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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

时间:2023-05-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暴发流行重特大食源性疾病的情况下,地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机构应接受国家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应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和指导。负责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协调工作的人员宜由各级卫生部门分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构的高级卫生官员担任,协调员有权决定和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有权调配区域公共卫生资源用于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事态的应急处置。

三、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

(一)食源性疾病应急指挥系统

1.国家食源性疾病应急协调组织

国家食源性疾病应急协调组织应作为国家突发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协调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处理在全国范围内或局部地区发生的特别重大的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事态,对全国范围内或局部地区发生的特别重大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应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国家食源性疾病应急协调组织可根据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事态的特点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由中央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专门机构组成,负责指挥和协调在全国范围内或局部地区发生的特别重大的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事态的应急处置工作。国家食源性疾病应急协调组织的成员一般应包括主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监测与调查的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和主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中央政府直属专门机构,前者主要负责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事态的监测和调查处理工作,后者主要负责对引发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的污染食品的溯源调查与控制工作。

根据我国公共卫生管理体制现状及改革趋势,我国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应急处置工作拟由负责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协调处置为宜,特别是负责人与人传播疾病和同源传播疾病(包括虫媒性疾病、啮齿类动物传播疾病、人畜共患病、食源性疾病和水传疾病等一类由某种传播媒介引起的暴发流行疾病)等播散性疾病(communicable diseases)应急处置职责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该机构应确定一名协调人员负责全国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员一般应为国家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并直接对国家卫生部的最高决策者负责。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应内设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监测与情报分析部门,负责全国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监测与预警,并对协调员报告。在暴发流行重特大食源性疾病的情况下,地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机构应接受国家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应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和指导。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行动的指导意见,我国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应急指挥与快速反应体系建设应统一纳入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图6-2)。

2.地方食源性疾病应急协调组织

地方食源性疾病应急协调组织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州、市)和县(市、区)三级地方政府设立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事态应急处置工作的食源性疾病应急协调组织。地方食源性疾病应急协调组织可根据食源性疾病的危害程度和疾病波及范围确定各自职责,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上由县(市、区)级基层政府卫生部门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州、市)政府卫生部门主要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事态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对基层政府卫生部门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提供指导服务。地方政府组织设立的食源性疾病应急协调组织应做好与设在本行政区内的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的有关行政管理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工作,以便后者介入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污染食品的控制处理和肇事单位或当事人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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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国家和地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的建设和机构设置要注重食源性疾病应急协调指挥体系、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体系、食源性疾病医疗救治体系、食源性疾病现场调查控制体系和食源性疾病技术支持体系等诸多相关工作环节的资源统筹与综合协调。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公共卫生资源的效益,有效应对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引起的公共卫生紧急情况。

(二)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与协调

1.协调员

负责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协调工作的人员宜由各级卫生部门分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构的高级卫生官员担任,协调员有权决定和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有权调配区域公共卫生资源用于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事态的应急处置。必要时,协调员可以通过同级政府或上级部门设立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范和控制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由于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需要有流行病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协调员应具有流行病学的专业背景或经流行病学专业知识的训练。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协调人员的主要职责是:①组建和协调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的工作;②制定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③建立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事态的监测与早期预警系统;④组织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培训与演练。

为了加强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管理,国家和地方卫生部门可设立协调管理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门机构,如食源性疾病应急办公室,协助协调员处理日常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管理和紧急情况下的协调、指挥等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方针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应急工作原则,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协调可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与运行,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可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协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建立指挥敏感、协调有力、决策果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体系。

2.专家咨询委员会

为了给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参考意见,食源性疾病应急协调员应有不同学科专家和有关部门代表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支持。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可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专家主要包括流行病学专家、内科学专家、微生物学专家、分析化学专家、毒理学专家、兽医学专家、食品卫生学专家和食品工程学专家等。必要时也可邀请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组织成员单位的代表、新闻媒体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与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讨论,决定和实施有关应急控制措施等。食源性疾病应急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可根据需要从有关专业机构不同学科的资深专家和行政官员中选定,咨询委员会每年应定期举行会议,研究总结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以便发生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能迅速参与应急处置的决策。食源性疾病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①参与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工作;②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准备与控制处置提出咨询和建议;③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④承担食源性疾病应急协调员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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