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节 丙烯酰胺中毒
一、理化性质
丙烯酰胺为白色结晶状固体,分子量71.08,熔点85℃,蒸气压0.27kpa(87℃)、1.33kpa(117℃),室温下稳定,不易挥发,易溶于水。
二、职业接触
丙烯酰胺单体主要用于生产聚丙烯酰胺,后者稳定、无毒,广泛用于石油和矿山开采、隧道建筑、造纸、污水处理,生产油漆、金属涂料和粘合剂。中毒患者主要见于生产与使用丙烯酰胺单体的作业。
三、吸收、代谢和排泄
可经皮肤、黏膜、呼吸道和胃肠道吸收。经皮吸收为消化道的200倍左右。血液中浓度最高,它可通过血脑屏障及血胎盘屏障。丙烯酰胺在血液中以两种形式存在,一为游离型,另一种为蛋白结合型。后者与血红蛋白及器官中蛋白质的巯基结合,分布于神经组织和皮肤、肌肉、肝、肾、肺等多个器官。丙烯酰胺进入体内后,转化为环氧化合物,在谷胱甘肽转移酶的催化作用下,代谢产生巯基尿酸-乙酰丙酰胺半胱氨酸从尿中排出。丙烯酰胺主要通过尿排泄。另外有6%以上以CO2形式从呼吸道排出。粪排出量少。
四、发病机制
丙烯酰胺是蓄积性神经毒,对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皆有损害。丙烯酰胺中毒动物电镜显示周围神经远端轴索中神经微丝及神经微管是其原发受损部位。此外,丙烯酰胺能与神经系统中蛋白质巯基结合,抑制轴索与轴浆运输有关的酶,从而使远离胞体的轴索末梢营养物质供应不上而发生变性,细胞内Ca2+稳态失调,这可能是丙烯酰胺毒作用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Lopachin等通过对丙烯酰胺中毒大鼠神经X线微量分析,发现受损的结间轴浆区钠与钾离子改变及在线粒体和轴浆部钙离子浓度增高,并认为早期逆行性变性过程可能是钙离子浓度增高的结果。节旁钠离子浓度增高与钾离子丧失可能系丙烯酰胺抑制Na+、K+-ATP酶活性而致。
五、临床表现
丙烯酰胺中毒主要损害神经系统,其损害特点取决于接触丙烯酰胺的剂量、浓度,即取决于中毒速度。慢性中毒以周围神经系统障碍为主;亚急性或急性中毒以精神症状及小脑障碍为主,继脑症状恢复后可出现周围神经病表现。
(一)急性或亚急性中毒
短期接触大量丙烯酰胺者可以发生中毒性脑病。突出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精神症状及小脑共济失调。后者主要表现说话迟缓、动作笨拙、持物不稳、精细动作难以完成,走路不稳,有时摔倒。检查可见眼球水平性震颤、构音障碍、四肢肌张力低,轮替动作笨拙、指鼻试验辨距不良伴震颤,睁眼站立不稳,闭目加重,跟膝胫试验不稳,步态蹒跚呈酒醉状等小脑损害表现。经1个月左右随脑病病情的好转而出现感觉运动型周围神经病。生产工人在长期接触较小剂量丙烯酰胺的基础上,近期又突然接触大剂量丙烯酰胺后,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小脑共济失调,并可能同时伴有不同程度周围神经病表现。
(二)慢性中毒
生产性丙烯酰胺中毒多为慢性中毒,起病缓慢,一般在接触本品数月或数年后逐渐发病。发病初期,患者出现头晕、头痛、疲乏、无力、嗜睡、食欲不振、消瘦等。随着病程进展,可出现周围神经病。患者诉四肢远端麻木、刺痛、肢端感觉迟钝,不知水温冷热,手指无力,持物不牢,易掉落,精细动作困难,下肢乏力、走路腿软,上楼困难、下坡时易屈膝摔倒,双腓肠肌疼痛、痉挛。体征显示四肢远端音叉振动觉、痛觉、触觉减退或消失,多呈手套、袜样分布,其中振动觉障碍最为常见,出现早、恢复慢。双手握力减弱,指(趾)屈伸无力,单足站立不稳。少数患者可见骨间肌、大小鱼际肌萎缩,个别病例出现岗上肌、岗下肌、三角肌及胫前肌萎缩。腱反射迟钝或消失,其中以跟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多见,而且出现早、恢复慢。脑神经一般不易受累。皮肤直接接触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常见手掌及足底皮肤潮红、多汗呈滴、湿冷、肢端皮肤温度降低、脱皮及红斑。停止接触丙烯酰胺1~2周后皮损逐渐消失,不留痕迹。
