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症医学科的建立应根据医院的自身具体情况,包括医院病患的来源、病情程度、重症医学发展状况等因素而定。我国要求在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设立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属于临床独立学科。重症医学科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在医院等级评审与质量控制检查的工作中,重症医学科的建立与设置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重症医学的基本要求
重症医学科的建立应根据医院的自身具体情况,包括医院病患的来源、病情程度、重症医学发展状况等因素而定。我国要求在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设立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属于临床独立学科。重症医学科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在医院等级评审与质量控制检查的工作中,重症医学科的建立与设置是重要的组成部分。2011年由国家卫生部和中国医院协会发布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中已经指出,ICU中的医护人员应包括呼吸治疗师与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并实行资格、技术能力准入管理。然而,虽然经历了多年的探索,目前在我国还没有明确设立呼吸治疗师的执业与岗位标准。
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同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专职医护人员。重症医学知识与技能涉及面很广,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在2009年开始了“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课程”(5C课程),并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多次培训班,为我国重症医学专业培养了大批有资质的重症医学专科人才。
重症监护室同时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病房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重症患者开放,由符合条件的专业医护人员组成诊疗团队,为重症患者提供不间断的监护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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