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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与创新社会管理研究

时间:2023-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央政法委把社会管理创新列入“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公安部要求将其作为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置于公安工作突出的位置来抓。公安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责任部门,方方面面工作都与社会管理密切相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
群众路线与创新社会管理研究_浙江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 社会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周亚芬[1]

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认真学习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习近平、周永康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公安机关有些管理工作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有些已经滞后于公安工作的发展,能否利用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利契机使基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以此来推动整个公安工作的发展,这是每一名公安民警都应该思考的问题。本文就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坚持群众路线进行讨论。

一、创新社会管理的时代背景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中央政法委把社会管理创新列入“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公安部要求将其作为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置于公安工作突出的位置来抓。孟部长指出,当前世情国情发生了深刻变化,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任务繁重,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转型期社会主要出现了以下特征与问题:社会结构发生变化,阶层群体冲突增加;社会状态更加活跃,开放性、流动性问题增多;社会诉求不断提升,维权意识更加强烈;转型社会价值真空,社会失范引发风险。没有社会的稳定,就不可能有经济、政治、文化的繁荣发展。面对这些新的社会管理问题和管理要求,一些用惯了的、会用的、曾经很管用的、数十年来延续下来的社会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越来越不适用、越来越力不从心。如何在新的发展背景下,有效地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社会管理创新成为了必由之路与不二法门。公安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责任部门,方方面面工作都与社会管理密切相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一)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所谓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群众路线也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它是在公安工作中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的总称。公安群众路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坚持党委领导下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是中国公安工作的特色和传统,是我国人民公安保卫工作长期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公安工作力量的源泉,更是公安工作克敌制胜的法宝。

(二)走群众路线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题中之意

从当前工作重点看,创新社会管理是最大挑战,社会管理归根结底是群众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公安工作所具有的广泛社会性和群众性,决定我们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始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

(三)继承传统优势创新社会管理

周永康同志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社会管理领域的一场改革,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正确处理发挥传统优势与创新发展的关系,绝不能全盘否定过去,另搞一套。要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借鉴国外有益成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党的各项工作就能顺利开展;什么时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受到损害,党的各项工作就要遭受挫折。创新社会管理要树立和坚持与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相适应的正确工作观,就必须要在新形势下创造性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三、当前公安机关群众路线的现状、存在问题

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是我们党的群众工作传统优势在社会治安领域的充分体现。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的战略决策,专群结合方针在新形势下得到继续贯彻并不断取得进展。比如,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建立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探索了群防群治的有效载体等。但是,新时期新形势产生许多新矛盾,实施专群结合方针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政领导同志对新形势下如何坚持专群结合方针思路不清,工作指导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好。一些部门和单位认为维护社会治安只是政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因而不能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少数政法干警群众观念淡薄,不愿下苦功夫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合理要求漠然视之,甚至在群众面前摆派头、耍威风,搞特权,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使警民关系疏远,挫伤了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对群防群治队伍多头管理、管理与保障脱节、业务指导与管理脱节的现象大量存在。保安队伍的管理主体就有综治委、公安、乡镇(街道)政府、保安物业公司、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和部门。一些物业公司和企事业单位自建保安组织,各自为政,基层公安机关不能有效地介入管理和指导。

三是队伍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相对较弱的乡镇,群防群治组织特别是农村治保组织不断萎缩弱化。很多地方治保主任兼职过多,工作效果差。不少群防群治人员年龄老化,身体条件差,缺乏专业知识。群防群治人员培训没有列入计划,其素质无法得到有效提高。

四是部分群众参与意识不强。不少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热情不高、意识不强,不敢主动与身边的违法犯罪人员作斗争,不愿为公安机关的打击防范提供线索,有的群众甚至认为“社会治安与我无关”。

四、公安群众路线创新的对策思考

(一)引导全民参与,构建群防群治大格局

1.广泛传播平安理念。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思想是统帅。要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就必须从强化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大力推广平安理念,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经过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两次高级别的安保工作大检验,通过广泛宣传和实践,“平安奥运”、“平安世博”理念深入人心,活动后为创建平安城市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营造了人人参与安保工作、人人共享平安的氛围,有效保持和发展了群防群治工作的良好态势,更重要的是,为公安机关以后开展平安理念宣传工作拓宽了新渠道。

2.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机构是保障。积极构建群防群治工作网络,从市、区县、街道(乡镇)直到社区、村庄、院落、楼门,实现工作网络全方位覆盖。动员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治安巡逻、看桥护路、站岗值班、内部防范等多项工作,构筑起全方位的社会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严密社会面防控。

