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 城市化与竞争力的动态关系
从地区层面上看,如果在初始阶段一个地区的城市化水平相对较高,即该地区的要素集聚水平较高,该地区就能享有相对多的聚集经济所带来的好处,这些好处包括:(1)增加本地市场的潜在规模;(2)大规模的本地市场可以减少实际生产费用;(3)在提供某些公共服务事业时,能降低输入本地区原料及部件的费用;(4)某些工业在地理上的集中有助于促进一些辅助性工业的建立;(5)日趋积累起来的熟练劳动力汇集,是适应当地工业发展需要的一种职业安置制度;(6)有才能的经营家与企业家同样在城市中得以集聚;(7)在大城市,金融与商业机构条件更为优越,企业在筹措资金与管理投资方面能获得更大帮助;(8)城市的集中能经常提供范围更广泛的设施,如娱乐、社交和教育等;(9)工商业者更乐于集中在城市;(10)地理上的集中能给予企业很大的刺激去进行创新和改革(巴顿,1984)。如果一个地区能在初始阶段享有相对多的聚集经济效益,这在很大程度上会表现为该地区的要素配置效率即原生竞争力相对较高,各要素的回报率也就较高,进而不仅吸引当地乡村的要素不断流入,还会吸引其他地区的乡村甚至城市的要素不断流入,故一方面该地的城市化会随着要素流入不断加快,另一方面该地基于要素交换的派生竞争力也会逐步增强,同时,派生竞争力反作用于要素配置,使得该地的原生竞争力继续增强,导致要素回报率持续上升,进而吸引要素进一步流入……这一过程循环往复,该地的综合竞争力和城市化就相互加强,促使经济发展步入路径依存Ⅰ。
反过来讲,如果在初始阶段一个地区的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即该地区的要素集聚水平较低,则该地区就会享有相对少的聚集经济所带来的好处,该地区的要素配置效率即原生竞争力较低,各要素的回报率也就较低,因此呈现要素持续流出的局面。而要素持续流出一方面会抑制该地的城市化进程,导致要素的进一步流出,另一方面会直接影响该地基于要素交换的派生竞争力,从而进一步削弱其原生竞争力,于是要素回报率持续下降,要素便进一步流出……这一过程循环往复,该地的综合竞争力和城市化水平就相互削弱,促使经济发展步入路径依存Ⅱ。
这个结论无疑是悲观的,但是此结论的作出是基于要素自由流动这一假设,即要素流动仅受到回报率差异的影响,如果考虑政府的作用,即政府能对要素流动进行干预,那么路径依存Ⅱ就未必会出现。不仅如此,之前的论断也未考虑政府同样能干预城市化,政府在不同时期采取的政策往往会对当地的城市化起到促进或抑制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化就不再仅和要素聚集水平有关,而且和政府对当地聚集要素的调控水平有关,如果政府的调控水平高,则路径依存Ⅱ同样能被打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