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
1.什么是价格公示?
价格公示是指医疗机构对常用药品、医用材料和主要医疗服务的价格实行明码标价的一种方式。公示的具体药品、医用材料品种及医疗服务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工商卫生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各类医疗机构均应价格公示。
2.医疗机构对药品价格公示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机构对药品价格公示的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商用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主要的中药饮片产地等有关情况,并应明示是否为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还应公示其最高零售价格及实际销售价格。
3.医疗机构对医用材料价格公示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机构对医用材料价格公示的内容包括: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价格等有关情况。
4.医疗机构对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机构对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的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价格管理形式、批准文号、政府指导价及实际执行价格等有关情况。
5.医疗价格实行价格公示的途径有哪些?
医疗机构在其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可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价目本、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方式实行价格公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对所提供的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的价格进行公示。标价方式由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机构进行监制。
6.医疗机构价格举报电话是多少?
医疗机构价格举报电话是12358,医疗机构在进行价格公示的同时应公布价格举报电话,以方便群众进行监督。
7.各级医疗机构配备专职价格管理人员的标准是什么?
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实际开放床位数配备专职价格管理人员。设有床位且500张床位以下设立1~2名,501~1500张床位设立2~3名,1500张床位以上设立3~5名。
各业务科室(部门)设置兼职价格管理人员,每个业务科室(部门)至少设1名。
8.兼职价格管理人员的职责有哪些?
兼职价格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有:
(1)配合价格管理部门接受上级部门的医药价格检查。
(2)对本科室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
(3)协助价格管理部门处理本科室的医药价格咨询与投诉。
(4)对医药价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及时反映、报告科室新技术、新疗法(新项目)开展情况,提供基础资料。
(5)接受有关医药价格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医药价格政策法规。
9.对专职价格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能够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与医疗收费相关的医药价格政策,并依法开展价格管理工作。
(2)有一定的基本医学知识和财务知识,了解临床业务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及主要成本构成。
(3)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处理价格方面的咨询与投诉。
(4)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按照医药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内部不规范收费行为予以制止。
(5)具备处级以上职称。
(6)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10.对价格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价格管理部门负责人除具备以上基本要求外,原则上要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11.医疗机构及格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有哪些?
(1)根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研究制定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管理制度、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2)对医疗机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3)讨论、决定医疗机构收费管理机制等重大事项。
12.医疗机构价格管理部门(或专职价格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能(或职责)有哪些?
(1)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及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进行测算。
(2)参与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疗机构前的收费许可审核。
(3)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
(4)严格贯彻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审核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用耗材价格,并依据政府医药价格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标准。
(5)定期对门(急)诊、住院病人费用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
(6)对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
(7)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进行价格公示,在医药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进行公示。
(8)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处理医药价格投诉。
(9)对兼职价格管理人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
(10)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
(11)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和统计工作,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