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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性复合与自主性合作

时间:2023-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章 走向和谐“生活共同体”:全球化视野下中国社区管理的追求与出路从社会学的视野来看,中国的社区管理与社区建设是在应对现代性全球化的变迁和中国本土社会的转型所带来的双重挑战中提出和开展的。在这个生活共同体中,人的行为始终是围绕利益目标而展开的。
行政性复合与自主性合作_走向和谐“生活共同体”: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分类管理研究——以杭州市江干区为例

第七章 走向和谐“生活共同体”:全球化视野下中国社区管理的追求与出路

从社会学的视野来看,中国的社区管理与社区建设是在应对现代性全球化的变迁和中国本土社会的转型所带来的双重挑战中提出和开展的。回顾江干区对推进社会和谐、增进基层稳定所做的努力,对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模式进行的创新尝试,以及从中积累的经验和启迪,都是全球化视野下中国社区建设本土实践的一个缩影。诸多学者均认为,中国的社区建设只能在中国的文化传统、发展模式、制度结构等特殊语境中展开,西方的社区建设乃至社区概念本身在中国都不适用。但正如社会科学所纠结于其中的国际化与本土化关系一样,中国社区建设的地域探索必然也将构成为全球化视野中社区发展和社区未来的一部分。社区在经历了漫长演变之后,未来的发展定位是什么?江干区包括中国特色的社区管理模式和发展道路,它的追求和出路在哪里?这些都是我们审视江干社区分类管理模式之后,需要作出的小结和反思。而我们的反思将从4个层面进行:第一,我们需要再次回答当下社区这个组织形态的定位和功能是什么?第二,全球范围内的社区建设(西方很多国家也存在诸多行政主导型的社区管理模式,例如加拿大和新加坡)或多或少涉及政社关系,即社区管理中的政府职能和社区自治的范围与方式。所以,这个需要反思的问题是社区建设中就两者的关系及其处理方式。第三,如何在异质化和流动性越来越高的现代社会中培育出真正被认可和接受的社区文化认同感,从而使社区成为现代人“脱域”后的可持续结合方式。第四,如何实现不同社区,尤其是城乡社区的均衡发展,实现互惠互补的区域整合关系而非简单的进化和替代关系。

第一节 功能多元:意义共同体与利益共同体

对社区功能的定位是一切社区管理模式的基础和出发点,而目前对社区的认知也并没有达成一致的共识。20世纪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初期,学者对社区构成要素的共同认识是:地域、生活方式、居民的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学者们在社区的构成要素中增加了文化、生活设施以及管理机构的内容。社区基本要素是: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有界限的地域、文化、组织,认同感(参见表7-1)。

表7-1 国内外学者对社区概念的认识[1]

续 表

在西方,德国学者滕尼斯提出了“共同体”与“社会”一对概念,受到芝加哥城市社会学派和英国社会人类学派的影响,滕尼斯原先在社会整体关联方式意义上的社区概念逐渐演化成具体的地域性生活共同体同时也是一个带有正面评价甚至浓厚道德色彩的概念。正如鲍曼所说:“‘有一个共同体’‘置身于共同体中’,这总是好事……我们认为,共同体总是好东西……首先,共同体是一个‘温馨’的地方,一个温暖而又舒适的场所……其次,在共同体中,我们能够互相依靠对方。”[2]于是,围绕社区“共同体”的内涵,西方学术界围绕着传统社区在现代城市中的命运究竟是社区失落(community lost)、社区存续(community saved),还是社区解放(community liberated)进行着长期的争论。[3]在中国,社区的引入与社区建设的开展是单位制解体后基层社会管理体制重构的直接产物。中国的社区首先是一个扁平化的基层管理和组织单元,同时也日益成为多元化的社会场域,在这个基础上构成一个社会成员以日常生活为主轴的综合性社会空间。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社区是一个基层社会不断地“国家化”(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市场化”(建立契约关系)和“社区化”(围绕日常生活的社会整合)三者合一的场域,社区建设也是这三者共同交织的过程。

