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森[1]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经济犯罪从本质上讲是经济领域的特殊社会问题,对经济犯罪的有效打击和防控涉及市场管理、行业管理、经济主体管理、重点人员管理等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经侦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经侦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动因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侦部门长期以来以打击为重的工作定位已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制约了经侦工作的长远发展。公安机关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和突破口,将进一步拓展经侦部门的发展空间,提升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经侦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引发经济犯罪的因素也大量增加。近年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经济犯罪持续高发,一直在高位运行,一些类型的经济犯罪呈现打不胜打的态势。从当前工作实践看,经侦部门要改变这种被动局面,光靠打击只能是疲于应付,只有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积极从源头上、根本上去减少诱发经济犯罪的因素,从整体上、系统上去构筑防控体系,才能有效解决这一状况。此外,随着经济升级、企业转型,其对公共服务的需求、社会管理的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企业对经侦工作的要求已不囿于以前的事后打击和松散、务虚型地联系,更迫切需要经侦部门提供事前的防范预警、事中的参谋指导等全方位的服务。同时,各类行业协会、民间经济组织等不断出现,开展了投资融资、行业维权、咨询服务等各种经济活动,在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发大量的民间抬会非法集资、投资咨询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经侦部门对此具有先天的职能优势、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进一步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履行引导、监管等职能,将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使其真正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因此,经侦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侦工作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
(二)经侦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是经侦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
经侦部门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打击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但也面临发展瓶颈。要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就必须重新定位。基于此,周永康同志在第二次全国经侦工作会议上指出,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机关在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承担着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其中的服务、参谋职能更多地体现了对经侦部门参与社会管理的要求。经侦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加强了对相关经济主体、行业组织、重点人员的管控,增强了对经济信息、违法犯罪信息等的掌握,将有效提升经侦部门对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掌控,及时发现苗头性、预警性线索,为经侦部门打击经济犯罪提供更多的社会资源和信息支撑,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同时,经侦部门通过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为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提供预警防范、宣传咨询等各类优质服务,必将进一步扩大经侦部门影响力,密切和谐警民、警企关系。
(三)经侦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必然要求
社会管理创新是政法机关“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当前,各级公安机关、各个警种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经侦部门作为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也决不能置身事外。在传统思维中,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就是治安、出入境、交管等警种的事,其他警种与之关系不大。我们必须看到,当前公安机关的每个警种或多或少都会有社会管理的职能,也都会有各自的优势。经侦部门作为与市场经济联系最紧密的警种,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同样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和资源,如经侦部门能通过打击经济犯罪及时发现经济管理漏洞,提出弥补措施,从而加强对经济活动的规范管理;能通过自身专业优势,更好地发挥对经济行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从而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常态监管;能通过专业研判,及时发现和化解经济领域不稳定隐患,从而加强经济领域社会矛盾的预防化解,等等。我们只有抓住机遇、趁势而上,才能实现经侦工作的长远发展。
二、经侦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内涵
在广东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上,孟建柱部长提出了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中需着力解决的五个社会管理问题,即实有人口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组织监管、虚拟社会管理、社会治安防控。这也为经侦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结合经侦部门工作职能,经侦社会管理创新可包含以下几方面。
(一)辅助经济管理
辅助经济管理,就是经侦部门要借助自身的专业优势、专业资源,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经济政策、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参谋意见,及时发现影响区域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突出经济犯罪,主动提出开展区域整治、行业整治等的工作意见,通过将意见建议上升为政府的工作决策,转化为经济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为经济发展出谋划策。经侦部门虽然不像发改、工商、税务等部门是传统意义上的经济管理部门,但经侦部门管辖的经济犯罪涉及整个经济领域,经济犯罪形势与经济发展形势紧密相关,且经侦部门与大多数经济管理部门存在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联系。同时,经侦部门在打击经济犯罪中对经济政策效应、经济管理漏洞、区域经济形势等有着最为直接的感受和了解,也对如何更好地堵塞漏洞、加强管理有着更具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因此,经侦部门在经济管理中能发挥特殊的作用。
(二)开展行业管控
开展行业管控,就是经侦部门要加强对经济领域各类社会组织的常态监管,及时发现掌握行业内带有普遍性地经济犯罪动向、行业管理问题等,并运用各种手段引导其有序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当前,经济领域各类自发性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民间组织,如资金互助会、民间投资商会、投资咨询公司、汽车租赁协会等大量涌现,鱼龙混杂。由于职能分工、工作手段等制约,对一些如资金互助会、投资咨询公司等名义出现的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其他警种缺乏有效地监管,由此引发一系列经济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经侦部门对此同样具有专业、手段等方面的优势。
(三)服务经济主体
