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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政策分析

时间:2023-05-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充分重视,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县级卫生机构要发挥培训职能,承担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为农村卫生人员接受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制定有利于农村卫生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政策,将教育培训与上岗资格、年终考核等相结合,把农村卫生人员参加培训合格作为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一节 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政策分析

卫生人才资源的整体状况,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农村卫生机构由于工作条件及待遇等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难以吸引和留住卫生人才,因此国家为支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措施。我国政府高度关注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对于城乡卫生发展不平衡,农村普遍存在卫生技术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现状,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与意见并给予政策支持与保障。

2002年,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2]321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提出了诸多重要意见。其中就进一步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提出四点意见:

1.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到县级以下农村卫生机构就业

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乡(含乡)以下卫生机构工作的各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定级工资标准可高于同类人员1~2档。

2.实施优惠的工资分配政策,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面向基层,面向农村

对长期在乡以下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农林一线科技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情况给予政策倾斜。

3.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业绩、能力为主的原则,评价和使用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要给予适当倾斜。

4.要重视乡(镇)卫生院院长的任用、管理和培养,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骨干带头作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院长选拔、聘任和管理工作。可以在全县(市)或更大范围内招聘作风好、懂技术、善管理的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优秀人才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其工资以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意见》还就如何加强农村卫生适宜人才的培养做了具体要求:

1.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教育资源状况,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制定农村卫生人才培养规划,合理配置医学教育资源

具备条件的中等卫生学校在合理布局并有利于农村医学人才培养的原则下,可申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提高办学层次,为农村培养高等医学专科人才;在医学教育层次和专业结构调整的同时,在中等医学专业中可保留卫生保健及中医(民族医)类专业,以适应本地区农村对卫生人才的需求。

2.医学院校要拓宽专业领域,明确为农村培养人才的目标,增强专业适应性

进一步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增加全科医学知识和中医药学(民族医学)的教学内容,强化能力培养,使毕业生适应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的需要。

3.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和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服务

对专门为农村乡(镇)及乡(镇)以下卫生机构培养的考生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高等医学院校面向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及国家指定的边远、贫困地区可以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单独的入学考试;面向贫困地区农村定向招收的学生可优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适当减免学费、优先获得勤工助学机会。新生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出申请,与高等学校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合同,享受相应的优惠条件,毕业后按合同就业,并服务一定年限。

4.在西部地区试办面向农村、初中起点的5年制医学专业

学生参加中等教育考试,享受国家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待遇。毕业生授予高等专科学历证书,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到县级以下卫生机构工作。

5.加强农村在职卫生人员的学历教育

鼓励农村在职卫生人员参加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鼓励已经取得执业资格的农村在职卫生人员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参加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医生接受医学学历教育。高、中等医学院校应适应农村在职卫生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的教育需求,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农村卫生人员分阶段完成学业。

6.面向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要注意研究乡村医生的特点,适应他们的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重点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

要加强乡村医生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讲求培训效果,避免低水平重复。

7.建立健全农村在职卫生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的培训制度

将终身接受教育培训,不断巩固和更新知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作为农村在职卫生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必须履行的义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充分重视,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县级卫生机构要发挥培训职能,承担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为农村卫生人员接受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高、中等医学院校和城市卫生机构要积极组织支援农村的各种培训项目,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如函授、广播电视、网络教育、讲习班等,拓宽在职、在岗培训渠道,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培训水平。在职、在岗培训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农村卫生工作实际,适应农村卫生人员的需求。

8.建立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

要多渠道筹集培训经费,切实保证培训时间,定期组织、安排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到县及县以上卫生机构进修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在县级以下卫生机构工作的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每五年参加进修学习的时间为3~6个月。

9.有条件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或具备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增加培训农村基层医师的职能,对高、中等学校医学专业毕业生进行为期一年的以培养临床能力为主的培训,使其达到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水平

必要的培训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在农村卫生专项经费中予以补贴。培训单位应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培训意识,提高培训能力,并为培训对象支付一定的劳务报酬。

10.调动农村卫生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

要制定有利于农村卫生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政策,将教育培训与上岗资格、年终考核等相结合,把农村卫生人员参加培训合格作为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

同时,我国对农村卫生人才的政策支持还包括城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大学毕业生下乡服务转正定级优先政策、《关于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新聘人员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定期到农村服务的规定》等,这些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卫生人才的资源状况。

城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制度主要是通过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其医疗服务水平。医学院校和城市卫生医疗单位,定期选派技术精湛的专家学者到农村免费开展针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定期培训及技术指导。不断学习上级单位的先进医疗技术和管理模式,对促进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很有推动力的,同时也是互惠互补的。

2005年4月,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这些城市高水平医师到农村服务不但方便农民就诊,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同时对农村基层卫生组织的发展也是十分有利的。尤其要重视发挥城市医师的业务指导作用,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技能及业务素质。

200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组发[2005]5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有利于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和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的结构,有利于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切实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意见》要求,要进一步扩大选调生的规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都要选拔一定数量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主要充实到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等基层单位;要继续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为西部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农技推广服务等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阶段性服务;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要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

同时《意见》还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到村和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工作2年至3年后,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的,给予政策优惠。

2006年,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八部门共同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到3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一个具体行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还是在人才。我国农村基层人才匮乏,特别是在农村急需的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技术等方面表现更为突出,已成为农村发展的瓶颈。“三支一扶”计划将为农村输送一大批高素质人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我国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因为待遇、条件、政策、工作环境等因素,影响了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积极性。“三支一扶”计划采取优惠的政策吸引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将大大拓宽毕业生就业的渠道,有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同时基层的实践锻炼对大学毕业生今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009年,教育部、卫生部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4号,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医学教育工作要加快医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力度。《意见》指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加强医学教育工作的核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关键。医学院校要根据现代医学模式和我国卫生服务的发展要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适时修订各类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积极进行课程体系改革,构建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与医学知识相结合,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相结合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新型课程体系;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学习模式,确立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着力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加强学生终身学习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生公共卫生和全科医学教育,培养学生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坚持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教学要求,提倡早期接触临床,密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积极探索在培养过程中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机制;加强考试和教学评价方法改革,逐步建立科学的考试方法和教学评价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

此外,在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模式上,我国有关的教学研究和实践也取得了许多可以借鉴的成果,如牡丹江医学院于1985年开办了农村医学专科专业,为农村培养乡土型医师进行探索与实践。牡丹江学院实行了“三个一年制”教学计划,即一年打基础,一年学临床,一年搞实习,致力于医疗、预防、保健能力的培养。原白求恩医科大学于1997年开展了“面向农村社区,改革医学专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等,均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我校开展农村医学人才订单式培养模式的探索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和实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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