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单式人才“2+ X”培养模式的相关概念
企业与学校选择哪种培养形式,对学校课程体系与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是不同的,培养的效果也有差异。基于学校本位,企业参与培养方案制订的时间的越早,对学校课程体系与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越明显,实施培养方案的难度也越大;基于企业本位,企业参与培养方案制订的时间越早,培养的效果越好;基于学生本位,无论采用哪种培养形式,必须首先确保就业,其次,考虑要为个人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教育基础。
目前,职业学校在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普遍存在两个误区:一是过于一味地追求“订单”;二是重视企业的需要而忽略了社会的需要,轻视了学生个体的发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特色虽然是“订单”二字,但最终的落脚点还是在“教育”。订单式人才培养不是追求片面的标新立异,更不是为了特色而做出的漂亮的外在装饰。订单式人才培养更强调实际的效果,更强调独特的内涵,更强调必须遵循职业教育的内在规律。而一味地追求“订单”,有可能造成形式上盲目跟从,一哄而上,什么单都订,什么班都办,什么人都育,什么形式也行,结果可能适得其反;过于重视企业的需要,有可能造成学校本位的缺失。不可否认,财政收支的压力和诱惑驱使学校不断市场化、功利化,但追逐经济效益的功利行为背后如果缺少了良好社会效益的支撑,那么,时间是不会长久的。
因此,为求得多方的共赢,订单式人才培养一定要找好社会、学校、学生、企业需求的平衡点,这个平衡点就是订单式人才培养的支点。基于我国职业学校普遍实行三年学制的实际情况,采用“2+ X”的模式,更能实现共赢。“2”是指学生在校前两年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正常学业,注重学生基础性素质、专业性素质的形成和职业适应能力的培养;“X”是指最后一年的任意时间,根据“订单”要求,学校开始按照与企业协商制订的培养方案,针对特定对象组织教学,侧重学生专项能力的培养,即以学校为本位,弃长取短。在具体操作中,“2+ X”的模式要把握好动与静的关系,做到动静相宜。订单式人才培养中的“订单”是动态的,学校可以随时与企业签订“订单”,但学生来源是静态的,只在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学生最后一年的学习是动态的,按企业的需要培养,但前两年的学业是静态的,按社会和个人的需要培养;按企业需要培养的实施时间是动态的,学校与企业共同商定,但企业的用人规格是静态的,质量是学校、企业、社会和学生追求的共同目标;最后一年的课程是动态的,学校可以按企业需要随时调整,但学校整体的教学秩序是静态的;学生到企业工作的时间是动态的,实行弹性学制,可早可晚;但学生与企业的关系是静态的,企业按订单接收学生不能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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