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鹏起
当初,大家为什么会选择法学这个专业?
我这些年听过各种各样的理由,有喜欢法学的,有认为当律师挣钱的,有看了韩剧认为检察官很酷的,有认为法官坐得高很威风的,有不知道为什么就选了的,最搞笑的是一个哥哥,他是填错志愿的。
其实我刚上高中时最想当的是警察,记得那时高一,因为想当警察,我在我的文具盒里面(用笔记本电脑的说法是B面)郑重地写下了几个字:昆明市人民警察学校。这是以我当时的成绩最能实现自己梦想的一所学校。后来自己想当还不过瘾,我当时的同桌是一个男生,成绩比我好,我就对他说,你的成绩比我好,你也要当警察。尽管他再三表达了自己无此“大志”,我还是趁他不在时,在他的文具盒里也郑重地写下了几个字: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
他当然没有当警察,我自己在高三时也毁了约。好像是高三的下学期,中央电视台有一个栏目叫《东方之子》,专门采访一些中国的成功人士,有一天的中午,节目里采访了一位叫岳成的律师,讲了他从县城到省城再到京城的故事,讲了他的创业过程和执业理念。节目里的这个人坚定、睿智、谈吐不凡,当时就把年少的我给镇住了。我毅然决定“弃戎从笔”,志向也从一名威武的人民警察变成一名“羽扇纶巾、舌战群儒”的律师。于是,在填志愿时我所有的专业填的都是法学,是否服从调配上都填为:否。
我如愿读上了法学,来到了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并最终成为了一名检察官。
现实并没有当初想象得那么美好。在这十多年的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现阶段中国的法治现状。
西方人对法律的信仰原本就是有传统的。1608年11月10日,一个星期日的上午,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希望亲自进行案件的审理,也做一回法官,但遭到了全体法官的反对。国王勃然大怒,并准备以叛国罪来威胁法官,当时的大法官柯克引用著名大法官雷克顿的名言来回答国王:“国王在万人之上,但在上帝和法律之下。”在西方,法学原本就是神学的一部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是来源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所以也就有了“自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法官是唯一仅存的介于人与神之间的职业”的说法。
而在中国,人们对法律的信仰是不够的。2014年,在央视有个叫《中国好歌曲》的节目中,有个叫蔡振鸿的24岁成都小伙写了一首川话版的说唱歌曲《老子明天不上班》,这首歌火遍了微博、微信朋友圈和各大视频网站,点击量上百万。在原版歌词中有一句“不要说我人烂,这个社会烂得遭不住,法律摆在那他……有几条做咯数”。看看,这可能就是现在中国老百姓对法律最真实、最无奈的看法与表达方式。
国人早就知道“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统治阶级的工具,但是我们现在缺少的并不是工具(法律的条文规定),而是对法律的信仰。
是的,正如伯尔曼的一句被法律人熟知的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法律也是一门职业。我们要靠法律这门“手艺”养家糊口,没人愿意饿着肚子去高谈什么民主、法治,说什么公平、正义。作为一名法律人,我深深地知道:没有人比我们更渴望法治。一旦你学习了法律,不管你是国外名校的JD,还是国内自考生,也不管你学习了法律之后有没有去从事这个职业,我相信,“法治”这颗种子一定已经在你的内心深处埋了下来。
每个法律人都在用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改变着国人对法治的看法,推动着中国法治的进步。不管你是基层的检察官还是国务院的总理,我们都是法律人,都应当有一个法律人的“法治”理想,但法治的推进不能只靠理想,还得靠技能,得靠你把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一个个案件查办中,一次次出庭公诉中,一份份法律文书中。
如果连我们都不信仰法律,我们还能指望谁?
◎葛鹏起:男,云南昆明人。2001级法学专业学生。先后任昆明市宜良县检察院公诉人,宜良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宜良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宜良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16年出版《检察官的7项核心技能》(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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