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是指人体在较长时间(数周至数月)内连续或间断受较大剂量外照射引起的全身性疾病。通常起病隐袭,分期不明显,不伴有无力型神经衰弱综合征,临床上以造血功能障碍为主。
一、接触机会
(一)核辐射事故
核电站事故及在生产、医疗各个领域应用的各种类型辐射源,由于使用或保管不当,引起的各种类型的辐射事故。
(二)医疗事故
放射性核素和辐射装置的医疗应用,也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
二、临床表现
造血功能障碍时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的基本病变,主要病理变化为造血组织破坏、萎缩、再生障碍;骨髓细胞异常增生;骨髓纤维化。根据症状及造血功能损伤程度分为轻、重两度。
三、诊断及鉴别诊断
(一)诊断标准
1.在较长时间(数周至数月)内连续或间断累积接受大于全身均匀剂量1Gy的外照射。
2.全血细胞减少及其有关症状。
3.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中既有近期受照射诱发的非稳定性畸变,同时又有早期受照残存的稳定性畸变,二者均增高。
4.骨髓检查增生减低,如增生活跃须有巨核细胞明显减少及淋巴细胞增多。
5.能除外其他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疾病,如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中的难治性贫血、急性造血功能停滞、骨髓纤维化、急性白血病、恶性组织细胞病等。
6.一般抗贫血药物治疗无效。
7.可伴有下列检查的异常:
(1)微循环障碍;(2)免疫功能低下;(3)凝血机制障碍;(4)生殖功能低下。
(二)分度标准
1.轻度
(1)发病缓慢。贫血、感染、出血较轻。血象下降较慢,骨髓有一定程度损伤。
(2)血象:血红蛋白男<120g/L,女<100g/L;白细胞计数<4×109/L;血小板计数<80×109/L。早期可能仅出现其中1~2项异常。
(3)骨髓象:骨髓粒、红、巨核系中二系或三系减少,至少有一个部位增生不良,巨核细胞明显减少。
2.重度
(1)发病较急,贫血进行性加剧,常伴感染、出血。
(2)血象:血红蛋白<80g/L,网织红细胞<0.5%,白细胞<1.0×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血小板<20×109/L。
(3)骨髓象:多部位增生减低,粒、红、巨核三系造血细胞明显减少,如增生活跃须有淋巴细胞增多。
(三)诊断原则
必须依据受照史、受照剂量、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所见,并结合健康档案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疾病,作出正确诊断。
四、治疗原则
(一)脱离射线接触,禁用不利于造血的药物。
(二)保护并促进造血功能的恢复,可联合应用男性激素或蛋白同化激素与改善微循环功能的药物,如654-2等。
(三)纠正贫血,补充各种血液有形成分以防治造血功能障碍所引起的并发症。
(四)增强机体抵抗力,肌注丙种球蛋白。较重病例有免疫功能低下者,可静脉输注免疫球蛋白,或应用增强剂。
(五)白细胞<1.0×109/L时,实行保护性隔离。
(六)其他抗感染、抗出血等对症治疗。
(七)注意休息,加强营养,注意心理护理。
五、处理原则
病情稳定后进行严密医学随访观察和定期健康检查。注意可能出现的远期效应,并做相应处理。根据恢复情况,可疗养、休息或安排适当非放射性工作,恢复不全面影响生活或工作能力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伤残等级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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