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老年福利保障的路径选择
我国老年福利保障存在着严重的供需矛盾,一方面是巨大的社会需求,一方面是设施严重不足。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这个矛盾会变得越来越突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办养老事业已经势在必行,迫在眉睫。福利性的社会化养老主要包括:一是投资主体多元化,要变过去单一的投资渠道为国家、集体、企业、个人多种投资渠道;二是服务对象公众化,过去福利机构只面对“三无”老人、“五保”老人,今后要面对全社会所有老年人,使社会福利的普惠原则变为现实;三是服务形式多样化,特别是通过上门、包护、日托等各种社区服务的方式为家庭养老提供支持;四是服务队伍实现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既保证服务质量,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我国在改革与发展老年社会保障的过程中,应该参照发达国家的经验,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扩大社会老年保障中的社会福利成分。今后在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发展老年福利政策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逐步将单位内部的老年人福利转移到社会中去,从财政税收中列出专项资金,由地方政府组织管理,实现老年福利的社会化和普及化。
第二,注重老年福利工作与家庭养老相结合。根据国外的实践和我国的实际,将老年社会福利政策与家庭对老年人的照顾结合起来,既可以降低成本,又可以促进代际和谐,是一条可行之路。
第三,人口老龄化特别是高龄化的发展趋势,使得发展社区的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势在必行。只有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的老年福利设施,才能满足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就近就便地得到福利服务。
第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老年福利机构可推行半福利、半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在老年人及其家庭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适当收费,既可以降低国家财政支出,又能够保证其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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