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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医疗仪器和器械的消毒

时间:2023-05-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感染症病人使用过的手术器械应分别采用物理或化学消毒方法处理,消毒选用洗净消毒装置或超声清洗装置,80~93℃作用40 min或选用1 000~2 000 mg/L有效氯或有效溴的含氯或含溴消毒剂浸泡30 min;但气性坏疽、破伤风感染等患者使用过的手术器械应选用洗净灭菌装置或用4 000 mg/L含氯或含溴消毒剂浸泡作用30 min后进行常规清洗。盛器和运送工具应每日清洗消毒,遇污染应立即清洗消毒。

第四节 主要医疗仪器和器械的消毒

一、手术器械和用品的灭菌

(一)手术器械包的灭菌

1.灭菌前的准备

(1)消除污染

1)非感染症病人使用后的手术器械应选用加酶洗涤剂浸泡擦洗或选用洗净消毒装置或超声清洗装置清洗去污。

2)感染症病人使用过的手术器械应分别采用物理或化学消毒方法处理,消毒选用洗净消毒装置或超声清洗装置,80~93℃作用40 min或选用1 000~2 000 mg/L有效氯或有效溴的含氯或含溴消毒剂浸泡30 min(金属器械须加防锈剂);但气性坏疽、破伤风感染等患者使用过的手术器械应选用洗净灭菌装置或用4 000 mg/L含氯或含溴消毒剂浸泡作用30 min后进行常规清洗。清洗时,先用洗涤剂溶液浸泡擦洗,去除器械上的血垢等污染,有关节、缝隙、齿槽的器械,应尽量张开或拆卸,进行彻底刷洗,然后用流水冲净、擦干或晾干,并尽快打包,以免再污染。清除污染前后的器械盛器和运送工具,必须严格区分,并有明显标志,不得混用。盛器和运送工具应每日清洗消毒,遇污染应立即清洗消毒。

(2)包装

1)包装材料应允许物品内部空气的排出和蒸汽的透入。市售普通铝饭盒与搪瓷盒,不得用于装放待灭菌的物品,应用自动启闭式或带通气孔的器具装放或灭菌医用包装材料。

2)常用的包装材料包括全棉布、一次性包装纸、一次性无纺布、一次性复合材料(如纸塑包装)、带孔的金属或玻璃容器等。对于一次性包装纸、一次性无纺布、一次性复合材料必须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新包装材料在使用前,应先用生物指示物验证灭菌效果后方可使用。包装材料使用前应在温度18~22℃,相对湿度35%~70%条件下放置2 h,仔细检查有无残缺破损。

3)布包装层数不少于两层。用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体积不得超过30 cm×30 cm×25 cm;用于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体积不得超过30 cm×30 cm×50 cm。金属包的重量不超过7 kg,敷料包不超过5 kg。

4)新棉布应洗涤去浆后再使用;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经清洗后才可再次使用。

5)盘、盆、碗等器皿类物品,尽量单个包装;包装时应将盖打开;若必须多个包装在一起时,所用器皿的开口应朝向一个方向;摞放时,器皿间用吸湿毛巾或纱布隔开,以利蒸汽渗入。

6)灭菌物品能拆卸的必须拆卸,如对注射器进行包装时,管芯应抽出。必须暴露物品的各个表面(如剪刀和血管钳必须充分撑开)以利灭菌因子接触所有物体表面。有筛孔的容器,应将盖打开,开口向下或侧放。管腔类物品如导管、针和管腔内部先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润湿,然后立即灭菌。

7)物品捆扎不宜过紧,外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灭菌包每大包内和难消毒部位的包内放置化学指示物。

(3)装载

1)下排气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得超过柜室内容量的80%;预真空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得超过柜室容积90%,同时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又分别不得小于柜室容积的10%和5%,以防止“小装量效应”,残留空气影响灭菌效果。

