫生;③保持床单元清洁、整齐、干燥,防止褥疮;④根据天气变化及时给患者增减衣物、被服,防止受凉;⑤预防患者继发感染;⑥认真检查患者皮肤情况,发现皮肤破溃、擦伤要及时处理;⑦对兴奋不合作的患者,应做好患者的晨晚间和日常生活的护理;⑧行为退缩、生活懒散的患者,应采取督促指导方法,保证患者按时洗漱、定时更衣、沐浴,必要时做口腔及皮肤护理。

3.饮食护理 ①结合原发疾病的情况,为患者提供易消化、营养丰富的饮食。同时注意水分的摄入。②为患者创造整洁、舒适的进餐环境,提供充足的进餐时间,让患者细嚼慢咽,防止噎食。③在不影响治疗和病情许可的前提下,提供患者喜爱吃的食物,以促进食欲,保证营养的需求。④对吞咽困难、不能进食者,及时给予鼻饲饮食或静脉补充营养物质,以保持营养、代谢的需要。⑤对暴饮暴食的患者要严格限制入量。⑥对有异食的患者要限制活动范围,防止进食异物。⑦对拒食的患者要尽量劝说,耐心协助进食或做示范,消除患者的疑虑,必要时给予鼻饲饮食,维持营养的摄取。⑧对于木僵患者,由于患者常在夜深人静时恢复肢体活动、自行进食等,可将饭菜放置于患者床旁,保持环境安静,在避开患者视线的情况下,观察其进食情况。

4.睡眠护理 ①评估导致患者睡眠障碍的原因,减少或去除影响患者睡眠的诱发因素。②为患者创造良好的睡眠环境,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温湿度适宜,周围环境安静,除必要的观察和操作外,不要干扰患者睡眠。室内光线充足,避免因光线不足而令患者产生错觉或感到恐惧不安及辨认困难。③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为患者建立有规律的生活,白天为其安排适当的活动,以减少卧床、睡眠的时间。④避免睡前兴奋,减轻焦虑,做一些有利于入睡的活动,促使进入睡眠。⑤晚饭不宜吃得过饱,不宜多饮水。⑥做好睡前心理护理。⑦必要时,可遵照医嘱给予药物辅助入睡。

5.大小便护理 ①观察患者大小便情况,12 h无尿者采取诱导方法刺激排尿,必要时请示医生给予导尿。导尿患者,要防止泌尿系感染。②保持大便通畅。对便秘者,应增加粗纤维饮食,3 d无大便者给予缓泻剂或灌肠,促使排便。③对卧床的患者,要定时提供便器,让患者逐渐适应床上排便。④对认知障碍的患者,每日定时送其到卫生间,帮助患者认识并记住卫生间的标志和位置,训练患者养成规律的排便习惯。

(二)安全护理

1.掌握病情 ①做到重点患者心中有数,了解病情变化特点;②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了解幻觉妄想的内容,注意相应的情感表现;③对异常行为要劝说阻止,防止发生意外。

2.加强巡视 ①定时巡视,清点患者数目,确保患者安全;②对极度兴奋、冲动毁物的患者要隔离,必要时可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③对严重自杀的患者,要专人护理,24 h使患者处于护理人员的视线内;④对不合作的患者要适当限制其活动范围,防止患者出现离开医院的行为。

3.严密观察 ①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②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医生,并做好准备,实施抢救措施。

4.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①对冲动、烦躁不安的患者,应安置于重病室,由专人监护,防止摔伤、坠床,必要时可予以约束。约束期间,应经常检查患者的安全、躯体舒适等情况。②对有敌意的患者,要密切观察,防止伤人、自伤等。③对抑郁的患者,应将其置于护理人员易观察及安全的环境中,避免独处或单独活动。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严防患者消极自杀。

5.安全管理 ①加强病区环境检查,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病区办公室、治疗室、配膳室、浴室、杂物间等处必须随手锁门;②加强患者物品管理,在患者入院、返院时以及家属探视后,护理人员认真做好安全检查,严防危险物品带进病房;③避免患者使用危险物品,必要时必须有医护人员监督,以防发生意外;④加强患者床位检查,防止患者在精神症状支配下存放危险物品,导致危险行为发生。

(三)症状护理

1.以幻觉、妄想为主要表现的患者 在幻觉妄想支配下,患者可出现不合作、逃离医院、伤人、自伤等行为。护理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①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运用沟通技巧了解患者幻觉和妄想的种类及内容;②要耐心倾听患者叙述病理思维,不要过早指明病态表现,不要争论,防止患者隐瞒病情;③不要引导患者反复重复病理体验,以免强化病理联想,使症状更加顽固;④细心观察患者的言语、表情、动作及非言语行为是否受幻觉妄想的支配,及时处理异常情况,防止发生意外。

