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病因学概论
病因学是研究疾病发生的原因和条件的科学。原因是指引起某种疾病的特定因素,又称致病因素。任何疾病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不同疾病有不同的原因,没有原因的疾病是不存在的。例如结核杆菌能引起结核病,结核杆菌就是结核病的原因,没有这个原因结核病就不可能发生。条件是指在原因存在的前提下,促使疾病发生发展的因素。在许多情况下仅有原因对机体的作用,往往还不足以使疾病发生(尤其是病原微生物感染),例如在人群感染结核杆菌时,免疫功能低下、营养不良的个体才会发生结核病。
原因与条件引起疾病发生有某些特点:①一种疾病可以由一种病因或几种病因共同引起;②同一种病因可能引起一种或几种不同的疾病,如内毒素血症,既可引起休克,又可导致机体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的发生;③同一种因素,对一种疾病是原因,而对另一种疾病则为条件,如免疫功能缺陷是免疫缺陷病的原因,但对感染性疾病则属于条件;④年龄、性别、免疫因素、营养因素往往是某些疾病发生的条件。
病因的种类很多,常见的有:①生物性因素(最常见的一类病因);②物理性因素;③化学性因素;④营养性因素;⑤遗传性因素;⑥免疫性因素;⑦心理、社会因素。病因的类型和致病特点归纳如下(表1-1)。
表1-1 病因的类型和致病特点
心身疾病是指一组表现为躯体症状但在其发生、发展、转归和预后等方面与社会心理因素有密切关系的疾病。据统计,在综合医院初诊病人中,至少有1/3的躯体疾病与社会心理因素有关。心身疾病的范围很广,涉及临床各科,病变主要累及自主神经所支配的系统或器官。有关心理与躯体的关系并导致躯体器质性或功能性障碍,主要是指:①心理社会因素为疾病的主因;②心理障碍的躯体化。各系统的心身疾病主要归纳如下(表1-2)。
表1-2 各系统常见的心身疾病
影响心身疾病的心理因素主要有情绪与人格特征。积极的和愉快的情绪对人体的生命活动起良好的促进作用,使人保持健康;消极的或不愉快的情绪,如愤怒、恐惧、焦虑、悲伤、抑郁等,如强度过大或时间过久,便可导致神经活动功能失调,使机体的器官功能发生紊乱。性格是指个人对客观现实的态度,大量研究证明不同人格特征的人对某些心身疾病易罹性具有明显的差异。例如Freidman等在根据对患者的前瞻性和回顾性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种A型行为模式的理论,即:个性强、强烈竞争意识、固执、好争辩、急、好冲动等性格的人,患冠心病的概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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