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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分治与城乡一体化之间的矛盾

时间:2023-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中,血缘关系、家族利益是人们的共同纽带,也是人们交往和信任的基石和重要前提,并由此形成一种血缘或家族共同体。
二元分治与城乡一体化之间的矛盾_走向和谐“生活共同体”: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分类管理研究——以杭州市江干区为例

第五章 农村社区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社区的概念与特征在最初的研究意义和参照物上都来源于传统农村。由相对固定的地缘、亲族血缘及传统等自然因素产生的忠诚度和信任感,从而形成共同体的意识在传统农村社区体现的较为明显。滕尼斯认为,“由自然意志占支配地位的联合体称为共同体,而通过选择意志而形成并根本上被其决定的联合体为社会”[1]。在由自然意志下形成的传统乡村共同体中,人们有较为强烈的休戚与共的关系,在各种约定俗成的规则的限制下维系着共同的价值。因而,它在遭遇社会变迁时,直面的困境和冲击更为强烈。甚至有学者认为,信任、认同和忠诚持续弱化将置共同体于解体的危险之中。而这种共同体一旦解体,就很难再度整合[2]。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传统乡村共同体若要在社会流动性加剧和异质性增强的情势下发挥作用,势必要在全球化与个体化趋势势面前作出必要的回应和调整。

中国的传统农村社区非常符合社区的原初定义。原有的农村社区的居民聚集程度不高,以村或镇为活动中心、以从事农业活动为主[3]。尽管在层面和类型上,曾经存在过不同的共同体类型[4],但这一基本特点一直没有根本改变。在这些乡村社区中,有较为明确的边界,从而与外部世界相对隔离,产生一定的封闭性。即使在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权力向乡村最末梢处渗透并建立以人民公社为基础的经济形态之时,乡村仍然保有较为固定的村落边界。在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中,血缘关系、家族利益是人们的共同纽带,也是人们交往和信任的基石和重要前提,并由此形成一种血缘或家族共同体。马克斯·韦伯以“家族结构式的国家”形象描述了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5]。费孝通则以“差序格局”定义传统农村社会[6]。这些概况的共同点体现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内至外的亲疏关系。这种关系存在单向性、封闭性和排他性,通过这种亲缘关系与外界建立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交往,依旧会带有浓郁的乡土情结(如同乡关系等),它在本质上仍然是内敛的。内部的紧密联系与内外之间的疏离形成明显的反差[7]

第一节 农村社区管理的困境与根源

中国农村社区面临的挑战,不仅来自于资本和商业带来的开放性和流动性,还来自于农村治理结构和治理主体的改变。今后乡村城市化的总趋势更将进一步朝着乡镇的市镇化方向发展[8]。这意味着农村社区无论在市场运作、公共产品、治理组织架构以致文化上,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在与城市社区的发展相衔接。江干区总计129个社区当中,农村社区有6个,占总数的4.6%。其中,原有的一些农村社区在城市建设中经由撤村建居等形式,已经逐步转化为城市社区,其管理方式和目标也随之变更。而在存留的数个农村社区中,它们既需要在某些关系结构和生活方式上适应某些变化,又需要尊重和保留原有的村庄特点。而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农村社区的变迁和发展面临着几重矛盾和困境。

一、二元分治与城乡一体化之间的矛盾

这个矛盾是历史遗留的产物,也是中国农村社区在发展过程中与其他国家、地区的不同之处。市场化、信息化时代触发的各种变化由城市向农村扩散,这种趋势已不可逆转。农村正循着这个轨迹行进,但在此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资源和制度支持却受到很大限制。自计划经济时代开始实行的城乡分治使农村逐步被边缘化,农村难以获得发展所要的各种优势资源。相反,许多资源还被城市占用,以牺牲农村的代价促进了城市的发展。这使得长时间来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得不到重视和发展。农民收入较低,增长也比较有限,困难人口比例一直较大。而改革开放后的农村发展也因城乡二元格局造成了不均衡的局面。经济发达地区周边的农村虽受城市圈的辐射,形势有所好转,但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依旧在贫困和封闭当中徘徊,即使是在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民众可以享受的服务、信息等权利也落后于城市。户籍政策人为限制了人口的流动和应该享有的公民权利,农村地区人口流动、就业、教育、医疗、税收、居住、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受到极大限制。

城乡有别的制度分割,导致了城乡社会成员权利和利益上的差异,严重阻碍了各类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优化配置,成为阻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建设农村社区的主要障碍[9]。30多年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虽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新的制度环境和限制并未促使农村产生质的改变,城乡差距还一度扩大,两者之间缺乏有机的整合与融合。快速推进的现代化进程使城市和农村在文化、价值观等方面具有背离性。国家历史政策的消极影响及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使社会分层、断裂严重,缺乏有机的整合[10]。这种城乡分割和二元化体制不仅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也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社会融合的重大障碍。