3.最大范围培训人员。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人员是关键。组建由专职治安巡防队伍、流动人口管理员、社区治安巡逻志愿者、各单位专职保安员等构成的群防群治骨干队伍,实现群防群治力量的最大范围覆盖。公安机关建立群防群治队伍培训制度,多层次、全覆盖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丰富工作内容,深化群防群治新内涵

1.拓展职能范围,丰富工作内容。在工作内容上,由单一的治安防范向矛盾化解、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综合性服务管理拓展。延伸工作触角,主动发挥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一是担当“安全稳定信息员”。利用身处基层和接触群众的便利,及时搜集社情民意,积极上报涉及安全稳定的各类信息,确保安全稳定工作“耳聪目明”。二是担当“社会矛盾调解员”。发挥身份中立、贴近群众的角色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三是担当“城市运行监测员”。在巡逻值守中积极开展消防、卫生、安全等隐患排查工作,协助职能部门监测城市运行状况。四是担当“政策法律宣传员”。走街串巷、进门入户,在群众中宣讲普及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2.引导社会互动,转变工作模式。在工作模式上,由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向政府与社会互联互动转变。成立治安志愿者协会,对各行业、各领域的社会力量进行动员整合,成为群防群治力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平台。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大力发展流动人口志愿者,引导流动人口参与地区社会建设、安全稳定管理;探索社会单位联片协管机制,发挥社会单位、综治机构等部门的作用。

3.充实志愿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在队伍结构上,由以社区工作人员为主向各阶层广泛参与、力量来源更加多元转变。为适应新时期群防群治工作任务的新变化、新需求,不断充实在职党员干部、大学生、流动人口等新生力量,建立和壮大治安志愿者队伍,使群防群治工作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人员结构更趋合理,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三)弘扬志愿理念,创新群防群治组织发动方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志愿服务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尚,服务他人、服务社会成为人们实现人生价值的一种重要途径。在群防群治工作中引入志愿服务理念,积极探索用志愿理念凝聚力量、发动群众的工作模式,用志愿机制提升和整合传统群防群治工作模式。

1.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理念。深入挖掘志愿服务的精神内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大力弘扬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环境;聘请知名人士担任治安志愿者宣传大使,制作治安志愿者之歌、志愿者协会会徽,统一服装和标识,激发广大治安志愿者的集体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增强群防群治队伍的亲和力、吸引力。

2.建立完善志愿者组织体系。建立志愿者协会,制定志愿者协会章程;在区县、重点行业建立志愿者分会,在街道(乡镇)建立志愿者工作站,使治安志愿者网络覆盖全市。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向不同社会群体延伸,在公交、地铁、旅游、商(市)场等重点行业发展起一大批治安志愿者。特别是大力发展流动人口中的治安志愿者,引导他们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参与意识,不断扩大平安城市建设的群众基础。

3.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治安志愿者招募和注册制度,完善各级志愿者组织自愿报名、分级登记等一系列组织管理机制;对治安志愿者实行星级管理,针对不同星级实施相应奖励,形成有效激励机制;制定培训总体规划,强化志愿者培训,确保群防群治力量人人知任务、懂规范、会执勤;开展考核评比,落实定期反馈等措施,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4.积极探索多元化保障机制。一方面,对群防群治工作实施政府财政保障机制,将其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支持,动员社会企业担当社会责任,扩大群防群治工作经费来源。将社会资金引入群防群治工作,有效充实群防群治工作经费,开辟社会力量动员组织的新途径。

(四)加强科学管理,提升群防群治工作水平

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安全稳定形势,群防群治工作必须走科学发展之路,最大限度地发挥群防群治的效用。第一,实施实名防控。对群防群治队伍逐人进行实名登记,分配任务、明确职责、兑现奖惩。在此基础上,围绕社会面防控的点位、线路、部位、事项等,实行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每项防控工作都有人盯、有人管、有人负责。第二,实施区域防控。全市由内向外实行分区管控,有重点地组织群众力量配合专业部门开展沿线堵卡和街面巡控工作,形成防控措施由外至内层层收紧、对不安全因素层层过滤的态势。第三,实施等级布控。将全市社会面防控由低到高分为三个等级。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启动相应防控等级,按照既定的人员力量和措施标准组织防控工作,确保防控声势、力量投入与防范任务需求相匹配。第四,实施网格巡控。根据各地区群众居住状况、单位和街巷的分布特点以及防控工作任务,把全市所有社区划分为若干防控单元,有针对性地配置群防群治力量,进行全天候的巡逻防控,最大限度地提高防控资源利用效率。

[1]周亚芬: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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