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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放式决策”推动公众参与公共事务

时间:2023-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3年3月13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经省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省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规定》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引入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无疑是公民政策参与的核心。开放式决策强调政府决策、办事情的公开性,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具体形式。基于此,四川省政府对开放式决策的事项做了量化要求,以便于加强考核。
四川“开放式决策”推动公众参与公共事务_中国民情报告

2013年2月25日,四川公布《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工作安排》中要求,从2013年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确定不少于5件,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省政府部门每年确定2—3件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事项,实行有公众参与的开放式决策。

“实行有公众参与的开放式决策”这一新举措,有望打破以往政府闭门决策的惯例。“过去讲政府信息公开,强调更多的是公开结果,对开头和过程没有具体的要求。开放式决策则要求对决策事项的启动、过程和结果都要全方位公开。”四川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说。他还指出,过去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政府部门想做多少就做多少。现在指明了具体形式,明确了具体件数,能逐步实现涉及公众利益决策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川省推行“开放式决策”具体要求

资料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重大决策广听民意,依法行政量化考核

2013年2月16日,新版《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在省政府网站正式公布,其中明确规定,省政府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实际上,这一规定已在四川省许多市州“试点”运行多年。在全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发源地”遂宁市,从2005年至今,当地被“民意否决”的重大项目和决定已超过50个。该市市长何华章举例说,2008年12月,射洪县水电安装部门拟提高水电气安装收费事项,就因为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支持率低而决定不予实施。

2013年3月13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经省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省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规定》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其中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将广泛听取意见。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凡是重大、疑难和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都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分歧的决策事项,都组织听证,并使听证参加人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

遂宁市重大事项风险评估“五步工作法”

资料来源:遂宁市政府网站

四川从10个方面“量化”考核依法行政

资料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规定》

除重大决策广听民意外,四川省还将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以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规定,今后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的透明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非涉密重大事项3日内在新闻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从“听政于民”到“决策于民”的重大转变

美国克利夫兰州立大学都市研究与公共服务学教授卡米拉·斯蒂福斯(Stivers)曾提出,行政合法性要求政府主动对公民负责……拥有合法性的行政国家必定要植根于积极的公民参与文化环境中。引入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无疑是公民政策参与的核心。针对此次四川明确提出“开放式决策”,《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保障公众参与公共事务要有始有终”指出,通过搭建起坚固的互动互信平台,把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贯穿到公共政策酝酿、制定、实施和完善的全过程,是一种“双赢”的结果。政府更能充分听取来自公众的鲜活声音,群众利益的表达渠道也就更加畅通,政策决策的科学性、合理化以及政府的公信力都将大大提升。

开放式决策强调政府决策、办事情的公开性,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具体形式。四川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认为,这可能给政府决策的理念和方式带来一些影响,各级政府及部门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基于此,四川省政府对开放式决策的事项做了量化要求,以便于加强考核。

目前,“开放式决策”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四川省级有关部门还将对推行开放式决策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待条件成熟时,再将试点经验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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