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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领导岗位中国政治文明的标志之一

时间:2023-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的妇女参政,受益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受益于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先进政党。包括参政的民主权利在内的女性的各项权益在形式上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中国的政治文明也体现在对妇女参政的支持和保护,克服或者修正了对中国女性参政片面认识的依赖性、特殊性、被动性和随意性。
妇女参政_在风中行走

中国政治文明的标志之一:妇女参政

一、妇女参政是社会政治文明的尺度

列宁指出:“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1]妇女参政就是妇女参与政治,就是参与国事和管理公众事务的讨论和活动,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各种事务。政治文明是指一个执政党及其领导的国家机关在表达国家意志及权力动作过程中的一种成熟和自觉的状态,是对“执政为民”理念的实践。其体现在国家权力主体和执政党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民主性、正义性和科学性。政治文明的本质在于不断变革、不断创新,体现“执政为民”。中国共产党从成立的那天起,就重视对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伴随着中国革命的胜利,妇女广泛进入社会各个领域,实现了历史性的解放,与男子一样成为国家的主人,共担治国责任。我国政府制定了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干,包括《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等法规在内的保障和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各种法律保障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为我国妇女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国家制定《妇女发展纲要》并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促进妇女进步,推动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明确宣布“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政府设立妇女权利保障机构和监督体系,党把妇女解放事业作为群众工作的一个方面纳入议事日程,优化妇女参政的大环境,激发了妇女参政的热情,促进了妇女参选率和当选率的提高。这些措施激励着她们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

二、妇女参政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

政治文明要最终体现和落实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是对几千年来风云变幻的人类历史的客观总结,唐太宗李世民说:“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刻民以奉君,犹割肉以充腹,腹满而身毙,君富而国亡。”我国的妇女参政,受益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受益于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先进政党。参政妇女只有代表女性群体的切实利益时,才能真正得到广大妇女的拥戴。因此,参政妇女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引导更多妇女参政,促进政治文明的发展。可以说,除了整个社会管理必须体现女性的社会地位、女性的生理优势和才智外,女性参政还有利于照顾和反映群体的特殊利益,有利于反映女性的利益和要求,促进女性从政参政意识的提高。

妇女参政是作为社会政治制度的一部分被纳入到社会生活中,在“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口号中,在各项政策的保障下,女性参政比例从“领导干部性别比”指标看,仍然是有所上升的。作为女性解放标志之一的女性参政活动,在数量上、质量上都取得前所未有的进步。这些事实,让世界人民看到中国有聪明才智的女性走上了政治领域的领导岗位,中国政治文明体现在了具体的妇女参政领域。因为在新中国诞生初期,由党和国家用政策、法规形式肯定和维护女性参政的民主权利,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落实,对在数千年封建意识奴役下,经济地位、政治地位都十分低下的女性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处于弱势的女性在弥漫着男尊女卑封建文化的氛围中正常工作。从政治上说摧毁了男女不平等的社会制度,为实现男女平等提供了法律保障。包括参政的民主权利在内的女性的各项权益在形式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成立,就从法律上确立了男女平等。妇女参政从民主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每前进一步,每一项成果,都通过宪法和有关的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使妇女的权利成为有法律依据,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利。这是完全符合妇女的根本利益和愿望的。妇女参政的实践证明,无论立法上的男女平等还是事实上的男女平等的实现,都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贯穿始终。现实中看到一部分女性对政治冷漠,就概而论之“妇女从来就没有政治兴趣”,从而剥夺女性应有和已获得的参政权利。中国的政治不允许这股恶流充斥女性参政领域。因此中国的政治文明也体现在对妇女参政的支持和保护,克服或者修正了对中国女性参政片面认识的依赖性、特殊性、被动性和随意性。当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既给妇女参政议政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又对妇女参政提出了挑战。在参政中,妇女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已经从静态任免式向动态竞争式转变。从照顾安排性向实际能力性转换。这种转变,表面上使妇女参政受到冲击,但这种冲击对女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即在政治上争取做到“男女平等”,在素质、业务、技术水平上达到“男女平等”。这种要求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女性的自身利益。可以说,如果没有政府对妇女政治参与的特殊支持与规划,妇女的政治参与就不可能得到一定的保障。因此,建议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妇女参政的专题研究,构建培养选拔女干部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宣传妇女参政的意义和参政妇女的优秀业绩,不断优化有利于妇女参政的社会环境。强化妇女参政与政务管理的热情,不断优化妇女参政的大环境。

【注释】

[1]列宁:《列宁文稿》,第2卷,第4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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