中国社区的“三化合一”赋予了社区作为生活场域,兼具意义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的双重定位。前者表现为地域内的兴趣团体和非正式组织、邻里的日常交往等,后者表现为正式组织(特别是政府组织、物业公司)与基于产权的各项制度安排(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如果将这两个方面简单概括描述为社区生活建设和社区制度建设,我们会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着互相影响甚至互为因果的关系。社区作为生活共同体,它是以利益作为社区居民关系的凝聚因素,通过全体居民和社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共同努力,不断完善社区功能,营造高品质的人居环境,从而满足居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在这个生活共同体中,人的行为始终是围绕利益目标而展开的。积极参与和互动互助成为居民所关心的主要问题,也是日常人际关系的重心。乡村社区的兴衰和城市社区的消长,以及各个社区个性和独特性的形成,使这一个社区区别于另一个社区,大多皆源于此。

当然,社区利益共同体所及利益,既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作为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实际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纠葛,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制度性的,有隐性的、显性的,有无形的、有形的,有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有仅涉及部分人或某一特殊群体的。城乡社区利益共同体的差异在于,在乡村社区,利益共同体直接表现为对集体经济(包括山林、土地、经济实体以及其他农业资源等)的共同拥有,基本维系社区里的居民生活、生产和消费。而在城市社区,城镇和城市的发展及其在提供大规模住宅方面的新发展,使人们认识到,大面积的居民区缺乏凝聚力和同一性。为了适应这种需要,有些西方国家有时建立社区中心,以便为人们提供娱乐和文化活动,并且为社区居民的民主组织提供机会。这种做法从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现代城市社区的利益共同体,既有别于乡村社区也有别于以物质利益为主要凝聚力的传统社区,其主要特征是社区利益的非物质性导向日渐明显,或从单一的物质利益走向多元的利益多样化和利益最大化。

第二节 合作善治:行政性复合与自主性合作

从类型学的角度看,单位制解体后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可以分为三种类型:自治型、行政主导型、混合型。学者对于哪种类型是应该提倡有着不同的看法,大致上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借鉴西方国家地方(社区)自治理论并参照其自治实践,对城市社区治理作“应然”研究,提出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的生发条件、发展路径及形态等,代表学者包括徐勇、陈伟东、卢爱国等。[4]第二,基于我国城市社区尤其是社区居委会的角色和功能考察与分析,对城市社区治理作“实然”判断,认为当前中国城市社区不存在居民自治,社区只不过是国家对城市基层社会进行管理、控制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基础单元,代表学者包括李友梅、陈宁等。[5]第三,主张行政导向和自治导向路径平衡发展,建设政府主导型自治。适当的行政权可以成为保护自治权发展的使者,自治权建设又是行政权合理性的基础。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各地纷纷探索和创建社区工作站,力图从组织架构上实现两者的分离,从而推动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优化发展。而这一相关内容也成为近5年来关于社区建设和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研究最为集中的分支领域。代表学者包括郑杭生、詹成付、蒋秋霞等。[6]上述分类和争论为我们勾画了一幅当前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建构的精彩图景,其中,政府的行政管理与城市社区自治这一对张力被认为是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建构的主线。

无论是基于理论分析还是案例考察,社区建设中的行政和自治关系是动态而非静态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的达成,是两股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行政和自治之间既有合作,又有竞争,从而使得行政和自治不会走向两个极端。过分强调合作会导致社区丧失自主性和独立性,或者过分强调竞争易导致一系列社会秩序问题。完全自主的自治型管理体系和行政控制的管理体系都不符合中国的发展实际。中国的社会政治现实和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了行政和自治必然共存于同一场域——社区。可以说,行政与自治的制衡与相吸体现了社区建设的本质,同时两者相互吸引与收放的程度不同又展现出不同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从对当前个别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成效明显的城市来看,在体制层面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的两性互动和有效衔接才能更好地理解转型时期中国背景下的城市基层社会变迁。

