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常业务由医务部门管理,系统维护由信息网络部门负责。远程会诊分普通会诊和急会诊。会诊双方应在会诊时间前10min到达会诊现场。远程会诊过程中应注意病人的隐私保护,对重要病人、特殊病种进行远程会诊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建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针对远程会诊制定相应的准入机制,以及远程会诊各方权利义务分担、医疗责任认定、患者隐私保护、业务监管和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规范制度。
六、远程医疗会诊业务流程和监管制度
1.业务管理流程
日常业务由医务部门管理,系统维护由信息网络部门负责。远程会诊分普通会诊和急会诊。医疗会诊工作:申请会诊方按要求填写《远程会诊申请单》,经远程会诊中心,向提供会诊单位传输会诊申请单及符合会诊要求的各种数字化的病历资料;提供会诊方根据会诊目的及要求,审核会诊资料。
(1)除急会诊外,医务管理人员应在会诊前查阅患者的各项病历资料,符合会诊要求的应确定会诊时间,并及时通知会诊申请方,否则可要求申请单位补齐资料后再定会诊时间。
(2)普通会诊应在24h内确定会诊专家,2天内安排会诊;急会诊应在2h内安排会诊。
(3)会诊。会诊双方应在会诊时间前10min到达会诊现场。会诊前5min,由申请单位接通会诊线路,实施会诊;会诊完毕,由会诊专家填写会诊意见,传输给对方;会诊时间一般在30min左右。
(4)会诊后工作。会诊双方应按病案管理要求,对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登记和存档;注意做好病例的随访及反馈工作。
(5)远程会诊过程中应注意病人的隐私保护,对重要病人、特殊病种进行远程会诊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2.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制度
建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针对远程会诊制定相应的准入机制,以及远程会诊各方权利义务分担、医疗责任认定、患者隐私保护、业务监管和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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