2)应尽量将同类物品放在一起灭菌,若必须将不同类物品装放在一起,则以最难达到灭菌物品所需的温度和时间为准。

3)物品装放时,上下左右相互间均应间隔一定距离以利蒸汽置换空气;大型灭菌器,物品应放于柜室或推车上的载物架上;无载物架的中小型灭菌器,可将物品放于网篮中。

4)难于灭菌的大包放在上层,较易灭菌的小包放在下层;金属物品放下层,织物包放上层,物品装放不能贴靠门和四壁,以防吸入较多的冷凝水。

5)金属包应平放,盘、碟、碗等应处于竖立的位置;纤维织物应使折叠的方向与水平面成垂直状态;玻璃瓶等应开口向下或侧放以利蒸汽进入和空气排出。

6)启闭式筛孔容器,应将筛孔的盖打开。

2.灭菌方法

(1)压力蒸汽灭菌:首选的灭菌方法。

(2)环氧乙烷灭菌:不耐湿热的手术器械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

灭菌剂量与具体操作方法见相应的章节。

(二)手术缝线的灭菌

手术缝线根据不同用途分为吸收型肠线、非吸收型丝线、尼龙线、金属线等。手术缝线可以是密封的、灭菌后长期保存的和一次性使用的缝线,也可在使用前随时灭菌。

(1)环氧乙烷灭菌:普通手术缝线可采用环氧乙烷灭菌。

(2)快速压力蒸汽灭菌:丝线等张力较高的非吸收型手术缝线可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

(3)辐射灭菌:羊肠线等吸收型肠线可采用辐射灭菌。

灭菌剂量与具体操作方法见相应的章节。

(三)锐利手术器械的灭菌

锐利手术器械是手术器械中一类最具有代表性的器械,这类手术器械各专业手术科室均有,包括普通手术刀、剪、锯及眼科、耳鼻喉科的精密锐利手术器械。

1.去污染方法

(1)非感染症病人使用后的手术器械应选用加酶洗涤剂浸泡擦洗或选用洗净消毒装置或超声清洗装置清洗去污。

(2)感染症病人使用过的手术器械应分别采用物理或化学消毒方法处理。消毒选用洗净消毒装置或超声清洗装置,80~93℃作用40 min,或选用1 000~2 000 mg/L有效氯或有效溴的含氯或含溴消毒剂浸泡30 min(金属器械须加防锈剂);但气性坏疽、破伤风等芽胞菌感染等应选用洗净灭菌装置或用4 000 mg/L含氯或含溴消毒剂浸泡作用30 min后进行常规清洗。清洗时,先用洗涤剂溶液浸泡擦洗,去除器械上的血垢等污染,有关节、缝隙、齿槽的器械,应尽量张开或拆卸,进行彻底刷洗,然后用流水冲净、擦干或晾干,并尽快打包,以免再污染。清除污染前后的器械盛器和运送工具,必须严格区分,并有明显标志,不得混用。盛器和运送工具应每日清洗消毒,遇污染应立即清洗消毒。

2.灭菌方法

(1)压力蒸气灭菌:首选的灭菌方法。

(2)环氧乙烷灭菌:不耐湿热的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

灭菌剂量与具体操作方法见相应的章节。

(四)不耐热手术用品的灭菌

大量高分子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医疗用品,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手术用品,包括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肺机、人工瓣膜、整复手术材料、外科手术刀具、麻醉器材、各种导管、各种内镜、节育器材等。这类用品,不能采用热力灭菌,只能用冷灭菌方法或作化学灭菌处理。