二、农村社区发展的多重方式与配套机制之间的矛盾

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权力曾以深度干预的方式控制了乡村基层。人民公社的控制模式将经济与政治功能融于一体,使得社区组织同时兼有行政和政治强制性。它部分瓦解了依靠宗亲、血缘关系维系的权威。此种体制在改革年代被废除后,在原有的生产大队或小队的基础上组建的村民委员会依然行使着社区组织的功能。不过,由于农民的生活、生产自主性已经得到增强,集体组织和社区供给的产品并不一定能够满足村民的价值和经济需求。

在经济上,传统农业的逐步终结和新型农业或工业化的兴起已成为必然趋势。尤其在东部沿海地区,原有的生产方式与发展格局正迅速瓦解。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不同区域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和趋势,不同区位、不同历史传统和不同工业化模式的农村社区层面的分化变得日益明显,并且还将变得越来越多样化。近年来,通过利用和发展“地方小传统”文化资源,同时凭借自己在发展空间、发展机遇的数量和质量方面的优势,各地农村地区形成了风格各异的社区工业化模式[11]。江浙地区就地城镇化下的农村社区不断在向城市社区方向靠拢。以乡镇工业为载体的农村社区已经开始形成,并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以经济为纽带的工农业联系使农村社区建设更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工业化过程与自然城镇化过程常同步进行,成为这些发达农村社区经济较为常见的情境。近10年来,中国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化率每年大约提高1个百分点,并在2011年首次超过50%,这一比例还将继续提高[12]。发达地区的农村社区为了尽快抓住机遇,经常采用党政企三位一体的方式生产产品,一个村社区即为一个经济组织,已形成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非农经济结构,工业产值和非农产值占社区全部产值的比例很高。村域内的农业也转向规模化经营。依靠雄厚的财力支持,在村域外发展农业[13]。有些村镇更在旅游、休闲等第三产业开辟新路,为集体和村民个人收入的增长贡献良多。

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多样化的背景下,一些旨在为发展提供保障的外部环境却相对落后,一些既具备公共产品特质、又带有第三产业商品属性特征的服务,如公共图书馆、医疗卫生站、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等等,在各个地区的完善程度各有迥异。这些产品的生产在不同的农村地区,无论是市场的提供程度,还是政府的重视程度,都呈现出不均等的发展态势。另外,在城镇化的过程当中,必然涉及社区的重新规划、建设,如何解决拆迁中的征地、补偿、回迁等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这个过程和农民生产、生活的改变有密切关系,容易产生矛盾和隐患。作为系统性工程中的一部分,集中居住点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管理服务费用支出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非常突出。同时,村委会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难以发挥。简单而言,管控型的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与个体主义及社会治理的需求产生了矛盾,在这一点上,农村和城市面临的治理结构问题在性质上是相似的。

三、公共服务需求多元化与供给有限性之间的矛盾

长期的城乡分治造成的后果之一就是乡村的公共服务一直落后于城市社区。分税制形成之后,事权不断下放到基层政府,但是县乡政府的财政却最为困难。没有投入和财力的乡镇政府难以完成政府的各项服务职能。财权和事权不对称的体制造成了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危机[14]。曾有研究表明,在国家无力或未能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时,非正式的制度和规则可以约束当地政府官员的行为,成为他们在本社区产生义务和责任感的外在压力[15]。这种非正式规则来源于传统的亲族、熟人关系。然而,在伴随着这种关系的消散,国家又没有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背景下,农村社区服务与城市相比出现很大的差距。服务能力和服务意愿的匮乏使得农村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削弱。如果村民们没有在一起共同生产和服务的环境和机会,那么社区就如缺少胶合剂的散沙。与此同时,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传统的农村社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在服务主体上,即使在生产方面可提供的社区服务已不能满足农村社区居民的需求。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农村社区常住人口趋向老年化、妇女化、儿童化,出现了“空心化”现象,而这些弱势群体往往无从得到照顾。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社区居民的需求已经超越简单的温饱,对更高层次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已经产生。教育、医疗、农产品供需信息、治安、文化、信贷、环境保护等等,都已成为新形势下农民的迫切需求。由于农民居住和生产分散化的特点,他们对于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要求国家、社会和社区能够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和保障。同时,不同地区间的需求也存在很大差异。从调查看,东部发达地区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满足程度较高,同时社区居民需求层次也较高。而在中西部地区由于工业化进程相对落后,农村社区的发展也比较落后。这些地区的农村社区居民的需求程度普遍高于东部地区,而他们在各个方面的需求都没有得到有效满足。从需求的内容来看,广大农村社区居民的公共需求还呈现出明显的非均衡性和分层化[16]

