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感染过程中病原体的作用
病原体侵入机体能否引起病理损伤,除机体免疫功能外,主要与病原体致病力有关,其致病力包括以下几种。
1.侵袭力 是指病原体侵入人体并在体内扩散的能力。有的病原体可直接侵入人体,如钩端螺旋体;有的则借助酶、荚膜或其他表面结构的作用而扩散,如链球菌产生的链激酶能溶解局部纤维蛋白致感染扩散;炭疽杆菌的荚膜、伤寒杆菌的Vi抗原、大肠杆菌的K抗原等,因具有抗吞噬能力而有利于病原体的扩散;霍乱弧菌则须先借助其表面的结构黏附于肠黏膜表面才能定植下来,继之繁殖并产生肠毒素,引起腹泻。
2.毒力 是指引起疾病严重程度的能力,毒力由毒素和其他毒力因子组成。细菌的毒素包括内毒素和外毒素,外毒素是革兰氏阳性菌和少数革兰氏阴性菌产生的毒性蛋白,通过与靶器官的受体结合而起毒性作用,如白喉、破伤风外毒素和肠毒素;内毒素主要由革兰氏阴性菌裂解产生,是菌体细胞壁的磷脂、多糖和蛋白质复合物,通过激活单核-巨噬细胞释放淋巴因子而发挥作用。毒力因子主要有穿透能力、侵袭能力、溶组织能力等。
3.数量 病原体要引起传染病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同一种病原体入侵的数量一般与致病能力成正比。但不同病原体能够致病的最低数量却不同,如志贺痢疾杆菌仅为10个,伤寒杆菌为10万个。
4.变异 病原体可因环境、药物或遗传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异,其严重后果是病原体逃避机体已产生的特异性免疫力而致病或使疾病慢性化,如流感病毒、丙型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病原体的致病力也随变异而改变,一般情况下,经人工培养多次传代后病原体的致病力减弱,如卡介苗的制备;但在宿主之间反复传播则可使病原体致病力增强,如肺鼠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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