(1)环氧乙烷气体灭菌:不耐湿热的物品可采用此种方法。

(2)戊二醛灭菌:不耐热但耐湿的物品可采用此种方法,2%碱性、中性、强化酸性戊醛均可,一般浸泡10 h可达到灭菌,但可根据不同产品而异。

灭菌剂量与具体操作方法见相应的章节。

二、输注器材的灭菌

输注器材包括非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等器具。

(一)灭菌前准备

1.清除污染

注射器、输液器用后,立即用清水冲洗。感染病人用后的输液器材,特别是经血传播疾病,炭疽杆菌、分枝杆菌病原体污染的器材和普通病人用于穿刺的头皮针、注射器、针头等,应分别浸泡于高效消毒液内消毒,可选用1 000 mg/L二氧化氯、0.5%过氧乙酸或2 000~4 000 mg/L有效氯或有效溴的含氯或含溴消毒剂作用30~60 min。浸泡时,针筒、针头孔内不应有气体,消毒后送供应室处理。供应室回收后应全部拆开,根据临床使用特点,分别处理。整个洗涤过程应包括去污、去热原、去洗涤剂、精洗4个环节。

2.注射器、输液滴管、玻璃接头洗涤方法

(1)用自来水清洗,并用适当洗涤剂或加酶洗涤剂洗刷至光亮,再将洗涤剂冲净。

(2)浸泡在重铬酸钾硫酸洗液或1 000~2 000 mg/L二溴海因或含氯消毒剂中4 h以上,用自来水洗净洗液。用蒸馏水冲2次。

(3)亦可将注射器、输液滴管、玻璃接头放入清洗筐中用超声清洗机清洗,然后用自来水冲干净,再用新鲜蒸馏水冲洗2次。

3.针头的清洁方法

(1)拆下的针头用自来水清洗。

(2)放入加有清洗消毒剂的超声清洗机内,超声清洗30 min,或浸入2%~3%碳酸钠或碳酸氢钠溶液中煮沸15 min,用针头机冲洗,或用铜丝贯擦针孔,用棉签卷擦针栓,除去残留血块及药液,检查针孔是否通畅。

(3)用自来水冲洗,再用新鲜过滤蒸馏水冲洗。

4.包装

(1)包装材料可用有筛孔容器或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一次性复合包装材料(如纸塑包装)等。如用双层平纹细布包装,包布应放在专用洗衣机或专锅中洗净、干燥后再使用。

(2)注射器等从最后一次用新鲜过滤蒸馏水洗至灭菌开始不应超过2 h。

(3)注射器包装时,管芯应抽出,普通铝饭盒无论加盖与否均不能用于装放注射器进行灭菌。

(二)灭菌

(1)压力蒸汽灭菌:灭菌剂量与具体操作方法见相应的章节。

(2)注意事项:灭菌后的注射器、输液器应放在洁净专用柜中,干燥条件下储存;一般建议,有效期在温度25℃以下为10~14天,潮湿多雨季节应缩短天数。

三、一般诊疗用品的消毒

(一)清洁与消毒方法

1.接触未破损皮肤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

接触皮肤的一般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应保持清洁,若有污染应随时以清洁剂与水清洁。血压计袖带若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在清洁的基础上使用含有效氯或有效溴1 000~2 000 mg/L的消毒剂浸泡30 min后再清洗干净,晾干备用。听诊器可在清洁的基础上用乙醇擦拭消毒。腋下体温表每次用后应在清洁的基础上选用75%乙醇或含有效氯或有效溴1 000 mg/L的含氯或含溴消毒剂浸泡30 min或2 000 mg/L过氧乙酸浸泡30 min,清水冲净,擦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2.接触未破损黏膜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

接触未破损黏膜的器具如扩阴器、开口器、舌钳子、压舌板、口表、肛表等器具,用后应先清洗去污,擦干。耐高温的器具如扩阴器、开口器、舌钳、压舌板等清洁后可选择压力蒸汽灭菌或煮沸消毒,干燥保存备用。不耐高温的器具如口表、肛表等可在清洁的基础上采用含有效氯或有效溴1 000~2 000 mg/L的消毒剂、或1 000~2 000 mg/L过氧乙酸浸泡30 min,清水冲净,擦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3.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

