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有机汞中毒
有机汞的种类很多,有的在体内易分解成无机汞化合物,如苯基汞和烷氧基汞。有的较稳定不易分解,如烷基汞。食物中的汞,通常以甲基汞的形式存在。沉积于河底的汞离子,经过厌氧细菌的作用,形成甲基汞和二甲基汞,甲基汞能积聚在水生生物中,通过食物链,使汞在鱼体内富集浓缩,达到很高浓度。如日本水俣湾鱼体中,甲基汞浓度达1~20mg/kg。
在农业上曾经常用的有机汞农药,如西力生(EMC),为氯化乙基汞(C2 H5 HgCl)、滑石粉及着色剂的机械混合物,工业品红色粉末,氯化乙基汞含量2.0%~2.5%;赛力散(PMA),为醋酸苯汞(C8 H8 HgO2)、滑石粉及着色剂的机械混合物,含2%醋酸苯汞,工业品红色粉末;谷乐生(EMP),又名谷仁乐生、新西力生,含5%磷酸乙基汞(C4 H11 Hg2 O4 P)。目前,我国已停止生产,限制使用有机汞农药。
1.毒性
有机汞化合物的毒性比无机汞大(表4-3)。
表4-3 汞的急性毒性
2.毒理
有机汞进入血液后,90%与血红蛋白结合,并随血流分布于全身。有机汞与蛋白质的巯基有特殊的亲和力,与酶的巯基结合,使一系列含巯基酶的活性受到抑制,如细胞色素氧化酶、葡萄糖脱氢酶等多种酶,影响细胞呼吸系统,妨碍细胞正常代谢功能,特别是中枢神经系统和自主神经最易受侵害。有机汞在体内蓄积性很强,主要蓄积在肾、肝、脑干和小脑等部位。进入脑部的甲基汞会使脑萎缩,侵害神经细胞,破坏维持身体平衡的小脑和知觉系统。体内汞主要通过尿、粪便排泄,少量汞随唾液、汗液和乳汁排出。
有机汞与血浆蛋白、血红蛋白等结合,形成结合型汞;也可与低分子巯基化合物如半胱氨酸、还原型谷胱甘肽、辅酶A等以及体液中的阴离子结合,形成可扩散型汞;这两型汞均可随血流分布于各组织器官,并逐渐转移至肾。肾组织中金属硫蛋白与汞结合,对汞在肾脏内蓄积起主要作用。汞与蛋白结合,可使半抗原成为抗原,引起变态反应,出现肾病综合征。
3.中毒原因
(1)误食拌有含汞农药的种子或含汞农药污染的食物。
(2)长期食用含汞高的鱼贝类。
(3)用含汞偏方治疗某些疾病。
(4)食用被有机汞农药毒死的禽畜。
4.中毒表现
急性中毒潜伏期半小时至数小时不等,与进食汞的量和个人体质有关。
初期症状:患者出现头晕、胃部不适、流口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缺乏等症状,此时如能及时治疗,患者很快恢复,预后良好。
病重期症状:如初期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2周后患者病情加重,神经精神症状可成为此期突出的表现,西力生中毒时尤为多见。患者可出现发热、头晕、头痛、乏力、情绪激动、烦躁不安、失眠、记忆力减退等,并可出现脊髓、周围神经损害、皮肤损害和口腔炎等症状。个别患者有肾病综合征及肾小球肾炎,严重者可发展为中毒性脑病、间质性肺炎。
脊髓、周围神经受损表现:患者先感下肢发麻、无力、不能行走,随后波及上肢,肌肉震颤,震颤最初多出现在眼睑、舌及手指的肌肉,以后发展到肢体,肌肉萎缩,持物不稳,手脚感觉障碍(手套、袜套样感觉)。部分患者抬头无力,小便失禁。
5.诊断依据
(1)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患者有误食有机汞或有机汞污染的食物史。
(2)临床表现:口服中毒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缺乏等急性胃肠炎症状和头痛、头昏、发热、乏力、情绪激动、烦躁不安等全身症状。随后出现肌肉震颤等脊髓、周围神经受损症状和口腔炎。
(3)实验室检验:患者尿、血、呕吐物检出汞,含量显著高于正常人。可疑中毒食品中汞含量超过国家限量标准。
急性汞中毒尿汞往往明显增高。
尿汞正常上限值为250 nmol/L(0.05 mg/L)(二硫腙法)、100 nmol/L(0.02mg/L)(冷原子吸收法),或50 nmol/L(0.01mg/L)(蛋白沉淀法)。
6.治疗原则
患者应脱离汞接触,进行驱汞治疗和对症处理。
(1)洗胃、导泻。应立即用温水、0.2%~0.5%活性炭溶液或小苏打饱和溶液洗胃。洗胃后可给50%硫酸镁40ml导泻,使毒物排出。同时用鸡蛋清、牛奶或豆浆等灌胃,有助于延缓汞的吸收和保护胃壁。
(2)驱汞治疗。目前驱汞首选药物:①二巯基丙磺酸钠(Na-DMPS),用5%水溶液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急性中毒最初两日,每次5mg/kg体重,每日3~4次,以后根据病情减至1~2次,7日为一疗程。②二巯丁二钠(Na-DMS),本品水溶液不稳定,应临用时配制(配成5%~10%的溶液),不可加热,不可静脉滴注。用法:用5%~10%的溶液缓慢静脉注射,每日2~4 g,分次注射,用药2~4天后,酌情减量或停药。
(3)对症治疗。①保护肝肾功能,可用大量维生素C、B族维生素,ATP,辅酶A,细胞色素C等药物;②口腔炎明显者,可用3%双氧水、1∶5 000的高锰酸钾溶液、0.1%~0.2%的依沙吖啶溶液漱口;③间质性肺炎可使用地塞米松,每日30~60mg,静脉滴注,用药3~7日;④剧烈腹痛时,肌内注射阿托品0.5~1.0mg,可重复使用。
7.预防和控制
(1)严格保管农药,实行专人专管、领用登记,有机汞农药禁止与食物一起存放。
(2)有机汞中毒的家畜、家禽,应深埋销毁,严禁食用。
(4)控制吃鱼总量,特别是少吃鱼的内脏、鱼头、鱼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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