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健康城市与健康社区的概念
一、健康城市的概念
创建健康城市是世界卫生组织(WHO)面对21世纪城市化问题给人类健康带来的挑战而倡导的一项全球性战略行动。WHO指出:“健康城市(healthy city)是不断开发、发展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并不断扩大社区资源,使人们在享受生活和充分发挥潜能方面能够互相支持的城市。”健康城市的基础是社区,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城市的最基层组织,是执行健康城市最理想的场所。健康城市与健康社区并无实质性的区别,在特定的情况下,两个词甚至可以互相替代。在北美,人们更常用健康社区。
健康城市作为一个概念,开始于1984年10月,在加拿大多伦多市召开的“2000年健康多伦多”(The Healthy Toronto 2000)大会上首次提出。WHO欧洲办事处在1985~1986年间发起了一场称为“健康城市规划”(healthy city project,HCP)的运动,其目的在于建立一整套方法以便在城市通过地方政府的努力,使所有人能够应用健康的理念和策略,在多部门、多学科广泛合作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城市健康及其相关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健康城市的发展。1995年,WHO西太区办事处发表了政策性文件——枟健康新地平线枠,其政策是基于健康促进与健康保护的基本概念,探讨以最好的方法去鼓励、促成和帮助人们避免疾病与残疾,以及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环境以维护自身的健康;并提出了健康城市、健康岛屿、健康场所作为21世纪健康的战略目标。1995年3月,17个太平洋岛国卫生部长在斐济亚努卡岛召开会议,赞同枟健康新地平线枠的概念,采用“健康岛屿”的理念,把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作为太平洋岛国面对21世纪健康的主题,发表了枟亚努卡岛宣言枠。
健康城市强调政府的承诺,强化社区行动和多部门、多学科的合作以及群众的参与。目前,全球已有2000座以上的城市加入了健康城市的行列。我国从1989年开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对于改善城市卫生面貌、促进城市居民健康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这项活动为我国创建健康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建健康城市并不要求某城市必须达到“特定的标准”,任何城市无论它目前的健康状况如何,只要市政府对健康的承诺和为实现该健康承诺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采取有效的行动,都可以加入创建健康城市的行列。这个概念提示健康城市更重视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创建健康城市是“有始无终”的过程。
二、社区的概念
社区(community)的定义归纳起来有两个特征:从地域上说,社区是一个地理和行政明确划定的局部区域;从功能上,社区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地区性社会,是政权的实体,有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和资源,以及具有为该地区居民生活服务的设施,社区由有认同感与归属感以及有共同的传统文化和习俗(价值观、行为规范、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等)的居民组成。社区单位在城市可以是街道、区、市,在农村可以是乡(镇)、县;在城市以街道、在农村以乡作为“社区”单位为宜,因为他们都具有独立的法人代表——政府。创建健康城市与健康社区离开了政府的领导,将一事无成。在居委会开创社区工作也必须在当地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省、国家等大范围的地理行政区域虽然亦可称之社区,但不具有可操作性。工矿企业、学校、医院等也可称为“社区”,但为了有别于不同的场所,我们认为以居民为主体的社区更为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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