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如氧气湿化瓶、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氧气面罩、麻醉口罩、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器具可在清洁的基础上进行消毒。耐高温的管道与引流瓶可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部分可清洁后在有效氯或有效溴1 000~2 000 mg/L的消毒剂内浸泡30 min,清水冲净,晾干,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有条件的医院可采用洗净消毒装置进行清洗、消毒,80~93℃作用40 min、烘干自动完成,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

4.分枝杆菌、经血传播病原体污染器具的消毒灭菌方法

如遇分枝杆菌、炭疽菌、气性坏疽杆菌、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感染的病人污染的器具应先采用有效氯或有效溴4 000 mg/L的消毒剂浸泡30~60 min,清水冲净,擦干;耐高温的管道与引流瓶、开口器、舌钳、压舌板等可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部分可在清洁后再次在有效氯或有效溴1 000~2 000 mg/L的消毒剂内浸泡30~60 min,清水冲净,晾干,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有条件的医院可直接放置在洗净灭菌装置内洗净灭菌自动完成,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及保护医务人员。

(二)注意事项

(1)任何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均应充分清洗干净。

(2)清洗可采用流动水冲洗,清洁剂去污,管道可采用酶制剂浸泡,再用流动水冲洗干净,再浸泡在相应的消毒剂中浸泡消毒或灭菌。

(3)使用的消毒剂应保证有效成分含量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确保消毒灭菌效果。

(4)消毒灭菌后的医疗用品必须保持干燥,封闭保存,避免保存过程中再污染,一旦发现有污染应再次根据需要进行消毒或灭菌。

(5)消毒灭菌后的物品有效期一过,即应重新消毒灭菌。

四、内镜的消毒灭菌

(一)内镜消毒、灭菌的基本原则

1.根据内镜在人体内使用部位的不同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

(1)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经外科切口进入无菌腔室的内镜及其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用前应达到灭菌水平。

(2)凡进入破损黏膜的内镜附件也应达到灭菌水平,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

(3)凡进入人体自然通道与管腔黏膜接触的内镜及其附件,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用前应达到高水平消毒。

2.选择内镜消毒、灭菌方法的原则

内镜的消毒、灭菌应首选物理方法,对不耐湿热的内镜可选用化学方法。

(1)压力蒸汽灭菌:具体方法见消毒、灭菌常用方法与产品使用说明;主要适于能耐湿热内镜的灭菌,如金属直肠镜、直接喉镜金属部分的灭菌,以及能耐湿热的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等的灭菌。

(2)环氧乙烷灭菌:具体方法见消毒、灭菌常用方法,适于各类内镜的消毒、灭菌。

(3)戊二醛浸泡消毒、灭菌:多采用2%中性或碱性戊二醛,一般情况消毒需浸泡20~45 min,灭菌需浸泡10 h,具体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剂量与产品使用说明。

(4)酸性氧化电位水消毒:适用于胃肠镜的消毒。ORP大于等于1 100 m V、pH在2.7以下、有效氯含量一般为60~80 mg/L。在清洗干净的条件下,流动浸泡消毒作用时间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方法进行。

(5)煮沸消毒:煮沸20 min,可用于内镜金属部分和某些附件的消毒。

(6)其他消毒、灭菌方法: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内镜消毒剂和消毒器,具体使用方法按产品使用说明。

3.内镜的消毒

(1)软式内镜的消毒

1)2%戊二醛浸泡:将洁净干燥后的内镜置于2%戊二醛消毒液中浸泡20 min,结核病患者使用后的内镜需浸泡45 min,灭菌需浸泡10 h。

2)自动清洗消毒器: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内镜消毒器,具体操作按使用说明,注意用该法消毒前,内镜应先用手工彻底清洗。

3)其他消毒剂: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消毒剂,具体消毒方法见使用说明。

(2)硬式内镜的消毒

1)能耐受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部分或全部,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能承受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或其部分,首选环氧乙烷灭菌;或用2%的戊二醛浸泡10 h,也可用低温蒸汽甲醛灭菌。

