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寄生虫与宿主的相互关系
1.寄生虫对宿主的致病作用 寄生虫对宿主的致病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夺取营养:寄生虫在宿主体内生长、发育及繁殖所需的营养物质均来自宿主,如蛔虫寄生在宿主肠道,夺取营养物质引起营养不良;钩虫咬附肠壁吸食血液引起宿主贫血。
(2)机械性损伤:寄生虫在宿主体内移行和定居均可造成宿主组织损伤或破坏。如蛔虫阻塞胆管或引起肠梗阻;十二指肠钩口线虫的钩齿咬附肠黏膜;猪囊尾蚴压迫脑组织等。
(3)毒性及免疫损伤:寄生虫的排泄物、分泌物及虫体、虫卵死亡的崩解物等对宿主均有毒害作用。这些物质还可以作为抗原,引起免疫病理损伤。例如钩虫成虫能分泌抗凝素,使受损肠黏膜伤口流血不止;疟原虫破坏受染红细胞,释放出疟原虫及其代谢产物,引起发热;血吸虫抗原与相应抗体结合形成免疫复合物,引起肾小球基底膜损伤;蛔虫幼虫移行至肺脏,不仅引起机械性损伤,还可导致哮喘。
2.宿主对寄生虫的免疫作用
(1)非特异性免疫:主要表现为皮肤黏膜的屏障作用、单核巨噬细胞的吞噬作用、固有免疫分子(主要是补体的溶细胞作用)的杀灭作用等。
(2)特异性免疫:由寄生虫抗原刺激宿主免疫系统产生的免疫应答。当宿主再次接触或不断接触这些寄生虫时,其免疫应答的强度则有所增强,对同种寄生虫再感染有一定的免疫力。由于寄生虫抗原比微生物复杂,有虫体抗原、代谢抗原、分泌抗原和表面抗原等,故抗寄生虫免疫的效应远不如抗微生物免疫显著。
(3)免疫逃避:寄生虫侵入免疫功能正常的宿主体内,有些能逃避宿主的免疫攻击,这种现象称为免疫逃避。
(4)超敏反应:宿主对寄生虫感染所产生的免疫效应,既可表现为对宿主的保护性免疫,又可诱导宿主发生超敏反应,引起宿主组织损伤和/或生理功能紊乱。如蛔虫的幼虫引起的Ⅰ型超敏反应(哮喘);日本血吸虫卵引起虫卵性肉芽肿则属于Ⅳ型超敏反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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