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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善论与性恶论

时间:2023-05-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恶恐怕都不是对人性的真实理解,但是人性之善无疑是人作为群居生物的最有价值的人性侧面。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这个问题为何被人们反复地提出来。笔者相信,直面人性的既善且恶,并不意味着人类必须专注于这个事实。恶首先是一种主观感受,尤其是我们对他人的某些动机和行为的主观感受。损人和害人是最一致地被感受为恶的。

性善论与性恶论

在人性中,善和恶哪一个更为根本呢?这是人类最经常提出的问题之一。马斯洛、罗杰斯与罗洛·梅的争论也在于此。马斯洛和罗杰斯都相信善是人类的本性,不善是不良环境导致的结果,对于个体的无条件积极关注,给于个体基本需求的满足,便能够激发人的自我实现的倾向,而这种倾向是善的;而罗洛·梅则认为善与恶在于人的选择,人的欲望和潜能既能够带来创造性,也能够带来破坏性(Rowan,1989;郭永玉,2003) 。

在孟子看来,邻居家的孩子在井边玩耍,有落井之虞的紧要关头,我们不会坐视不管,而是会本能地伸出援救之手。孟子认为这便是恻隐之心。他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 ) 。也就是说,恻隐之心,是“仁”——善的一种形式——的来源。社会生物学、进化心理学的众多研究已经表明(例,Fehr & Fishbacher,2003) ,利他动机的确是人类的自然本能。我们不妨推测,当人类个体在正常的环境里成长,这种天然的利他倾向就会比较充分地发展出来。

但是,如果由此认为人类的恶全是不良环境的产物,就恐怕只是一种理想主义的假设。其实如果我们认定人性本恶,善乃是特殊环境的结果,这个相反的提法也能找到与恻隐之心的天然性相类似的证据。我们很容易就能观察到,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保持沉默,不愿站出来指出社会的不公;为了维系对自己有利的人际关系,不肯为受到损害的人仗义执言。如果这还不算恶,只是“不善”或者“不够善”的话,那么我们损害他人而有利于自己的倾向——这种可以毫无疑问地被称为“恶”的东西——在人世间也绝不少见。在体育竞争、商业竞争、政治斗争中,此类事例可谓层出不穷。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些“恶”也是人类的天然倾向——社会生物学和进化心理学对此也有据可查[1]

如果我们把“善”看成人性中有利于他人的倾向,把“恶”看成人性中损害他人的倾向,那么比较可信的判断就应该是: 人性既有善端,亦有恶端。有人批评马斯洛的自我实现概念是学术中产阶级的宗教,可谓一针见血。衣食无忧,专心于创造性工作的学者,是在一种特殊的环境里存在着。把这个特殊环境里产生的特殊的人性面貌,看成人类心灵的本然规律,显然是不全面的。这就如同用郭任远的猫鼠同笼实验来说明猫鼠本不是天敌一样,是对有限条件下的心理规律的过度推广。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恶恐怕都不是对人性的真实理解,但是人性之善无疑是人作为群居生物的最有价值的人性侧面。

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这个问题为何被人们反复地提出来。人类为何热衷于探讨这个问题?这才是更值得思考的问题。我们对于诸如“宇宙有没有边界” ,“物质是否无限可分”之类的问题也有追问,但远未达到对“性善性恶”的追问的热心程度。对于自然物,例如河水,我们不会问它本质上是滋养人类的还是淹没人类的。我们会承认它“可载舟亦可覆舟”——它对于人类的作用显然是辩证的。但是对于人类,虽然人性时而表现出善,时而表现出恶,我们似乎也不愿意把这种两面性与自然界的两面性同日而语。人性如果不是本质上为善,而是善恶交织的,没有哪一个更为本质,这似乎令人难以承受,它会唤起一种深切的焦虑感。人在大自然面前已经够渺小的了,如果自己归属的这个群类在本质上不是善的,而是跳荡于善恶之间,谁能不感到焦虑?

但是一定程度的焦虑不安也许是我们直面现实时应该承受的感受。而且,人类并不会因为直面现实,就变成玩世不恭的怀疑主义者或偏执者。笔者相信,直面人性的既善且恶,并不意味着人类必须专注于这个事实。

人们热衷于追问人性本善还是本恶,其实表明了尽管“人性本质上有恶”这个事实不断袭扰着人类的内心,人类还是希望人性本善。当我们认为人性本善,或者觉得人性本善,我们对于他人,对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人的世界,就比认为或觉得人性本恶的人多了一种根本性的信任,也就更多地体验到踏实可靠的存在感。作为人类,我们天生地希望人性本善,更愿意相信人性本善。

人类对于恶的健忘态度,恰似好了伤疤忘记了疼痛,属于一种“积极的偏差” 。它对于人类的生存而言,似乎大有益处。相信人性本善,恶只是一种有限的暂时现象的人,往往比相信人性本恶,善只是一种有限的暂时现象的人,有更好的群体适应性,而且也活得更快乐。

概言之,人性本善还是本恶,这个问题本身或许并不成立,但是人类更希望相信人性本善。这是一种普遍的、根深蒂固的希望。“人性本善”或许不实,而“人性本希望人性善”却是事实。例如,偏执性人格者对于世界的感知是敌意和冷漠的,但即使这种以对世界的敌意认知为特点的人格,如果我们深入了解,也能够发现他们对于善的渴望,甚至是对世界的最基本的信任。

