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理管理制度
护理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使护理系统得到优化运转,提高护理质量,保证高质量医疗任务的完成;使门诊和病房井然有序、整洁安静;各种设备、物资保持在随时备用和性能良好状态;为病人创造良好的休养治疗环境;保证病人身心在最佳状态接受准确、及时而连续的治疗和护理;促使各科室之间、医护之间协调的工作;加强医院感染的管理,实施环境卫生、营养卫生、心理卫生等管理工作;并促使护理人员在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中发挥作用。护理管理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环节,其管理水平将影响到医疗质量及医院的管理水平。
随着医学的发展,服务技术和分工协作将更加精细复杂,管理将更为重要,需要逐步提高到科学管理和现代管理水平,使之与护理事业的发展相适应。
护理制度的管理是护理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护理管理制度是长期护理工作实践的经验和总结,是护理工作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处理各项工作的标准,是护理对象接受安全、有效的护理服务的重要保障,是防止差错、事故的重要举措,是检查护理工作的依据,也是护理教学和培养在职医护人员的重要内容。
护理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其工作特点是细致、复杂、涉及面广,具有严格的时间性、连续性、衔接性和群体合作性。要做到对病人进行24h不间断的治疗、护理和观察病情,满足患者的需求,加强科学管理,必须建立完整、系统、有效、科学的规章制度,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改善服务态度,保证医院工作的惯性运行,使各级护理人员有所遵循,使各班工作互相衔接、循序进行,达到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操作常规化,确保病人的安全,不断地提高护理质量和工作效率。
(一)护理管理制度的基本特点
1.规范性 护理规章制度对护理人员的行动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权力、义务、赏罚分明,是大家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而且用严格、准确、简洁的文字阐述,明确规定了组织和个人应遵循的准则和方向,起到规范化、制度化的作用。
2.强制性 规章制度体现了管理主体的意志和愿望,一经认定后要由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如有违反就要受到强制性纠正和惩罚,具有一定的法规性、制约性,要求人们严格遵从,这就决定了规章制度的强制性,强制性决定不具有灵活性和变通性,而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3.平等性 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的对象不是具体特定的某个人,而是一般的、抽象的特定群体或成员。在同样情况下要反复使用,具有普遍性与平等性。设立规章制度不能因人因事而异,一经公布对组织和个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4.稳定性 规章制度是经组织权力机构制定的,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必须保持相应的稳定性,不得随意修改。如要修改,须经组织权力机构按一定程序和原则进行。在新规章制度实行前,原有规章制度仍有效。新旧制度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并与同期其他政策规定保持相对的一致性。
5.综合性 规章制度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可对组织各方面的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医院和护理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构成一个体系,既有统管全局的基本制度,例如医院工作条例、医务人员共同的行为准则,也有指导部门和下属单位成员的具体制度,如护理具体岗位的职责要求,护理业务部门(如病房、手术室、产房)的工作制度。基本制度能集中指导群体活动,具体制度是对某阶段或某部门工作要求的具体化。综合性突出表现在集中、全面两方面,是实现规章制度科学化的基本前提,也是使规章制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重要因素。
6.两重性 是指任何事物都具有两种不同的性质。规章制度的两重性指的是所发挥的作用具有两方面不同的性质,这两方面往往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规章制度功能两重性的表现有:
(1)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规章制度一方面是从有效的组织共同劳动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规律出发采取的管理措施,具有自然属性,例如:技术操作规程、贵重精密仪器使用和保管制度、护理交接班制度等,这是合理组织生产力所必需的;另一方面,规章制度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管理手段,体现了管理者的意志,必然受到管理者不同的社会背景和阶级利益的制约,以完成维护和完善生产关系的管理职能,因此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
(2)科学性和局限性 规章制度从本质上说属于认识范畴,是人们认识的结果,而人的认识局限性很大,是非科学的;当事物向前发展发生变化时,人们又需要重新认识。因此对于规章制度不能绝对化,要辩证地理解。
(3)积极性和消极性 规章制度的作用既有积极性的一面,也有消极性的一面。比如使工作人员强制执行正确的规章是强有力的保证,而有可能使错误的规章强力执行,对工作人员而言,则是被动的遵从行为。又如规章制度的综合性功能,一方面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客观现实,对全体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另一方面也容易出现不重视个别情况的“一刀切”问题。
认识规章制度的两重性很重要,可以使管理者保持清醒头脑,因势利导,趋其利、避其害,使规章制度的作用得到正确发挥。