四、社区认同弱化与价值重建之间的矛盾

市场经济协同现代交往理性对乡村的渗透,已经对身处其中的人际之间的交往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改革开放之后,城市扩张、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随之带来的社会结构变迁不仅极大改变了城市中的社会交往模式和准则,也深刻影响了传统的农村社区。在政治变迁、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裹挟之下,传统内向性的中国村庄已经逐渐改变,城乡之间、各个产业之间因市场的流动而紧密勾连起不同地域间的关系。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村居民不断增加,土地经营的重要性被降低。而因土地、地域等自然因素产生的世代网络关系正在消散。特别是原来处于发达城市边缘地带的村庄,很可能受到城市人口急速流动或城镇化的影响改变其原有的组织和文化。村庄的居民不再是一直聚居的本村村民。有些进入城市后融合成为城市居民,而其他地区的人们可能进入这些村庄,成为新住户,并与原有的村庄治理规则和习俗产生碰撞。当越多的异族因素进入后,它就越会失去其血缘关系的特征。传统封闭的乡村共同体面临解体,其一直固守的地域、经济、组织和文化边界被打破[17]

一旦这个过程开始之后,阶层分化和功利世俗的价值观及其影响就不可避免地渗透到乡村社会的各个角落。基于家族血缘或地缘认同为基础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正逐步转变为以产权或经济为基础的生产和经济共同体,利益格局正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缺乏共同利益指向的人们,必然在文化上也日益发展出多元、离散的特征。人们的价值观出现异化,使公共文化形成的内生基础不足,导致村庄共同体内聚力不强。传统村落中能够产生号召力的领袖和组织者逐渐式微,而基层政府的管理多从经济角度出发,社区干部本身就不重视社区文化建设。忽视了共同体价值的意义[18]。公共生活秩序不再具有吸引力,公共生活规范也遭受破坏。传统集体对于共同体中的村民保护能力和意愿不断下降,从而在主、客观上造成了社区内部向心力和凝聚力的瓦解。

上述几对矛盾既揭示了农村社区的发展困境,又部分给出了解决之道,即找到并激励治理的合适主体,保证公共服务均等化,善用农村经济的优势资源以及重建社区共同价值。

第二节 江干区农村社区管理的实践探索:以丁桥镇皋城村为例

近些年来,伴随杭州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江干区原有的一些农村社区,通过就地翻牌、拆迁过渡、回迁安置等模式,已经完成或正在向城市社区的治理模式过渡。目前江干存留的农村社区已为数不多,农村社区居民也多已转为非农身份,人数也较少。尽管如此,原来村庄中的熟人社会特质、传统习俗,仍在惯性的作用下维系着这些村庄的运转。因此在社区管理中,如何顺势而为,既保持和发挥农村社区的特色优势,又有效借鉴城市社区服务管理的经验成为江干区农村社区探索和实践的重点。本节以丁桥镇皋城村为样本,讨论江干区农村社区管理问题。

皋城村位于杭州市东北部,全村总面积3581亩,下设3个村民小组,截至2012年底,有农户205户,常住人口878人。因在周边务工而租住在村里的外来人口则达1100余人。因其辖区内有较好的景致与古迹,曾在2006年被评为“杭州最美的村庄”,并曾获得“全国文明村镇”“浙江省民主法治村”等称号,是杭州市首批13个市级“风情小镇”创建单位之一,村里住户已经转为非农户口,但是还保留着村庄原有的许多生活方式、习惯与习俗。近年来,皋城村坚持以“宜居、宜业、宜游、宜文”为标准,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前提,以“生态、休闲、旅游、观光”产业为基础,不断推进社区创建工作。

一、发挥党组织和村两委在治理中的中坚作用

农村社区的治理是否具有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最终取决于村民自身的力量和意愿。然而,当下的一个普遍性困境是此种意愿经常是分散和碎片化的。由于缺乏领头人和组织者,农村社区往往处于涣散状态,因此发挥基层党政机构的主导和促进作用在这个阶段便显得尤其重要。在社区自治理力量发育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江干区给出的答案是通过加强党组织的作用注入活力,在尊重村民主体的意愿前提下,增强管理的规范性和主动性。