那么,人对于善的需要,对“人性本善”的希望,是否会推动人类逐步摆脱恶呢?是否会让人放弃天然的恶的冲动呢?在人类的历史上,每当人们以为太平盛世已然来临时,凶恶乱世总是继之而来。人类时而处于这样的风气之中: 对于他人人性中的恶,倾向于有一种选择性的忽视态度;对于自己之恶念与恶行,或者视而不见,或者寻求种种开脱的方法,久之不免铸成恶果。而人类的另一种风气,对人对己采用苛刻的道德标准,当此种风气大行其道时,人类又沦入强迫的时代,而且这种时代也并没有带来更少的恶,反倒是添了许多以善的名义的恶。

人类个体对于人性的持久的信心,往往来自于个体的早期经验。如果婴幼儿在其发展过程中,能够体验到来自父母和周围他人的善意,而且这种善意是本质上的——即使照顾者做出一些令其畏惧的惩罚行为,正常发展的婴幼儿也能体验到他人的本质上的善意。这种早期经验,必然会培养个体对于人性的根深蒂固的信任。[2]如果人类越来越多的个体在其生命的早期受到以善意为主的对待,对于人性之善的共同信仰或许能够带来人类持久的善的状态。

从感受的角度分析善恶的主观性

恶首先是一种主观感受,尤其是我们对他人的某些动机和行为的主观感受。我们对于他人的动机和行为[3]所产生的恶感,是有不同的层次的。冷漠、自私、损人、害人,他人的这些行为在我们内心唤起的恶感是由轻至重的几个层次。损人和害人是最一致地被感受为恶的。而我们对于冷漠和自私就不那么肯定了,有时我们对他人的这些行为产生恶感,有时我们只是觉得它们令人生厌。但是恶的这种由轻至重,由模糊而明确的感受,蕴涵着恶感的发生规律。不论是冷漠、自私、损人还是害人,我们都会认为这个人没有尽到做人的责任,或者说,没有表现出他应该表现的样子,内心没有生出他作为人应该生发的动机。例如,冷漠的人在看到别人病倒在地的时候不伸出援手;自私的人成天想着自己的利益而不尽社会责任;损人者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而得到自己的利益;害人者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快乐而牺牲他人甚至乐于看到别人的痛苦。这些行为背后的动机——这个“动机”至关重要,如果出于无意,此上任何一种行为都不再是恶了——都违反了我们对他人应该承担的做人的义务的判断,它们在我们内心唤起的感觉就是恶感。

所谓的恶感,本质上是一种指向他人的主观感受,我们对于自己的行为和动机的判断,往往是更为宽容的。我们对他人的行为易用完美的道德框架去衡量。[4]有强迫性人格倾向的敏感的个体有可能把一些微妙的他人动机和行为感受为恶。一位大学生来访者回忆起自己小时候与别的孩子发生冲突时,母亲袒护自己而指责那个孩子,她至今觉得母亲的做法“不善。 ”另一位来访者则回忆自己的父亲去学校和老师谈话,大声争执,意在为这位来访者上课干扰课堂秩序的事情开脱,他也感到自己的父亲当时的行为“不善” 。这两位来访者无疑都具有很强的道德感受力,他们对于人性的自私和盲目有敏感的认知。这份敏感在推动他们人格发展的同时,也诱发了他们的心理困扰。他们觉得人应该彻底公平、为他人着想、先人后己,时时刻刻都应该如此。他人的自私举动会诱发他们对于这个人整体的失望和全盘的否定。

回到客体关系的视角,我们可以大致得到这样的结论: 恶感的形成,乃是基于自我(I)对他人的一个判断,即那个人有意破坏或者故意不肯建立一种良好的、在自我看来应该建立的关系。

恶感是个体根据对方的行为对其动机的推测的结果。恶感的产生,意味着我们认为对方有恶的动机。我们会把出于恶的动机的行为视作恶行。把行为产生的消极后果称做恶果。不论恶行还是恶果,都必须在恶感被唤起之后,才会被评价者贴上“恶”的标签,但是这种标签并不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么可靠。

一位女性大学生来访者平时看到妇女们对自己的孩子尽心呵护,就觉得不愉快,感到妇女们都是自私狭隘的人。在一次分析咨询中,当这位来访者提及当日她碰到的类似体验时,咨询师请来访者想象那个妇人若是把她(来访者)看得比自己的孩子更重要,她会有什么感受。来访者发现自己那种不快的感觉就消失了。这位来访者因妇女各爱其子而产生的恶感,乃是她对关爱的渴求未能满足而发生的心理防御的结果。来访者因其早期的经验,人格结构的缺损,她对关爱的需求是夸张的,在潜意识的层面,她希望全世界的人都以她为中心,把她作为关注的焦点。这种自恋需求,使她对他人行为的善恶判断涂上了浓厚的个体经验的色彩。广而言之,人类的个体终究无法摆脱本质上的自恋,我们的善恶判断始终带有个人色彩。

善与恶是主观的、与个人经历有关的两种感受,因而一个人不可能完全体验和理解另一个人的善感和恶感。在一个人看来十恶不赦的行为,在另一个人看来或许情有可原,因此善恶类似于美丑,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不过善恶的相对性绝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安心地成为道德相对主义者,而是说明人们只有在交流中才能在善恶问题上达成一定的共识。某些强迫性人格者执着于善恶的绝对性和普适性,反倒增添了他们与他人在善恶问题上的沟通之难。他们会认为自己掌握着关于善恶的真理,对善恶的把握比其他人更准确,意识不到他们的强迫性让他们在善恶的感受方面其实比一般人的偏差更甚。强迫性人格者的嫉恶如仇未必仅仅出于择善固执的心理,而是部分地,或者至少在某些情境下,是人格中的自恋被触动时的情感反应。

人们是根据“恶感”来把引起这种感受的他人动机、他人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贴上“恶意” 、“恶行”与“恶果”的标签的。人们对待善的问题亦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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