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肝胆病及其并发症联合用药原则与宜忌
由于多种原因,治疗疾病有时需要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同时或先后使用,这在医学上称之为联合用药。联合用药后,由于理化反应和相互作用,可以产生有益的结果,也可以产生无益甚至有害的结果。
联合用药原则
1.联合用药有协同作用,可增强药效。如谷氨酸钠联合肌内注射ATP 20mg,可促进谷氨酸钠与氨结合,提高治疗肝性脑病疗效。
2.联合用药可减轻或消除药物不良反应。如联苯双酯合用肌苷,可减少其降酶反跳现象。
3.在治疗原发病的同时联合用药,预防及治疗其并发症。
4.联合应用经济有效的药物,药效大于两药之和,可避免应用同等疗效贵药。
治疗肝病并发症联合用药
慢性肝病起病隐匿,早期多无明显临床表现,因此多因出现各种并发症才行诊治。肝病的治疗是综合性的,单独应用一种药物无法控制病情,需要联合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进行系统治疗。如肝硬化合并上消化道出血应联合应用垂体后叶素或生长抑素,降低门脉压力尤为重要。肝硬化可合并肝性脑病,此时除应积极去除诱因外,应联合应用降血氨药物及补充支链氨基酸。合并腹水时,需联合应用保肝药和利尿剂,改善肝脏功能,纠正腹水。保肝药的选择根据肝功化验来确定,利尿剂的选择则需结合血电解质化验及所用保肝药来确定。肝硬化合并原发性腹膜炎时,宜及时联合应用抗生素,选择对肝肾损伤较小的抗生素。合并肝肾综合征时应积极去除诱因,同时可联合应用血管收缩剂,从而增加肾脏灌注。
肝胆病西药与其他西药联合应用宜忌表
*注:此表中忌联合应用的药物并非绝对禁忌,必要时需根据病情在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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