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生活教育理论(Life Education Theory)
陶行知(1891—1946)也是现代中国一位“伟大的人民教育家”,生活教育理论(Life Education Theory)是他整个教育思想的核心。他早年毕业于南京金陵大学,赴美留学获伊利诺伊大学硕士学位后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师承杜威。一开始他接受了杜威“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的主张,但后来在探索中,批判性地提出了“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及“教学做合一”等教育主张,创立了适应中国国情的生活教育论。
陶行知于1927年明确提出“教学做合一”的观点,其中心是“做”。为此他还专门对“做”下了定义。他说:“这定义便是在劳力上劳心。”他反对单纯劳力,那只是蛮干但也反对单纯劳心,那只是空想,都不能算做。陶行知认为,教学做是不可分割的统一过程。他曾解释说:“一个活动对事来说是做,对己来说是学,对人来说是教。”其中“在做上教是先生,在做上学是学生,从先生对学生关系说,做便是教;从学生对先生的关系来说,做便是学。先生拿做来教,乃是真教;学生拿做来学,方是实学”。陶行知的教学原则是在做中学,在做中教。这就彻底革除了旧中国几千年教与学脱节、学与用分离的弊端,这一点对今天的职业教育来说有很深刻的指导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另一重要核心是提倡手脑并用、学用一致的教学原则。明确提出:“中国教育革命的对策是使手脑联盟。”其中影响至深的要算是1931年写的《手脑相长歌》:“人生两个宝,双手和大脑,用脑不用手,快要被打倒,用手不用脑,饭也吃不饱。手脑都会用,才算是开天辟地的大好佬。”陶行知不仅仅着眼于理论,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始终把生活教育理论付诸实践。可以说,他是我国现代教育史上最早注重教育实践的教育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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