2.以兴奋为主要表现的患者 这些患者可出现冲动、伤人、毁物、生活不能自理等。护理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①掌握病情变化,不激惹患者;②运用良好的言语有效地阻止患者伤人及破坏性行为,必要时采取约束方法,帮助患者控制冲动行为。

3.以木僵为主要表现的患者 患者精神运动抑制,生活不能自理,违拗、不合作。护理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①主动关心照顾患者,细心观察病情变化;②针对患者丧失自理能力的情况,做好基础护理,防止躯体并发症的发生;③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在患者面前谈论病情及无关的事情;④对患者态度和蔼,注意“四轻”,即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走路轻,减少不良刺激;⑤如患者出现蜡样屈曲症状,在完成治疗护理后应及时将患者的肢体放置于舒适的功能位置。

4.对意志行为抑制的患者 患者多表现生活懒散,无意向要求,对任何事情都无情感反应。护理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①针对病情特点,为患者制订长期的生活自理能力训练计划,督促患者按计划训练,以达到适应社会生活的目的;②加强基础护理,保证患者的基本需要,防止发生皮肤损害以及其他意外事故。

5.意外事件患者护理 发生自杀、出走、自伤或受伤等意外时,应立即隔离患者,配合医生实施有效的抢救措施,了解其原因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

(四)药物治疗护理

1.口服用药 防止患者藏药,服药后检查患者口腔,观察用药后不良反应,如患者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心血管反应、皮肤过敏、精神方面的症状等,应与医生及时取得联系,给予对症处理。

2.注射用药 ①遇有不合作的患者需耐心解释劝说,尽量争取得到患者的配合;②准确执行医嘱,核对药物剂量;③做人工冬眠治疗时,用药后患者应卧床睡眠,减少活动,不要频繁探视,防止环境因素的干扰;④定时为治疗中的患者测量生命体征,观察用药后的情况,记录睡眠时间,记录出入量。

(五)电休克治疗的护理

详见本书相关章节。

(六)心理护理

根据患者入院、治疗、康复的不同阶段,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正确运用沟通技巧,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配合医生做好心理治疗,鼓励患者说出内心的感受,将自己的不良情绪及时宣泄,指导患者多参加集体活动。

(七)康复护理

1.入院期 针对患者新入院的特点,为患者制订住院期间的康复计划,督促、训练患者每日完成生活料理。让患者参加一般性的活动,如散步、做操、听音乐等,以达到安心住院的目的。

2.治疗期 根据病情变化,适宜地指导患者参加一些简单的工疗、娱疗活动,如折纸、粘贴、编织、唱歌等。转移患者的病态思维,体现患者生命的价值,增强患者治疗信心,达到辅助治疗的目的。

3.康复期 根据患者兴趣、爱好,在护士带领下安排适当的康复活动,如书法、绘画、

表演、体育比赛、手工艺制作、炊事作业及外出活动购物等,为患者回归社会打下基础。

九、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属及其他照顾者都是有益的,可了解并有效地解决患者环境中的压力。

(一)生活指导

1.指导或帮助患者掌握解决有关社会环境压力的方法。争取社会的支持,以减少或消除复发因素。鼓励患者参加综合康复活动,加强工娱治疗,巩固疗效,逐步与社会现实接近,力争达到回归社会的目的。指导患者家属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改善患者家庭中人际关系,已婚者不宜生育子女。

2.加强心理护理,提高患者的认识,其内容包括:①教育患者正确对待及处理生活中的事件,适应并正确处理与己有关的社会因素;②努力克服性格缺陷,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③保持合理而有规律的生活习惯,注意劳逸结合,合理用脑及参加适当的体力劳动。

(二)疾病知识指导

1.对患者及家属进行有关疾病的教育,使患者认识到继续维持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对防止病情复发的重要性。指导患者按时门诊复查,服从治疗,坚持服药。对患者及家属解释药物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提高自我护理能力。

2.帮助患者及其家属了解病情波动、复发的早期症状,以便及时就医。同时,让患者家属了解精神分裂病程发展及预后情况,了解患者临床治愈后可能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如经济问题、个人问题、就业问题等),为患者尽快回归社会做好准备。

十、护理评价

1.患者的精神症状得到缓解或消失,自知力部分或全部恢复。

2.患者能正常进食、睡眠和排泄,生活自理能力部分或全部恢复。

3.患者能与护士和病友正常地进行交谈,并能较确切地反映心理问题与心理需要。

4.患者被动或能积极配合治疗和护理,积极参与工娱治疗活动。

5.患者的社交能力、社会适应能力部分或全部恢复。

6.无意外事件和并发症发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