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分析的第二类方法: 内感体察
内感体察(interoceptive perception)是调动来访者的内感能力,觉察动机与情绪的躯体感受。[2]这些感受可以是强烈的情绪(例如愤怒、抑郁、冲动等) ,可以是相对较弱的感受(例如压力感、自卑感、嫉妒感等) ,也可以是非常微弱的不易觉察的感受(例如对秩序感、确定性、完整性的渴求) 。内感体察就是通过训练注意力,让感受“浮出水面” ,观察感受在躯体上的变化过程,从而使个体实现与自身感受的连接与沟通,这是内感体察治疗的核心过程。另外,内感体察是感受分析治疗的一个组成部分,往往需要与感受分析其他两类方法——感受解析和感受转化——结合起来。例如,通过感受识别、感受比较等确定感受,为内感体察做准备,或者在内感体察之后,采用感受转化法引入积极的、更具适应性的感受。
内感体察一般按照如下的过程进行:
(1)结合躯体放松技术,引导来访者处于安静、放松状态。
(2)引导来访者回忆引起焦虑或冲动的情景(或者在来访者面前展示能唤起焦虑或冲动的刺激物) 。
(3)指导来访者觉察焦虑或冲动在躯体上的表现,说出其位置和感受(这类体验最经常集中于头部和心脏部位) 。
(4)指导来访者把注意力集于焦虑或冲动的躯体感受上,保持注意力跟随躯体感受的变化,直到这种感受逐渐清晰强烈,达到顶点,然后逐渐自然衰退,直到消失。在这一步中,来访者不用强制自己始终保持对感受的注意,只要在注意力发生转移时转回所注意的感受即可。
(5)感受消失或大部分消退之后,请来访者详细描述该感受的变化过程。
(6)按照(1) — (5)的过程,重复进行体察练习,次数视咨询时间设置与焦虑或冲动的强度而定。
(7)一次咨询结束后,要求来访者整理感受变化的详细资料(完成家庭作业) 。
内感体察过程中,“体察者”是个体的自我(I) ,“被体察者”是其自体(self) 。自我体察到的是动机与情绪的躯体感受。任何观察都伴有态度,内感体察应该保持一种直面、静观和接纳的态度。如果体察者以一种尽快消除不舒服的感受,追求舒服、快乐感受的态度来对待被觉察的感受,就会适得其反。
概言之,内感体察应该遵循如下的原则:
(1)注意力放在躯体感受上,这种感受应该是心理导致的感受,而不是生理感受或者自我暗示的感受。
(2)对躯体感受的注意,会导致这种感受有一个增强、达到高点和消退的过程,来访者的有意消除或者期望它提前消退的念头并不利于这个过程。来访者应该以一种体察和静观的态度(或者说“现象学的态度”)对待这种感受。
(3)感受被激活的同时放松身体,不与这种被激活的不舒服感对抗,也不在它的驱使下去做出任何行动以缓解它。
(4)不利用深呼吸等方式缓解不舒服感(这与正念认知疗法中利用呼吸进行放松的方法不同) ,如果放松和体察导致了呼吸的加深加长,也顺其自然。
内感体察,是对已经储存在身体中的感受进行体察。消极情绪,例如恐惧、焦虑、抑郁以及更为复杂的感受如压力感、冲动等,都可以通过内感体察练习而使来访者直面自己的内在感受。
内感体察是一种受禅宗和道家等的冥想训练(meditation)的启发而发展出来的,在形式上与冥想有很大的相似性。有正念等冥想训练基础的人,掌握内感体察法会更容易一些。不过,内感体察的内在心理过程与冥想训练还是有显著的差别。这些区别一定应该予以注意。例如,内感体察不主张进行呼吸训练,而是主张在感受分解的基础上,体察特定的情绪感受。而且,内感体察是和感受的解析和转化结合在一起的,分析和体验构成一种互动的过程。内感体察不是一种孤立的“修炼” 。
体察—为所当为
在生活中,来访者可以把一部分注意力放在躯体感受上,同时来访者从事与感受的要求不一致的适应性行为。例如社交恐怖者,在需要发言时不是顺应自己的焦虑去躲避,而是为所当为,但与此同时又体察自己的焦虑反应,接纳这种反应。这个方法与森田疗法的相似之处在于“为所当为”的态度,不同之处在于它强调不回避自己在为所当为时内心产生的相反感受,即所谓“观察着感受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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