(一)基层组织覆盖常态化

在组织的形式构建上,丁桥镇采用网格化的“组织网”,旨在实现组织覆盖常态化。丁桥镇党委采取组织布点先行,按照地域分类法、产业分类法、法人分类法,将全镇划分为8大网格和19个子网格,每个网格落实一名党建指导员,实现组织覆盖常态化。一是点上及时建。每月召开网格组建工作例会,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入驻企业采取全程代办制,第一时间帮助成立党组织。二是线上联合建。采取“产业+同盟”模式建立产业协会区域性党组织,先后组建了餐饮农家乐党支部、茶叶产业党支部和皋亭山景区党支部等5个层面区域性党组织。三是面上统筹建。在镇层面形成“一主两翼”的组织体系,即在镇党委主导下,建立两新组织党工委和商会党总支,重点联系企业的党组织组建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两新工委和镇商会协同负责,辖区内两新组织党组织和社区(村)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根据丁桥镇党委组织覆盖常态化的要求,皋城村积极探索将党支部建在村民小组上,并建立了片组户民情联系制度。它突破了传统以行政村为基础的组织设置形式,实现了党对村民小组的领导,使村民小组这一密切联系群众的平台成为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触角、新延伸,构建起了党在农村工作中横向到边和纵向到底的组织架构。

(二)党员教育管理常态化

在党员的管理教育方面,皋城村搭建多元化的“阵地网”,努力实现党员管理常态化。一是完善窗口服务,全面创先争优。村党总支以“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为切入点,明确活动主题,创新活动载体,细化活动措施,强化活动督查,进一步提升村服务窗口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切实将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为群众满意工程。2011年,皋城村群众满意度及村工作人员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七一”期间,通过闪光言行评比,3名党员干部被镇党委评为“六好”党员。二是优化党建阵地,丰富活动载体。2012年初,皋城村在村委会办公楼设计建设了党建综合展示厅,分别从“一门式”服务大厅、党员学习室和党建工作陈列厅,宣传和展示皋城的党建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党建阵地,在丰富党员学习教育阵地的同时,也为争创市级、省级党建示范单位提供了阵地保障。三是依托远程教育平台,提升党员素质。近年来,丁桥镇大力推进远程教育网点建设,建立党建教育资源库,确保每位党员能够及时了解党的政策、企业党建信息与各类科技文化知识。皋城村党总支依托远程教育平台,把党员教育工作与全村的各项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在提升党员素质的同时也大大推进了皋城村的发展进城。尤其是在丁桥镇作为杭州主城区的城市后花园的功能定位明确后,皋城村党总支以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为载体,结合“千名专家送技术下乡”、自主创业培训等活动,使全村农家乐快速发展,到2011年底已有7家一定规模的农家开张营业,并在“北游”一期开游中得到了游客的好评。

(三)居民作用发挥主体化

江干区把“桃源皋城”“风情小镇”创建作为乡村旅游“金名片”加以打造,并列为“北游”“5+6+1”重点项目之一,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首先,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任组长、13家单位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办)。属地丁桥镇、皋城村也相继建立了领导小组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4人。镇里相继出台了《丁桥镇“风情小镇”创建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在整个工作推进过程中,始终突出以村为主体,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群众意志,实行民主决策、管理。强调“创建为村民、创建靠村民、创建成果让村民共享、创建成效由村民检验”,形成了“村为主体、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其次,在工作方式上,皋城村两委确定以乡村旅游及延伸产业发展为主轴,带动其他工作的开展,提升村民的参与度和对村庄的归属感。通过明确责任目标,开展联系活动。党员与村民互动的常态化,保证了党组织对社区问题的及时了解。它们通过搭建流水线服务平台,试图全方位满足各个年龄阶层的服务需求。同时,他们还建立关爱式帮扶机制,对失地农民、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难群体进行重点帮扶。

村庄的发展目标是借力整个城市的旅游产业发展,完善、规划和宣传本村的旅游亮点。围绕经济、生态建设的主线,村两委设计了一系列的相关内容,顺势带动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制度建设和实际行动。两委负责人、委员通过策划具有吸引力的各种活动,推动村民对社区的认知和爱护。由于村两委的负责人都是本地人,他们与村民的关系熟络,已经产生天然的信任关系及在工作当中产生的威望。他们经常与农户进行交流,了解农户们的想法和需求。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村子不大,人人都是相互认识、了解的,没事就会到村里走动,这样才能真正跟上社区发展动态,而且与村民打成一片,有利于工作的开展[19]。村小组的组长都由村两委的负责人兼任,从而在工作中充分利用农村社区中的“熟人社会”特点展开工作。比如,在村民将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口的管理问题上,村委会不时进行协调,保证整个社区的融洽和有序。

