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与评价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是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工作场所监测资料,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防护措施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评价应遵循法律严肃性、科学严谨性和客观公正性。
一、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一)总结报告
受检单位、应检人数、受检人数、检查时间和地点,发现的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其他疾病的人数和汇总名单、处理建议等。
(二)体检结果报告
对每个受检对象的体检表,应由主检医师审阅后填写体检结论并签名。体检发现有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需要复查者和有其他疾病的劳动者要出具体检结果报告,包括受检者姓名、性别、接触有害因素名称、检查异常所见、结论、建议等。
(三)个体体检结论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劳动者个体的健康状况结论可分为5种:
1.目前未见异常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各项检查指标均在正常范围内。
2.复查检查时发现单项或多项异常,需要复查确定者,应明确复查的内容和时间。
3.疑似职业病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或可能患有职业病,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者。
4.职业禁忌证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患者,需写明具体疾病名称。
5.其他疾病或异常除目标疾病之外的其他疾病或某些检查指标的异常。
二、职业健康监测结果的评价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仅要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影响,更重要的是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群体的危害程度评价,同时也是企业管理层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一步治理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极大地推动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出台,使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有章可循。
但目前,通过近年来在本省职业健康检查、监护、报告与评价工作中发现,职业健康检查存在不少问题。如有些检查内容未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些体检项目不全,在职业性健康检查评价报告的撰写上,许多评价报告过于简单,并没有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评价”,仅仅是作业工人个体健康状况的检查结果,缺少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工人群体的健康监护作用,也缺乏企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治理的指导作用。因此,结合工作实际,就完善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内容提出一些看法,供同道参考。
(一)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
1.目的职业健康检查主要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情况下的检查。因此在目的中应表明本次检查属于何类健康检查,是了解就业前的基础健康资料、发现禁忌证还是掌握有害作业工人的健康状况、职业病及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病情况或防护设施效果等,目的要明确。
2.依据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是依法进行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以及地方有关法规等。
3.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识别及现场监测情况作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体检人员,尤其是撰写评价报告的职业卫生医师,应当熟悉所检查对象的工作环境情况,了解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浓度或强度,如粉尘、毒物、物理因素、非电离与电离辐射等,并了解其对人体的危害,在撰写评价报告时,由厂方提供既往的监测资料,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致病特点,分析评价对作业工人的危害程度。
4.体检对象表明具体被检查人员车间、工种等分布情况。
5.体检内容必须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健康检查,应表明接触不同类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不同检查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体检项目不同。
6.结果与评价本项内容是评价报告的重点,目前由于国家没有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的规范范本,不少职业健康检查体检机构撰写的报告仅仅是每个受检人员的异常结果,从中难以分辨哪些是由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引起,哪些是职业相关疾病或社会常见病。作为企业管理人员也难于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有所了解,不利于进一步的治理。主要内容应包含:
(1)企业概况名称、厂址、主要生产原料、产品、副产品、产量、工艺流程、卫生防护设施、法人代表等。
(2)该企业有害作业工人总数、受检人数、受检率,本次体检的有害作业工种等。
(3)各类检查项目统计分析应分别统计各类疾病或异常结果的检出情况,必要时按车间、工种、工龄、年龄、性别分别统计分析。统计患病率、检出率、各类疾病的构成分析,也可用图表表示,清晰明了。根据不同作业工人接触不同种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应分别统计分析其危害情况,必要时可以横向或纵向比较分析。比如:粉尘作业工人的肺功能检查情况、肺部异常检出情况(所接触的毒物、物理因素、电离辐射所引起靶器官的受损情况)比较历年来或不同岗位接触同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异常检出情况;结合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和检测情况,进行分析,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的危害程度,提出相应的治理意见。
(4)生物监测指标分析统计分析实验室检查内容的异常情况及毒物或代谢产物在体内的负荷情况。
(5)职业禁忌证的检出情况上岗前或在岗期间检查发现的接触各类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禁忌证的检出情况。
(6)职业相关疾病或其他发病情况职业相关疾病,虽然不是国家法定职业病,如结核、高血压、糖尿病、各种肌瘤或囊肿、乙型肝炎等,也应进行检出率、患病率的统计分析,使企业管理人员掌握职工的一般健康状况。
(7)小结和建议重点在于分析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和群体的健康水平,同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治理或改进建议,提出保护作业工人健康的具体要求。
(8)对职工职业性健康检查处理意见建议脱离有害作业、休息治疗、定期观察、复查或进一步进行职业病诊断。
(9)附表作业工人体检结果:编号、姓名、性别、工龄、年龄、车间、工种、检查结果、治疗建议及处理意见等。
(二)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质量
职业健康监护不仅是为了建立档案,也不仅是体格检查,而是一项融合环境监测、医学检查和信息管理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职业健康检查属二级预防,在于早期发现职业病损,分析疾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之间的关系,提出预防及处理意见,促进职工健康和企业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批新改、扩建企业不断投入生产,不可避免的有毒有害作业不断出现,在早期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中检出的职业病损往往是易感个体,如不及时控制有害因素的接触,将会对更多的人造成危害,因此,只是检出病人不能达到控制病因和控制职业病的目的。
为了达到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在职业健康检查中不仅要早期发现职业病损,同时要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控制,减少职业病的发病率。在职业健康检查中还要有新的发现、新的提高。要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作用性质、危害特征,选择特异性指标,发现早期病变,探索早期指标。有些毒物存在远期效应,甚至影响子代。因此,职业健康检查资料要长期积累,动态观察,研究潜在的危害;结合职业卫生现场监测资料,综合评价,逐步形成完整的职业健康监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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