(二)护理管理制度的类别
护理管理制度是根据专业特点和业务技术管理要求而制定的,分为岗位责任制、一般护理管理制度及有关护理业务部门的工作制度。
1.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医院管理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它明确各级护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既有分工、又有协作,保证部门、科室及个人具有科学、合理、有效的工作秩序,完成护理的目标和任务。护理工作按照个人的行政职务或业务职称制定有不同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护理副院长职责、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职责、科护士长职责、护士长职责、副护士长职责、主任护师和副主任护师职责、主管护师职责、护师职责、护士职责、护理员职责等。
2.一般管理制度 一般管理制度是护理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科室护理人员需共同执行的工作制度,是保证医疗、护理质量的关键性制度。它主要包括有病人出入院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报表制度、技术信息交流制度、会议制度、技术工作总结制度、护理文件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护理查房制度、进修护士管理制度、药品及仪器物品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等。
3.护理业务部门的工作制度 护理业务部门的工作制度,指该部门各级护理人员需共同遵守和执行的有关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病房管理制度、急诊室工作制度、手术室工作制度、分娩室工作制度、新生儿室工作制度、供应室工作制度、治疗室和换药室及监护室等部门工作制度。
(三)制定护理管理制度的一般要求
1.加强理论研究 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应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政策水平、知识结构和思维能力。要提高对规章制度认识的理论水平,认识其本质、种类、功能、特点等,以及科学地制定和有效自觉地贯彻执行,减少盲目性。
2.掌握目的要求 建立任何护理管理制度,首先应该围绕着以病人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从病人的利益出发为原则,通过细致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对新开展的业务技术项目。要了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和终末质量要求,即质量标准,本职岗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职责,综合考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制度。
3.文字准确简练 护理制度种类繁多,而各项制度均需各级护理人员掌握、遵照执行。为了便于论证、理解掌握,文字力求简短、条理化,但内容要完善,职责要分明。
4.体现民主参与 护理管理制度是长期护理工作的经验总结,制定新的制度或修改制度应该是管理者和执行者共同参与,既可集思广益,又有利于贯彻执行,使其有群众基础。有条件时建立由不同方面和不同层次护理人员参加的专门班子,通过有组织的酝酿,并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提出取舍意见。
5.遵循制定程序 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一般程序是:①根据有关依据提出初步草案;②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补充;③试行;④在总结的基础上再修改、完善;⑤交决策部门审核批准;⑥颁布执行。
(四)护理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1.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提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定期组织各级在职护理人员的学习,特别是对于新参加工作和进修、实习人员,有必要进行集中学习,使其掌握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充分认识其重要性,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态度。
2.加强护理人员的“三基”训练 掌握护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新进展,明确各项制度的科学根据,保证实施制度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保证仪器、设备、物质、材料及水、电、气的供应与维修 创造有利于病人治疗、康复的环境,以保证护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4.严格管理、监督指导 规章制度是组织的纪律,是各级组织促使其成员克制个人欲望,努力共同完成任务目标的重要因素。贯彻实施要一丝不苟,严管细管,持之以恒,杜绝有章不循。对模范执行者奖励;对违犯阻碍者违章必纠,对违反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及时严肃处理。
5.各方协调、配套应用 医院是一个有机整体,医、护、技、工、休之间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行为动作保持统一才有利于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应该保证的护理人员编制及物质条件要给予保证,应该向病人宣传的要及时召开工休座谈会,避免人力、物力、环境等因素的干扰,共同为贯彻科学规章制度和实现组织目标而努力。
规章制度作为管理方法之一,要注意与其他管理技术配套应用,以取得综合、整体、优化的效益。在使用中注意目标管理、行为科学方法、心理方法、质量管理方法、经济方法等多种管理方法的配套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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