再次,村两委意识到,这些工作得以展开的重要保障是来自于领导者和参与者素质的提高:一是领导者本身的知识要更新,二是需引进和培养年轻的后备力量。皋城村党员需要定期参加远程教育课程,对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信息有一定的掌握。党员还要定期召开碰头会,讨论各类工作事项的完成情况和未尽事宜,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达成共识。同时,他们也着力培养新生力量,将大学生村官和年纪较轻、素质较高的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作用发挥到实处。利用他们对环境的把握和对社区发展的专业认知,参与到具体的工作当中。现在这些新生力量已经着手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和挖掘社区的文化和历史素材。村里发展的宣传工作也由这些年轻干部担纲,让他们有更多机会认识和思考村庄的发展路径。[20]

总之,在农村社区的自发治理力量缺位的情况下,党政力量在机制和行动上的安排部分弥补了这个不足,从而推动了社区建设。

二、推进公共服务覆盖农村社区

(一)加大公共环境改造

丁桥镇“风情小镇”创建的前提和目的在于为当地原住民营造更好的居住、生产、生活环境。这种定位意味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是重中之重。一是提升基础设施。2011年底,皋城村内主干道全部实施硬化,路灯亮化率100%,自来水100%入户。实施了上塘河综保整治工程,赤岸桥丁桥站和金门槛站、千桃园二期内三个码头均已建成,并建有休息亭、河岸两侧游步路、绿化景观林带等。皋城村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完成皋亭山森林防火、山洪防御基础设施和防控体系建设,对防洪沟进行了清理,对山体滑坡、泥石流隐患点进行了排查,使自然灾害防御工作做到有备无患。二是提升公共服务配套。重点加大对规划内的新农居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完成了农户庭院改善、围墙整治,路灯更新,全村实现监控系统全覆盖无盲点。推进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成了建筑面积1052平方米的老年活动中心和文体活动中心建设。新建景区3000平方米停车场。景区内新建6千米自行车骑行线,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还点3个,投放公共自行车76辆;新建停车场12个,全村总泊位达180个。三是提升村容村貌。针对村内沿路一些环境死角和盲区,实施环境美化绿化、鲜花彩化,改变村容村貌。对村道两侧农户庭院,引导村民种植果树和花卉,突出乡村景观特色和田园野趣。同时,控制陵园建设范围,基本完成陵园边界测绘,投入280万元,做好树木种植复绿等工作。经过整治后的社区环境,在一些标准上已与城市景观区并无二异,但在风貌上又保留了乡村特色。

(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农村社区的转型和发展给江干区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践行的良机。以政府主导为基础的公共服务已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生活救助、养老服务、社会治安等17项公共服务事项逐步向社区覆盖。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星光老年之家、老年学校等基础服务设施也做到了城乡全覆盖。服务大厅和帮扶救助、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综合事务等为民服务窗口在农村社区也已建立。皋城村“一门式”大厅所提供的服务基本覆盖了村民在公共服务方面的日常需求,在程序和内容上都作出明晰的提示,各个窗口的服务内容也一目了然,村民办理一些事项的步骤更为简洁和便利了。从这一方面看,公共服务机构在规范化和制度化方面,与城市社区并无二异。

而在基本公共服务之外,涉及农村社区自身建设和发展的规划也会听取当地社区居民的意见。例如丁桥镇在推进“风情小镇”创建等过程中,考虑并吸纳了村民的意见,提出“创建为村民、创建成果让村民共享、创建成效由村民检验”的口号,形成了“村为主体、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建设相关地区时,注意提升公共服务配套,加大对规划内的新农居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这些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的到位,整体提升了农村社区的生活和环境品质。

除了落实一般的公共服务供给外,皋城村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进就业培训,健全社保体系,落实医疗保险。例如,为了适应村里发展“农家乐”等乡村旅游项目可能遇到的问题,为今后产业开展的规范化打下基础,村里注重并组织对外交流,获取相关经验。为了解决本村村民的就业等问题,村里主动联系外部专家,几年来开展各类培训50余次,帮助解决适龄村民和失地农民就业难的问题,提高他们自主创业和就业能力。同时,加大了全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的普及,落实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通过村级补助与本人实缴相结合的做法,使得全村村民能在市级和村集体收入的双重支持下,享有良好的社会和医疗保障。

