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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的订购合同

时间:2023-05-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同是购买医疗设备的关键环节,是设备验收、安装、使用、维修时的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合同法签订合同,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者纠纷。因此,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和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中应规定供方对设备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在合同中要明确注明违约情况及赔偿方式。由购买单位预先将货款交给开户银行,并委托银行开具符合合同条件的信用证。承诺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

四、医疗设备的订购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是购买医疗设备的关键环节,是设备验收、安装、使用、维修时的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合同法签订合同,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者纠纷。

(一)订立合同的原则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在市场经济下,订立合同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供需双方必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订立合同双方要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在订立合同时,要在公平原则基础上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的合同出现重大利益不公平的情况,要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平衡和调整。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必须以诚实的态度,如实地讲明情况,认真、全面执行合同,并且履行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5.守法原则 守法原则是订立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有利于环境保护和提高国内技术水平,不得影响社会经济和有损社会公德。

6.严守合同原则 严守合同原则是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合同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和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医疗设备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又称为合同的条款,它是订立合同的主要方面,合同的内容完整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纠纷,也便于明确双方的责任。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名称和地址 这一条款是关于合同主体的规定,根据主体才能确定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出现纠纷时能够准确地确定责任人。

2.标的 标的是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订立合同时标的必须明确、具体、尽量统一。如购买超声诊断仪,合同标的必须写明是彩色超声诊断仪,还是黑白超声诊断仪等等。

3.质量 质量包括规格、型号、标准等。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专业(部)标准;以上标准都不具备的可以执行企业标准。如果有特殊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制定。合同中应规定供方对设备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成套设备应规定对附件的质量要求。

4.数量和计量单位 这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数量,否则,难免出现合同纠纷,必要时还要标明计量单位,也可以用双方都认可的计量单位计算。如果带有易耗品、配件、工具等还要标明数量。

5.价款 价款是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购买的设备的单价或总价。

6.包装 此处指包装的标准和注意事项。如包装材料要求,木箱包装还是纸箱包装,包装外面要注明的运输要求,如“精密设备,小心轻放”等。

7.运输、交货 合同中要写明设备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办,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如需要需方派人押送或需方自提的都要在合同中注明。

8.交货期限 订立合同时对交货期限作出规定,对于合同的顺利执行以及对合同的迟延执行的判定有重要的意义。期限应写明月份,有条件的产品要规定更具体的时间要求,并且要写明延期交货应当承担的赔偿。

9.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是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减少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重要手段。它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在合同中要明确注明违约情况及赔偿方式。

10.结算方式 在履行合同中结算方式分为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医疗设备合同一般使用银行转账结算方式。

(1)银行转账结算方式

①异地托收承付:由发货方根据合同规定发运货物、提供劳务后,填制托收凭证,连同有关单据提交开户银行,委托银行向收货方办理收款。

②信用证:信用证结算方式一般在进口合同中使用,是购买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在外地付款的方式。由购买单位预先将货款交给开户银行,并委托银行开具符合合同条件的信用证。发货单位收到信用证后按照合同发货。

(2)支票结算: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凭票可以提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在指定银行用于转账,不能提取现金。无论哪种支票都不能转让,也不能签发空头支票和超期使用。需方付款方式要写明是货到付款还是银行电汇或先付款再发货,并注明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等。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可以避免出现合同争议后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合同双方可以约定是否提交仲裁,由哪个仲裁机构仲裁等。

(三)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订立合同要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的基本规则。订立合同的途径,可以采取招标投标购买、展览会购买、贷款购买等多种形式,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承诺在合同法上有重要的地位。

1.要约 要约又称为报价、发盘,是需方希望与供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没有要约就不能形成合同法律关系。

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有效的意思表示必须明确:就是要约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合同另一方做出的意思表示,一旦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就要受要约条款的约束。例如,某医院需要购买CT机,同时向5个厂家发出招标告示,这时仅仅是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在招标告示中明确说明需要CT机的型号、规格,并注明合同最终与符合技术要求、价格最低的厂家签订。这种招标告示就属于要约。其结果是,一旦有符合条件的厂家,合同就可以成立,医院必须接受厂家的出标。

(2)有效的内容条款必须明确肯定:就是要约中必须有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折扣等合同能够成立的主要条款。