杭州市通过“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三位一体”的复合模式,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中政府行政职能和社区自治功能的良性互动。从现实成效看,既实现了城市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为重塑政府角色和功能提供了现实路径,也有效规避政府职能下移而导致社区行政化倾向,为发育和发展社区组织、推动居民参与留下了空间、资源和机会。但改革的限度也同样明显,主要表现在:第一,复合模式通过社区自治组织的内部分离和拓展构建政府行政职能的承载体,具有暂时性和阶段性特征。第二,“三位一体”复合形态缺乏法理依据,社区复合体陷入边界模糊、责任不清的困境,尤其是社区工作站性质需要进一步明确。第三,社区自治管理体制内部各主体间关系有待进一步梳理,突出表现为决策、执行、监督三种职能间关系仍旧没有真正理顺。未来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困境仍将主要聚焦于行政与自治的张力,一方面政府职能社区化,另一方面社区组织的自治性质成为其法定障碍。如何实现两者的合作善治将是中国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突破口。

第三节 包容共享:结构异质性与社区凝聚力

社区的结构变迁对社区文化认同感造成的影响一直是社会学关注的焦点。随着中国社会结构发生剧烈的变迁,市场经济的运行扩大了个人在收入、教育等社会经济背景上的不平等,日益增多的流动劳动力和移民则加大了社区的异质性,这些结构性变迁都加深了社区的分化程度。这种深刻的结构变迁使得大量异质人口在社区内聚集和共处,加深了社区内部异质性;同时,邻里关系也变得越来越淡薄和冷漠,人际信任逐渐降低,社区凝聚力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那么,如何在异质性的社会中积极构建具有文化认同感和维系力的现代社区?学者孙立平将目前实现社区发展所包含的多方面内容区分为两类:一类称为“社区建设”的内容,是指那些可以在一个比较短时间内通过自觉的努力和行动实现其发展的内容,如社区生活所需的物质设备和设施,正式的管理机构以及有意设置的处理社区事务的机制等;另一类则被概括为“社区发育”的内容,是指那些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以较为缓慢的速度才能达到发展目标的内容,这类内容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社区意识、社区情感以及社区的人文环境和文化氛围等。[7]这样的两分法容易给人造成的错觉,即将社区形式与其内容的截然分立,从而使社区建设有可能完全脱离它应该具有的内涵。事实上,从社区发展的实践来看,社区生活的物质设施、管理机制等的建立与社区意识、社区文化的发育原本就是同一过程。

通过社区建设推动社区的发育也就意味着一个结构异质性的现代社区也可以培育出现代社区的认同感,这个过程中,如何在社区实现平等意义上的自我管理成为关键。托克维尔在谈到美国乡镇社区时曾指出:“居民依恋他们的乡镇,因为乡镇是强大的和独立的;他们关心自己的乡镇,因为他们参加乡镇的管理;他们热爱自己的乡镇,因为他们不能不珍惜自己的命运。他们把自己的抱负和未来都投到乡镇上了,并使乡镇发生的每一件事情与自己联系起来。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试着去管理社会,使自己习惯于自由赖以实现的组织形式,而没有这种组织形式,自由只有靠革命来实现。他们体会到这种组织形式的好处,产生了遵守秩序的志趣,理解了权力和谐的优点,并对他们的义务的性质和权利范围终于形成明确的和切合实际的概念。”[8]虽然托克维尔的评论多少带有一些浪漫主义的色彩,但是他毕竟还是准确地把握了早年美国乡镇社区之所以能够成为民主发展基础的本质特征,那就是社区的自我管理。

虽然社区居民的职业、身份、地位都不尽相同,但是在社区中,人们在次级单位的角色意识都不应该带入社区生活,就像这些角色不应该带入家庭一样。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平等并不意味着同质性,所以,平等只能是从社区成员的相互行动中体现出来的。在社区成员为解决自身问题而组织起来的社区活动中,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下岗工人或自由职业者,都能平等地参与。社区成员为共同的目标而贡献其才能、兴趣和资源,否则任何社区都不可能持续。[9]社区发育相比于社区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需要很多制度空间,但只有实现社区发育,异质性的生活共同体才能最终超越“利益联盟”走向具有持续凝聚力的意义共同体。