三、集体合力发展生态经济产业

江干区在旅游资源较为丰富的农村社区,主打生态环境的旅游业,既保持了浓郁的乡村特色,又能延伸产业链,将其与市场需求有力结合起来。皋城村“桃源皋城”的“风情小镇”定位正好契合了这个主题。村两委和村民认为应加快全村产业转型,发展多元化、与城市互补的经济产业,使其具有鲜明的乡村和休闲特色。这既和杭州的旅游产业相契合,同时也充分利用了皋城村自身所传承下来的地理、文化资源。“生态皋城、文化皋城、休闲皋城”即为其发展目标。

(一)注重集体经济增长

皋城村非常重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近年来已全面完成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通过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集体经济给农民带来的利益不断增加。2010年村级集体可分配资金达到1647万元,人均股份分红达937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5966元。对此,村里计划进一步加大集体资产投入,并准备启用留用地项目,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物质支持。

(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近年来,皋城村在明确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基础上,主动引导周边农户自主经营、出租等形式,导入农家乐、茶馆、文创等商业业态,辅以皋城村传统优势茶产业,打造特色乡村旅游产业。截至2011年底,皋城村共有农家乐12家,从业人员469人,经营额达450余万元,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岗位20余个。茶农205户,茶叶专业合作社1家,茶产业生产销售额达81万元。可以说,皋城村正呈现出主导产业服务业发展迅速、特色产业乡村旅游活力凸显的良好势头。

(三)大力推动产业延伸

为了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打造和提升村庄的特色,皋城村还注意将乡村旅游产业进行延伸。目前,皋城村利用天堂鸟花艺基地,引进以花艺、旅游、休闲为主的台湾插花工作室,以花道、茶道、香道为主题,形成种花、养花、插花于一体的产业链,打造“北游”皋亭山花艺天地,同时着力推动花艺主题民宿、绿豪轩茶庄、美华山居等餐饮企业、民宿项目提升工程建设,为推动产业延伸奠定扎实物质基础。

四、提升社区文化认知

(一)挖掘和彰显文化底蕴

“桃源皋城”自然、人文资源丰富,皋亭山以桃盛名,并有龙居寺、泉、潭、池、井,曾留下了众多名人足迹,具有较强的杭州地方文化特色。首先,在创建“风情小镇”的过程中,乡镇着重突出了一些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着力彰显人文景观、文化底蕴、村风民俗。如以“丁兰孝文化”“桃文化”“龙居寺佛文化”等为依托,充分挖掘当地历史文化遗存,编写出版了《皋亭山传说》等书以及在丁桥民俗馆内举行书法大赛,等等。其次,注重保持并提升淳朴村风民俗。由于皋城一带留有不少古迹和史料,因而易于找到文化和传统依托。丁桥镇是“二十四孝”之一——丁兰的故乡。在这里,传统文化和道德理念仍在不同程度上留存着,但这些古迹及其加载的文化过于遥远,且缺乏具体的实践细节,若不经转化,不易得到社区的整体认同,难以内化为社区居民自觉的认识和行动。因此,皋城村采用直观、通俗的方式,在视觉和行动两个维度重塑社区认知。村里设立一个专门的展厅,展示村庄变迁、历史古迹及相关情况。这不仅可以让外来游客迅速了解皋城历史并产生兴趣,也能塑造本村村民的自豪感和归属感。展厅屏幕还播放着制作精良的村歌MV,美丽的自然风光与龙居寺等古迹相得益彰,配以雅致的词曲,极大地提升了、丰富了皋城的文化内涵。

(二)在文化和习俗基础上提升民风民俗

皋城村意识到,村庄的发展既要保有原有的特色,让村民的传统共识保持下去,又要适应城市化本身带来的冲击,并进行相应的调适。作为定位于发展旅游的村庄,并且在外来人口数量超过本村村民的情况下,它需要找到参观者和外来人员也能接受,并乐于融入其中的契合点。它利用经济建设和公共服务,挖掘农村社区一直传承但未被彰显的共同文化,并加入具有强烈新时期特色的元素,带动了江干区农村社区的文化建设。通过一系列的行动,唤醒社区居民的集体回忆,并在共有的经济利益基础上,塑造出新的共同价值。因此,提升淳朴村风民俗成为村里的共识。皋城村乡风民俗纯真古朴,社会风尚良好,因此村里在此基础上策划了一系列的相关活动,巩固和提升良好的风俗、传统,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得到维系。例如,村里以休闲文化为主题,每年开展“一村一品”、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及社会公益、文明风尚等创建工作。