六、实验室检查
(一)神经—肌电图测定
丙烯酰胺作业工人以肌电图变化明显而神经传导速度大致正常或轻度减慢为特点。在张氏等报告69例丙烯酰胺作业工人的肌电图中,3例出现纤颤波或正锐波,40例肌肉运动单位时限延长,29例多相电位增多,9例大力收缩时呈单纯相;同时发现正中神经、尺神经及腓肠神经远端感觉诱发电位波幅降低者16例,占受检数23%,提示有传导功能的神经纤维数量减少。69例中分别有23人及19人胫后神经H反射及T反射未引出,皆同时伴有跟腱反射迟钝或消失。受检者神经传导速度减慢不明显。上述所见符合周围神经轴索变性的肌电特点。
(二)脊髓及大脑诱发电位测定
李纲等对30例有周围神经症状或体征的丙烯酰胺作业工人进行脊髓及大脑诱发电位测定,结果显示该组工人脊髓传导速度明显减慢、脊髓传导时间延长,而颈髓以上中枢传导时间未见改变,提示脊髓上行传导神经纤维受损。这一结果支持了丙烯酰胺中毒性神经病属中枢—周围性远端型轴索病。
(三)尿代谢产物测定
丙烯酰胺作业工人尿代谢产物巯基尿酸-乙酰丙酰胺半胱氨酸增高,基本能反映近期接触丙烯酰胺量,可作为近期接触指标。
七、诊断及分级标准
依照《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诊断标准》(GBZ50-2002)作出诊断。
(一)诊断原则
根据密切接触丙烯酰胺的职业史,具有多发性周围神经损害及神经—肌电图改变或小脑功能障碍的症状、体征,结合现场卫生学调查,并排除其他病因引起的类似疾病,方可诊断。
(二)观察对象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列为观察对象。
1.接触丙烯酰胺的局部皮肤出现多汗、湿冷、脱皮、红斑。
2.出现肢端麻木、刺痛、下肢乏力、嗜睡等症状。
3.神经—肌电图显示有可疑神经源性损害。
(三)轻度中毒
具有观察对象前两项中任何一项,同时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轻度中毒。
1.肢体远端音叉震动觉或痛觉、触觉障碍,同时伴跟腱反射减弱。
2.双侧跟腱反射消失。
3.神经—肌电图显示有神经源性损害。
(四)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基础上,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中度中毒。
1.四肢震动觉或痛觉、触觉障碍水平达肘、膝以上,同时伴跟腱反射消失。
2.感觉性共济失调。
3.肌电图显示神经源性损害,并有较多自发性失神经电位。
(五)重度中毒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
1.明显嗜睡及小脑功能障碍。
2.四肢远端明显肌肉萎缩,并影响运动功能。
八、鉴别诊断
需要排除引起周围神经病及小脑共济失调的各种疾病,如呋喃类、砷、二硫化碳、氯丙烯、甲基正丁基酮、正己烷等中毒及糖尿病、急性炎性脱髓鞘性多神经病等疾病。
九、治疗
本病无特效解毒剂,采用对症与支持治疗,预后较好。
其他处理:
(一)轻度中毒
患病期间暂时调离丙烯酰胺作业,经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并定期复查。
(二)中度及重度中毒
应调离丙烯酰胺和其他对神经系统有害的作业,经治疗后根据检查结果安排休息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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