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控制基本原则
(一)目的性原则
管理控制的目的之一是使组织的实际工作按预计的计划进行并取得预期成果,一切控制技术和控制系统都应该反映所拟订的计划要求。计划是控制工作实施的依据,主管人员通过反馈的信息来了解计划的执行的情况。控制的过程就是使实际活动与计划活动相一致的过程。控制工作的目的是要对实施计划活动进行衡量、测量和评价,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计划实现。如对日常护理工作运转情况的控制,就是护理管理人员对护理人员的检查与监督,检查是否有偏离计划的行为与缺陷,督促其按正常程序工作,以确保目标的实现。因此在设计控制系统,运用控制技术进行控制活动前,必须按不同的计划内容来拟定针对性明确的控制系统。控制标准如临床护理、护理教学、护理科研、社区保健等均应按各自的计划要求设计控制系统。
控制的另一个目的,是使组织的活动有所创新,有所进步,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即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为此,控制工作应紧紧围绕上述目的展开,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措施也应有助于上述目的的实现。
(二)客观性原则
有效的控制要求有客观、准确、适当的标准。控制活动是通过人来实现的,就是再好的管理者也难免受到主观、客观因素的影响,为了能客观地、准确地评价工作成果,必须制定客观的标准。标准可以是定量的,也可以是定性的,但都应当是可以测定或可以考核的。如各项技术操作标准、消毒隔离检查标准、表格书写标准等,反映护理质量的控制标准的都可以采用定量考核的办法,而对护理人员素质考核可设计定性标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
(三)重点性原则
对组织的整体控制做到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这是因为各部分、各环节、各种因素,在实现控制目标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因此,有效的控制,应该选择那些对全局影响大的进行控制,将精力集中于系统过程中的一些突出因素上。重点因素、重点部分或关键环节的选择是一种管理艺术,如护理工作细致并且项目繁多,质量控制工作宜选择对完成工作目标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标准和指标,对每项细小环节不必面面俱到。
(四)灵活性原则
通常情况下控制须按计划目标去实现,如果经过执行活动发现原计划是错误的,或者因突发事件,改变了原来的条件,下属无法执行原计划,实现计划目标,就要求管理者灵活地控制,否则,事先设计的控制系统仍如期运转的话,会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严重的后果。这个原则要求管理者:第一,通过执行实践活动,一旦发现计划有毛病就应该立即修正,重新确立控制标准。第二,假如管理者在控制活动中遇到了突发事件,就应该顺势而为,果断地采取特殊措施,保持对运行过程的管理和控制,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严重的后果。
(五)组织机构健全的原则
控制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管理活动,要实现有效的控制,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作为保证。使控制机构有职、有权、有责,做到职、责、权三者的统一。它与计划前提一样,组织结构越明确、全面和完整,控制工作就可能越有效果。目前,我国的护理管理部门为了强化护理管理、保证护理质量,均建立了多层次的质量监控体系,并配备了得力的主管人员,上下配合,连接成质量控制网络。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的职责,保证了护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及时性原则
控制的及时性体现在及时发现偏差和及时纠正偏差两个方面,及时发现偏差包括及时收集信息和及时传递信息两个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掌握实时的信息,提高控制时效;及时发现偏差是实行有效控制的第一步,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个阶段,控制也不可能达到其目的,所以控制工作必须坚持对已发现的偏差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减少时滞,避免更大失误,保证控制的有效性。只有通过适当的计划调整,组织安排、人员配备、现场指导等办法来纠正偏差,才能保证组织的目标实现。
(七)未来导向原则
未来导向原则是指控制工作应当着眼于未来,分析现状所预示的趋势,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偏差,预先采取防患措施,而不是当出现了偏差才进行控制。由于整个控制系统中存在着时滞,所以一个控制系统越是提前反馈而不是以简单的信息反馈为基础,则管理人员越是能够有效地预防偏差或及时地采取措施纠正偏差。也就是说,控制应该是前向的,这才合乎理想,实际上这条原则往往被忽视,主要原因是现有的管理工作水平不太容易实现前馈控制方法,管理人员一般仍依赖历史数据。但时滞问题促使我们要投入更大的精力从事面向未来的控制,这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八)经济性原则
控制活动需要一定的经费。是否进行控制,控制到什么程度都要考虑费用问题。要使控制支出的费用合理,就应将控制所需的费用同控制所产生的结果进行比较,当通过控制所获得价值大于它所需要的费用时,才有必要实施控制。所以,控制工作必须注重经济性,一是要求实行有选择地控制,二是要求努力降低控制的各种耗费来提高控制效果,改进控制方法和手段,以最少的成本查出偏离计划的现有和潜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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