另外,皋城村通过开展“美丽皋城,幸福家庭”的系列活动,关注家庭及外部的庭院建设,以激发村民对社区的热爱和归属感。例如,在2012年,村党总支和村委会举办了“星级家庭”为主题的活动,切实提高村民的行为规范和道德素质,巩固创建成果,打造“生态、文明、美丽、幸福”的皋城村。由于这些活动以贴近农村居民的生活常态为前提,以较易被村民理解和接受的文体活动为平台,因而都得到了村民的积极响应和参与。村规民约辅以此类活动,可以将规范、道德和习惯的多重力量植入社区的归属感。正如皋城村的一位负责人所说:“这些都是有助于提高社区品位的活动。村庄既有的一些传统需要保持和继承,但是一些陋习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应该摒弃。因此,需要有选择地采取行动提高村民的品位。”[21]总之,在社区的共同建设中,通过农居点改造、庭院整治、农家乐提升等工程建设,佐以文化上的各类活动,在硬件和软件上重新梳理和形塑了社区的共同价值。所有村民都共同加入到行动当中,使全村的村容村貌得到了大幅度的改观。在风情小镇的整个建设过程当中,和谐的人际交往需求重新得到了释放。

第三节 江干区农村社区管理的经验启示

在现代社会关系日渐消解传统自然关系的现实情形下,乡土共同体是否可以在解构之后重新建构呢?一种论调认为,一旦异质和疏离的契约社会逼退礼俗世界后,就不可逆转,难以在新的基础上重构共同体。[22]但乐观的研究者认为这是可能的。尽管传统的人际关系必然会被现代工商业条件下的人际关系所取代,但它们在最初形成的精神、政治及合作的功能还会持续下去。某些价值观念及社会资本的精华可能会持久存在于生活方式内部。[23]换而言之,人与人之间的共同文化意识精髓仍然会保持下去,并与新的环境相互协调融合。现代城市的社区发展理论和实践已经为农村社区转型提供了较为乐观的注脚。现代城市是由传统乡村发展而来的。美国芝加哥学派将“社区”概念从地域和文化进行重构,从而为现代社会中的新的共同体的产生作出了有力的阐释。[24]在日益高度分化的社会中,如何保持有序的社会秩序及实现社会有机整合,是形成社区或共同体凝聚力的关键所在。[25]如果找到社区新的价值认同的基础,主动适应市场对乡村的影响,并寻找适宜的载体重新激发居民的认同感,那么农村社区也可能在市场化的变迁当中重新得到建构和新生。江干区农村社区发展的实践印证了这个道理。

在治理主体的问题上,党委和政府在社区自主力量还较薄弱的情况下,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起到了带头作用。当地党委通过双向培养党员与较为活跃的带头人,保持了党组织在社区中的活力和威信。皋城村的村两委负责人和党员正是起到了这个作用。在这个阶段,党和政府需要主动培育将来能在社区承担治理责任和具备号召力的人选。实际上,现在在一些比较活跃的农村地区,新的社区组织形式正在出现,发挥着经济、社会服务等功能。一些非赋权型的意见领袖成为农村中心新的带头人,并获得有效的权威。[26]这些新的社区组织和个人成为民众信服和依赖的对象,它们可能成为社区治理新的潜在主体。将他们吸纳进入党员队伍,不仅可以提升党和政府在农村建设中的正面形象,还能促进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沟通。

但是,在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和自我管理走上正轨后,党政力量应该让渡更多空间于这些社区。党委和政府需要在正常框架内允许、鼓励并引导社区内生的治理冲动。从皋城村的实践来看,农村社区的组织化意愿还比较分散,对于村庄发展路径的共识不明确。这个阶段确实需要党政力量的介入。但是,这种介入不能限于流于表面的事情,需要真正体察社区诉求,投入的工作可以得到村民的配合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城市社区建设一样,需要在短时间内依靠党政力量快速解决一些具体问题。但从长远来看,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政府角色进行合理界定对政府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剥离。[27]

其次,农村公共服务的解决需要政府和社区的相互合作。长期以来,尽管政府已经注意到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性,并提供了部分公共服务,但其供给大都是由各级政府自上而下进行决策和实施的,社区村民未有有效表达需求的渠道。江干区的做法说明,在现阶段政府扮演了服务决策和提供的主要角色的前提下,要使公共服务和产品更加与农民的需要契合,需要改变过程中的行政性、指令性、主观性、统一性。[28]另外,要给予基层政府更多的财权,与其事权进行匹配。否则,在财力匮乏的情况下,基层政府是难以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的。与此相关,考虑到政府绩效考核的局限性,应该接受服务的客体——村民,对供给主体和过程进行问责和考核,对服务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否则,政府对于容易产生显性政绩的公共产品产生热情,忽视村民真正需要的服务。[29]并且,要让农民自身释放更大的活力,鼓励他们参与部分公共服务的生产。江干区在农村社区的建设和规划过程中,认真听取了村民意见,保证他们在社区公共事务中的发声机会,并且在财政上保证了公共服务可以真正惠及到每个村民。