2)其他消毒剂与消毒器: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消毒剂与消毒器械,具体消毒方法见使用说明。

4.内镜附件的消毒

(1)内镜附件:如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应做到一用一灭菌,消毒方法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也可用环氧乙烷灭菌。

(2)其他物件的消毒

1)口圈、弯盘、敷料缸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或用高水平化学消毒剂(如有效氯含量为1 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2 000 mg/L的过氧乙酸或2%的戊二醛)浸泡消毒30 min,用水彻底冲净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

2)注水瓶及连接管:用高水平以上的化学消毒剂(如有效氯含量为1 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2 000 mg/L的过氧乙酸或2%的戊二醛)浸泡消毒30 min,用水彻底冲净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注水瓶内的用水应为灭菌水,每天更换。

3)吸引瓶、吸引管:检查结束后,先清洗吸引瓶,之后用有效氯含量为1 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2 000 mg/L的过氧乙酸浸泡消毒30 min,刷洗干净,干燥备用。

4)软式内镜的槽或容器:消毒软式内镜的槽或容器应每天清洁,再用500 mg/L的二氧化氯、有效氯含量为1 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2 000 mg/L的过氧乙酸擦拭,用于浸泡灭菌的容器应清洁后作灭菌处理。

5.内镜消毒与灭菌的注意事项

软式内镜在每天使用前应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20 min,用水充分冲洗后使用;当天检查结束彻底消毒(2%戊二醛浸泡消毒30 min或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消毒方法)后用无菌水冲净,然后用压缩空气或乙醇干燥。

五、诊疗器材与仪器的消毒

(一)金属器材的消毒

(1)小的金属器材如接种环,用酒精灯烧灼灭菌。当接种环上有较多污染物时,应先在火焰上方,把接种环烤干后再缓慢伸入火焰烧灼,以免发生爆裂或溅泼而污染环境。

(2)较大的金属器材或锐利的刀剪受污染后不宜烧灼灭菌,可用2%碱性或中性戊二醛溶液浸泡2 h后,洁净水冲洗、沥干,再用干热或压力蒸汽灭菌。

(二)玻璃器材的消毒

(1)采集标本的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要做到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污染的吸管、试管、滴管、离心管、玻片、玻棒、玻瓶、平皿等,应立即浸入含有效氯2 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中浸泡4 h,再清洗干净、烘干。也可浸入洗涤剂或肥皂液中煮沸20~30 min,反复洗刷,沥干,37~60℃烘干。

(2)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应压力蒸汽灭菌30 min,趁热将琼脂倒弃,再刷洗。

(3)用于生化检验或免疫学检验者,刷洗后浸泡于重铬酸钾-浓硫酸清洁液内24 h,彻底冲洗,最后用蒸馏水冲洗3遍,沥干,烘干。

(4)用于微生物检验者,吸管一端应塞少量棉花,管或瓶应有塞,再用牛皮纸包好,可用干热160℃2 h灭菌,待冷至40℃以下才能开烤箱的门,以免玻璃炸裂;若箱内易燃物品冒烟或发生焦味,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关闭气孔,切勿开启箱门以免导致燃烧;也可用压力蒸汽121℃灭菌20~30 min,吸管应直放,空吸管和空瓶应口朝下,且不能完全密闭,带螺旋帽的管瓶,灭菌时应将螺旋帽放松。

(三)塑料制品的消毒

(1)一次性使用的塑料制品如一次性注射器用后及时进行毁形、消毒后放污物袋内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2)耐热的塑料如聚丙烯、聚碳酸酯、尼龙及聚四氟乙烯制的器材,可用肥皂或洗涤剂溶液煮沸20~30 min,洗净后用压力蒸汽121℃灭菌20~30 min。

