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肺癌分期的来源
肺癌的分期对于制定治疗策略、判断预后、各研究中心之间比较研究资料和临床试验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际抗癌联盟(Union Internationale Contrele Cancer,UICC)制定的恶性肿瘤的TNM(tumor-node-metastasis)分期系统已在临床上广泛应用。TNM分期系统,最早是由Pierre Denoix在1946年提出的,他从解剖角度对癌症患者的受侵范围进行描述。1953年国际抗癌联盟与国际癌症分期协作组举行了联合会议,同意采用由Denoix早先发展的TNM系统作为所有肿瘤分类的基础。1973年美国癌症委员会(AJCC)发表了对肺癌分期的建议,同年日本的Ishikawa也设计了另一分期方案,并在该国实行。1977年,AJCC对分期作了修改,1985年再一次修改,以解决它和广泛用于欧洲的国际抗癌联盟(UICC)及日本肺癌协会分期中的分歧,并于1986年推出了新的AJCC分期法。在北美,外科界普遍采纳的是AJCC于1978年所提出的分期方案。放射治疗专家们也提出稍加修改的方案,它和UICC的方案以及欧洲外科界所普遍采用的方案相似。几经各方修改之后,经美、日及其他有关国家同意,1986年由Mountain发表的肺癌国际分期标准作为我国普遍采用的标准。经10年的实践,1996年,AJCC和UICC的分期委员会分别在各自的年会上通过了修订后的肺癌国际分期。1997年,由Mountain根据MD Anderson医院手术治疗肺癌病员的生存率对肺癌的分期进行了修改,成为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统一的UICC肺癌TNM分类和分期标准。目前,世界各国使用的UICC第6版肺癌TNM分期标准是2002年颁布的,它继续沿用了1997年第5版肺癌TNM分期标准。随着全球肺癌研究合作的不断增多,国际肺癌研究会(IASLC)于1996年提出重新修订肺癌分期的建议。国际抗癌联盟(UICC)最新版恶性肿瘤的TNM分期标准计划于2009年颁布实施。此次新分期收集了1990~2000年来自欧洲、北美洲、亚洲、澳大利亚的100 869例肺癌患者的临床资料,最终有81 015例病例满足TNM分期、病理和生存期的随访要求,其中包括67 725例NSCLC和13 290例SCLC,第7版的大体结构仍与第5、6版相似,但细节方面做了一些改动,较以前的各个版本更具有科学性及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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