再次,在经济层面上,为了保证乡村城镇化的顺利进行,需要政府的主动作为去弥补农村社区自身能力的不足。在如何使市场和个人的生产意愿充分发展的问题上,党政力量为皋城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路径、具体指引、硬件投入和软件扶持。这些都是农村经济发展或转型初期亟需的资源。由于自身知识的有限性,农村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遭遇信息不对称,对外界需求不敏感,经营方式落后等障碍,并且处于分散经营的农户们不易形成组织优势,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得到相应的支持。江干区、下属乡镇和村进行了共同投入和规划,设计出村庄的经济发展方向,在激发村民的自主发展的动力同时,也在整体性上不断进行引导和调试。这个阶段的政府利用强制性迅速推动和左右产业的发育,在某种程度上是必需的。不过长期的可持续发展还有赖于政府为农村经济创造所需的宏观条件,做好掌舵人的角色。

最后,寻找新的合作结构和方式扭转农村传统价值式微的困境。由于共同发展和公共服务需求的日益增加,农民事实上存在沟通和加强交往的动机和意愿,在自愿和认同的基础上形成合作。通过新的集体认同和合作组织,不仅可以满足农村公共品的部分供给,还能在共同的生产和服务中,增强农民对于所在社区共同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增强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共同体的认同。农民组织化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区秩序,能在日常生活和生产中建立更为紧密地联系,强化或重建村庄内聚力。简而言之,无论是出于农民改善生活的需要,还是重振村庄活力的需要,社区共同体价值的重建都有必要性。如果价值重构的手段有足够的吸引力和说服力,会得到农民的积极响应。江干区的实践证明,公共服务的普惠和均等化不仅彰显了社会建设的民生导向,还在社区内创造了村民之间相互交流、沟通的契机,将人们之间的关系重新联系起来。可见,公共服务可以成为社区及国家联系的纽带。[30]

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不仅旨在建立与社会分化、开放相适应的新型社区或社会生活共同体,促进农村社区内部的融合,也在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整个社会的有机团结和社会融合。乡村转型意味着农村社会组织与管理体制的重大转变,意味着治理方式和治理规则的创新。归根到底,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必须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打破城乡阻隔带来的潜在后果,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

【注释】

[1][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2—53页,第68页。

[2][英]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欧阳景根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2页。

[3]徐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江汉论坛》2007年第4期。

[4][日]谷川道雄:《中国中世社会与共同体》,马彪译,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页。

[5][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洪天富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3、75页。

[6]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观察社1947年版,第24页。

[7]项继权:《中国农村社区及共同体的转型与重建》,《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8]周大鸣、郭正林:《乡村都市化》,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87页。

[9]陆学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4期。

[10]李增元:《农村社区建设:治理转型与共同体构建》,《东南学术》2009年第3期。

[11]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经济组织与制度研究室:《中国农村社区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研究》,《中国农村观察》1999年第5期。

[12]《数字十八大,2020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超过60%》,载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 2/1112/c1026—19552279.html。

[13]管义伟:《论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社区的规模与其功能的关系》,《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8年第5期。

[14]赵树凯:《关于乡镇改革历史进程的考察》,《经济研究参考》2008第32期。

[15]Tsai,Lily L.“Solidary groups,informal accountability,and local public goods provision in rural China.”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101.2(2007):355.

[16]项继权、袁方成、吕雁归:《农民要的与政府给的差距有多大?——对我国农村社区居民公共需求的调查与分析》,《理论与改革》2010年第1期。

[17]徐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江汉论坛》2007年第4期。

[18]李增元、袁方成:《农村社区认同:在管理体制变迁中实现重塑》,《中州学刊》2012年第1期。

[19]根据调研访谈整理。

[20]根据调研访谈整理。

[21]根据调研访谈整理。

[22][英]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欧阳景根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23][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8页。

[24][美]桑德斯:《社区论》,徐震译,台北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2年版,第5页。

[25]Fischer,Claude S:Toward A Subcultural Theory of Urbanism,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75(80):1319.

[26]周向红、徐翔:《意见领袖现阶段农村公共政策宣传的重要变量》,《同济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27]张静:《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发展展望》,《求实》2006第2期。

[28]林鹏生:《农村公共产品共给现状及对策研究》,《财政研究》2008年第4期。

[29]项继权、袁方成、吕雁归:《农民要的与政府给的差距有多大?——对我国农村社区居民公共需求的调查与分析》,《理论与改革》2010年第1期。

[30]项继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目标与制度保障》,《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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