第四节 统筹均衡:单向进化与多元共生

如何破解城乡社区二元发展格局以及构建乡村共同体是近几年社区研究和社区建设探索中另一个热点议题。发达国家提出城乡区块化整合发展,通过城乡之间的衔接,保障村落共同体与大社会、与城市社区形成联合体。[10]国内学者吕新雨运用“新乡土主义”的理论视角重新讨论中国小农经济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认为新的乡土主义是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建立城乡互动的、相互哺育的良性关系。[11]学者毛丹认为“城乡衔接”应成为与城市化并行并解决城乡二元分化的基本路径。[12]的确,当前村庄发展不可能回避强大的城市化和现代化变迁力量,传统的自我维系、相对封闭的村落共同体难以维继。村庄要在现代社会保持活力,需恰当突破地理边界吸取外部能量,并通过转型成为整个城乡大体系中不可替代的纽带。而城市社区也亟须在新一轮的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汲取资源和发展契机,以实现生活共同体的重构。

分裂的城乡格局容易形成社会封闭,不利于社区的发展,而当前城乡社区都无法单独依靠组织内部自身力量来实现现代化发展。统筹均衡的城乡格局把城市和乡村社区视为一条直线上的连续统一体,各种资源能够自由流通,管理体制能够相互协调并趋于近似。社区建设的目标是要让居民享受到现代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形成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并为城乡社会流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最终把城乡二元结构和体制转化为城乡一元结构和体制。在承认城乡社区差异性的基础上,加强社区与社区之间的联系,通过不同层面的网络彼此建立联系,实现衔接,从而弥补网络自身的不足,为组织的发展创造条件。因此,社区的变迁与转型不是简单的单向进化过程,而是在多态共生的系统中实现城乡互动互补的良性循环。这个良性的关系,不是把乡村变成城市,也不是把城市变成乡村,而是在保存乡村既有的文化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存方式多样性的情况下,使得乡村能够成为更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并且为城市提供源源不绝的发展动力。城乡社区的均衡发展既依赖于已有的正式联系,也离不开由非正式交往而确立起来的互惠规范。进一步地,区域社区规划的科学形成深深嵌于一个地区的政策环境之中。也就是说,城乡社区和谐共生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和政府如何通过各个层面的政策来培育一个环境,以促进生机勃勃的融合网络的形成和发展。这种关系的创造能在正式的基础结构和社区的非正式的松散的联系网络之间起到渠道作用,它既表现为城乡社区之间的网络联系,也表现为国家正式的制度、政策和组织在社区之间的融合,获得本土资源的支撑。目前,城乡社区均衡发展的实现方式更多仍体现在将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植入农村,例如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及其管理体制的引入。当前,城乡居民经济机会、收入能力和生活品质上的差距,很大程度上源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条件和水平上的差异。而村级社区服务中心整合社会资源,将农村公共服务由单一型转向多方联合综合型,打破了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方面的城乡二元体制。但是,城乡之间的社区经济建设、社区社会组织都未建立起纽带关系,区域整合层面上的大社区主义图景依然遥远。

【注释】

[1]刘君德:《中国社区地理》,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2][英]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欧阳景根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3]肖林:《“‘社区’研究”与“社区研究”——近年来我国城市社区研究述评》,《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4期。

[4]徐勇、陈伟东等:《中国城市社区自治》,武汉出版社2002年版;卢爱国:《公共管理社区化:模式比较与路径选择》,《中州学刊》2008年第6期。

[5]李友梅:《社区治理:公民社会的微观基础》,《社会》2007年第2期;陈宁:《共同体的幻象——对近年来社区建设与社区研究的反思》,《长春理工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3期。

[6]郑杭生主编:《中国特色和谐社区建设“上城模式”实地调查研究——杭州“上城经验”的一种社会学分析》,世界图书出版社2010年版;詹成付:《社区建设工作进展报告》,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年版,第491页。

[7]孙立平:《社区、社会资本与社区发育》,《学海》2001年第4期。

[8]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635页。

[9]冯钢:《现代社区何以可能》,《浙江学刊》2002年第2期。

[10]Virchow and Braun:Villages in the Future,Crops,Jobs and Livelihood.New York:Springer,2001,p.367—368。

[11]吕新雨:《新乡土主义,还是城市贫民窟?》,中国乡村发现http:/www.zgxcfx.com/Article_Show.asp?ArticleID=24355。

[12]毛丹:《村庄前景系乎国家意愿——国家规制下的村庄发展》,《人文杂志》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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