(3)有效必须在传达到受要约人时才有效:要约生效的时间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确定了要约生效的时间也就确定了要约内容的约束时间,而要约的撤销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例如,某超声诊断仪生产厂家向受要约医院提供了书面报价,对设备型号、数量、最低价格、供货时间做出了明确表示,同时注明了在1999年6月1日前有效的条款,这个报价表示要约中规定了承诺的期限,就意味着厂家在1999年6月1日前不得撤销要约。

2.承诺 承诺又称为接受,是指受要约人愿意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相对于要约而做出的。承诺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

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要约是向受要约人提出的,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承诺。

(2)必须无条件地全部同意要约提出的各项条件。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不能有增加、限制,不能用含糊的语言,例如:“可以考虑”,“原则上同意”等字样,否则不能构成承诺。

(3)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答复要约人。如果要约已经规定了做出承诺的时间,受要约人就必须在要约规定期限内做出承诺,如果超过了要约规定的期限,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只能是一个新要约。

在订立合同时,合同双方反复协商,直至达成一致协议的过程,就是要约—新要约—再新要约—直至承诺的过程。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人就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承诺人撤回已经生效的承诺,就是单方撕毁合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合同书形式

1.合同书 合同书是一种标准的书面合同。所谓标准,是指合同书中一般冠以××××合同书、当事人姓名、合同种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明确规定。以示范文本订立的合同一般都是合同书,示范文本是根据法规和惯例确定的具有示范作用的合同文件,对于合同条款简单化、标准化,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由于法律知识缺乏引起纠纷有一定的作用。

2.合同书的成立 合同书记载合同全部内容并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医疗设备属于高科技产品,技术性复杂,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比较复杂,涉及金额也比较大,合同包括几十或上百个条款,所以,订立医疗设备合同尽量不使用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和口头方式,应当使用合同书形式。

(五)合同的审查

为了避免减少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相互审查主体、资信和履约能力。

1.审查主体 审查主体就是对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同对方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成立的法人组织,有无营业执照,经营活动是否超出营业范围,审查参加签订合同的人员是否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签订人员要出具有效的证件。

2.审查资信和履约能力 资信,就是资金和信用。资金是指订立合同对方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信用,是指合同对方在银行贷款和存款的情况。

3.审查履行合同的能力 了解合同对方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产品质量、原材料与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对于纯经销的单位,要了解货源是否可靠,来源是否正当。只有对合同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做充分了解,订立的合同才有可靠的基础,履行合同才有保障。

(六)签订合同前的谈判

经过选型、论证、效益分析,审查主体、资信和履约能力以后,双方可以进入洽谈签约过程。谈判是涉及卖方与买方直接利益的环节,双方需要洽谈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谈判达成一致,签订合同。

1.谈判前的准备 谈判前的准备工作应当认真仔细,要组成由设备主管部门、使用人员、技术人员参加的谈判小组。参加谈判的人员要对所订设备有关材料、厂方的售后服务、信誉及其他有关的情况做到全面了解,心中有数。拟定好谈判方案,明确谈判要达到的目标,并要充分估计谈判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

2.谈判过程 谈判过程包括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技术谈判涉及所购医疗设备的性能、规格、数量、配置、零备件、选购件、消耗品的数量和验收标准,还包括技术指标、图纸资料、安装维修等问题,这一部分应当由技术人员进行。谈判时要与对方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合理的配套方案,使所订设备既能达到技术要求,又能节省资金。在验收、培训、安装等方面应当提出具体验收方法,应当达到的水平以及对时间的要求。商务谈判涉及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支付条件、质量保证、索赔、罚款、仲裁等问题,这方面内容应当由专门人员进行:如果是国内合同,应当由设备主管人员进行;如果是进口设备应当由外贸人员进行。

3.签约过程 签约过程是经过洽谈协商,在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即可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中要注意检查各项内容是否有差错,当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如果双方在付款、安装、维修等方面有具体要求,可以在合同之外以备忘录或协议书的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1.合同是供需双方经济贸易中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其各项条款必须严谨明确,责任清晰,要把谈判中所包括的内容准确地反映在合同中,以免在执行时发生问题,无法解决。

2.谈判是签订合同前的重要内容,为能达到互惠互利的原则,使双方取得一致的意见,谈判时应当掌握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灵活处理的方针,对影响功能、技术指标的重大问题不能让步,对不影响设备质量的问题可以做一些让步。

3.合同签订以后,要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并及时通知使用、财务部门及有关领导具体到货时间,做好接货、验收准备工作。

4.进口医疗设备的订货合同签订过程比较复杂,它涉及经济法律及国际贸易习惯做法和双方谈判等,要有外贸人员参与共同完成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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