服务经济主体,就是经侦部门要贴近企业、贴近群众,深入开展警企协作,建立健全警企协作工作机制,全方位做好宣传、防范、预警等各项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同时,要在服务中及时发现化解涉及企业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打击防范针对特定群体的经济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对企业群众造成的损失。近年来,经侦部门在服务经济主体上推出了很多的新举措,但总的来讲工作还停留在走访企业、法制教育等表面,缺乏有效地抓手和载体,成效还不明显。
(四)重点对象管理
重点对象管理,就是经侦部门要通过阵地控制、经嫌调控、信息化工具等手段,落实对经济犯罪前科人员、经济犯罪高危地区人员、易发案部位、领域、行业、经济犯罪案件高发区域等的动态管控,实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了”。正如孟建柱部长指出的,社会管理说到底就是对人的管理,从一定意义上讲,管住了人就管住了社会、管住了治安。经侦部门只要管好了重点对象,也就控制了大量诱发经济犯罪的因素,就能有效掌握工作主动权。
三、经侦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
经侦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立足经侦职能优势,以创新为基点,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措施创新,寓打击、服务、防控于管理,通过创新社会管理带动经侦工作全面发展。
(一)社会管理常态化
经侦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首要的就是要实现思想理念的转变,要切实改变过去“经侦部门没有社会管理职能”、“经侦部门开展社会管理是不务正业”等模糊认识,牢固树立经侦部门也有社会管理职能并且大有可为的思想,立足职能,发挥优势,有效履职。要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经侦部门的日常工作,将管理与打击、服务、防范、预警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常态化管理。要建立健全经侦部门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完善网上服务、行业管控、警企协作等各项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对经侦部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作为经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评估。
(二)社会管理信息化
经侦部门要在目前刑事打击任务繁重、警力紧张的情况下开展好社会管理创新,就必须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坚持信息流、业务流和活动流相结合,通过数据信息和系统工具实现动态管控、精确管控和高效服务,全面提升警务效能。一是搭建网上服务平台。要在建立预警平台、QQ交流平台、经侦互联网站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经侦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拓展网上服务职能,提升网上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健全网上服务平台的“服务”职能,开辟经济犯罪宣传、预警、咨询、告知、举报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重点联系企业和行业协会管理服务平台,开辟网上经济犯罪案件预警咨询受理通道,及时收集汇总企业信息员提供的各类情报线索和涉稳信息。要进一步健全网上服务平台的“办公”职能,为经侦民警开展社会管理搭建统一平台,实现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并通过信息化实现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二是充分依托信息系统。要全面加强对公安大情报平台、重点人员管控系统、银行卡监控系统等信息系统的应用,实现对经济犯罪重点对象的动态管控、轨迹追踪和比对预警。要通过各种情报、数据分析工具,加强对经济犯罪特点规律的分析研判,及时提供参谋意见,辅助政府及相关部门更好地开展经济管理。三是提升信息应用能力。要通过集训、比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经侦民警信息化深度应用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经侦网上作战、网上服务、网上管理等技战法的研究总结,充分发挥公安信息化效能,有力服务社会管理。
(三)社会管理基础化
经侦部门社会管理主要就是对各类经济主体的管理,是为了给打击和防控经济犯罪提供更好地支撑,也是经侦基础工作的重要方面。因此,经侦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要坚持基础化原则。一是与完善基础工作信息相结合。要通过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搜集掌握各个行业协会、企业的产业(行业)特点、发展状况、生产规模以及易发案部位、环节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工作台账。要及时发现掌握重点对象、高危人群、高危地区、高危行业等基础信息,纳入视线管理。二是与基础工作手段相结合。要将社会管理创新与经侦秘密力量建设、阵地控制、经嫌调控等基础工作手段紧密结合,通过经侦基础工作手段切实做好对行业组织、重点对象等的管控,并由此带动基础工作水平的提升。要全面提升经侦部门情报综合分析研判能力和水平,强化对经济政策与经济犯罪关联性、经济管理、金融管理漏洞、区域经济犯罪形势、行业经济犯罪特点等的研究,为政府决策和部门管理提供支持。三是与社会矛盾化解相结合。要通过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全面收集掌握经济领域非法集资、传销等不稳定因素,全面排摸企业经营风险、涉案风险、涉稳风险,并积极采取及时上报、主动化解、协助化解等方法予以妥善处置,实现“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当地,处置在初始”的目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社会管理协作化
经侦部门社会管理工作涉及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只有加强与经济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取得工作实效。要充分依托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等协调会商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联合做好各项经济管理工作。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经济犯罪整治,尤其是要针对非法集资、传销、制假等社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刑事、行政、经济等各种手段开展联动整治,形成管理合力。要切实加强与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情报信息共享,整合社会信息资源,通过情报线索和信息资源的掌控,实现对企业、人员经济活动的全方位管理。要切实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民间经济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其正面引导示范作用,带动和规范整个行业的健康运行。要切实加强公安经侦区域警务合作和警种合作,共享情报信息资源,协同开展重点人口管理、基础阵地管控等各项管理工作。
(五)社会管理服务化
经侦部门开展社会管理缺乏行政机关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的权力和手段。要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除了发挥刑事打击的震慑作用外,关键还是要立足自身专业、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为党委政府、行政机关、经济组织、企业群众等各类主体提供辅助决策、企业管理、防范预警等方面的服务,实现有效管理。一是要树立服务意识。经侦部门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中,要贯彻全程服务理念,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到企业中去、到群众中去,寓各项管理于服务,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当好参谋、为企业克难解困、为群众防范预警。要通过自身的专业意见,取得各类主体的理解支持,将经侦部门的意见建议预警等转化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整个行业的自觉行为,转化为企业自发的支持和拥护。二是要创新服务举措。要在开展走访企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丰富服务举措,充分借助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经济犯罪防范预警和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充实警企联系协作机制内涵,通过辅助企业健全内控制度、控制经营风险等,全方位加强企业防范经济犯罪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服务举措,提高经侦部门社会管理的整体水平。要建立健全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主动接受各类服务主体的监督,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与考核激励机制挂钩,奖优罚劣,促进工作。
[1]郭森: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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