(3)不耐热的聚乙烯、聚苯乙烯,可用2 000 mg/L过氧乙酸或含有效氯2 000 mg/L的溶液浸泡30~60 min,再洗净,晾干;也可用环氧乙烷灭菌器灭菌,800 mg/L,于40~56℃和相对湿度60%~80%,作用6 h;若为薄膜或板也可用高强度紫外线消毒器照射。

(4)一般血清学反应使用过的塑料板可直接浸入1%盐酸溶液内2 h以上或过夜;对肝炎检验的反应板可用2 000 mg/L过氧乙酸或含有效氯2 000 mg/L的消毒液浸泡2~4 h,洗净后再用。

(四)橡胶制品的消毒

橡胶制品如手套、吸液管(球)受污染后可用肥皂或0.5%洗涤剂溶液煮沸20~30 min,煮时吸液管(球)应全部浸入水内,清洗后晾干;必要时再用压力蒸汽115℃灭菌40 min。

(五)贵重仪器的消毒

(1)X线机、超声仪、显微镜、分光光度计、离心机、天平、酶标检测仪、细胞计数器械、积压液系列化分析仪、气相色谱仪、冰箱、培养箱等诊疗设备,局部轻度污染,可用2%碱性或中性戊二醛溶液擦拭消毒。

(2)污染严重的小型设备,可用环氧乙烷消毒处理。

(3)若离心时离心管未密闭,试管破裂,液体外溢,应消毒离心机内部,特别是有可能受肝炎病毒或分枝杆菌污染时,宜戴上手套用2%碱性或中性戊二醛溶液擦拭消毒,作用30~60 min;或整机用环氧乙烷消毒。

六、口腔诊疗器材的消毒与灭菌

口腔器材按照其危害程度及材质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处理。

(一)口腔诊疗器材的灭菌和消毒原则

(1)外科器械及其他进入口腔软组织或骨的医疗器械(如牙钳、解剖刀、骨凿、刮除器、圆头锉、钻针、根管器械等)必须灭菌。

(2)不进入软组织或骨,但与口腔黏膜接触的器械或用品(如银汞充填器、塑料器械、空气水冲洗系统、牙印模等),每次用后至少应高水平消毒。

(3)与皮肤接触、可能暴露在体液或唾液飞沫中的器械以及可能被污染的手接触的器械(物理测量仪器、混汞机等)应当进行消毒。

(4)非关键物品(如计数器、椅开关、光操作柄等),在病人之间应进行中、低水平消毒。

(5)一次性用品(如镊子、压舌板、口镜、探针、弯盘等)用后先用含有效氯2 000 mg/L的消毒液浸泡30 min,然后作无害化处理。反复使用的器械需先去污染再清洗,彻底去除黏着物,然后再进行消毒灭菌。

(6)化学消毒剂不推荐用于能热灭菌的关键或半关键口腔器械与材料的处理。

(二)口腔手机的消毒、灭菌

不应使用不能进行热力灭菌的口腔手机。每次治疗后,使用过的手机必须先去污与表面消毒(可采用全自动机械清洗消毒法),然后清洗,使用前采用压力蒸汽进行灭菌(灭菌温度不超过136℃)。环氧乙烷不是一种有效的手机灭菌方法,因手机内部难以清洁与干燥。

(三)口腔车针的消毒、清洗、灭菌

车针经常接触破损的黏膜,有血液污染,属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灭菌。

车针用后应立即进行消毒、清洗。可采用超声波清洗,在清洗液中应加入酶清洗剂,以加快血、体液、脂肪等污染物的溶解与分解,提高清洗效果。车针首选压力蒸汽121℃灭菌30 min、或132℃作用4 min,也可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作裸露灭菌。化学消毒可用2%戊二醛浸泡10 h进行灭菌。

操作时注意防止针伤事故,应使用器械代替手,使用带鞘的针以及其他安全器械。

(四)牙印模消毒

用含有效氯1 000 mg/L的消毒液浸泡10 min以上。

(沈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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