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长源[1]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社会管理,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这为社会管理创新指明了基本方向。公安交通管理与社会密切相关、与民生紧密相连,是公安机关社会管理乃至整个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公安交管部门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职业敏感性,把社会管理创新放在国际国内大背景下来思考,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谋划,放在公安交通管理事业长远发展的蓝图中来推进,积极探索、努力实践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思路、新举措。本文在总结回顾近年来宁波公安交通管理创新历程的基础上,就交警系统如何与时俱进、持续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一些思考和探索。
一、公安交警系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先必须对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深刻而到位的认识。
第一,党情和国情告诉我们,创新是破解发展难题的神圣使命。社会管理不仅是重大的社会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逐步转型的特殊时期,经济建设尤其是社会管理中日益显现出各类发展的难题,迫切需要通过政府治道和政策创新来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中央政法委也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当前政法工作的“三项重点”之一。可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每一个共产党人都是有生力量,责无旁贷。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也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社会管理效能、破解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作为承担重要社会管理职能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第二,实践和经验启示我们,创新是争创一流业绩的不竭动力。宁波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发展历程实际就是一部与时俱进的创新史。长期以来,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在创新中实践,确立了以社会化为主线的“机制社会化、理念人性化、手段智能化、队伍规范化”四化方针,创造了“参谋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社会”三句话经验,建立了“三级机制、四级网络”,构建了“三延伸”工作模式,打造了一支“负重拼搏、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交警队伍,为全市交通事故四项指标连续五年下降、畅通工程连续五次蝉联全国一等管理水平等成绩的取得提供了有力保障。可以说,过去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无一不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结果。同样道理,今后宁波交通管理工作要想取得新的发展进步,就必须在继承并发扬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把创新作为一项基本方针来对待,为公安交通管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不竭的动力。
第三,困难和挑战告诉我们,创新是服务保障发展的根本途径。道路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命脉。宁波作为外向型的港口城市,对道路交通运输的依赖性更强,更离不开良好的道路交通管理。当前,宁波市道路交通供求矛盾趋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交通事故总量虽保持逐年下降,但仍在高位运行,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不容低估。交通拥堵问题虽已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制定实施了大批工程性、远景性的疏解措施,但由于机动车保有量连年激增、工程建设需历经“阵痛”,排堵保畅的成效难以令人满意。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公安交管部门作为重要的职能部门,只有紧紧围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眼睛向内”挖掘潜力,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不断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排堵保畅的水平,才能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这也是根本出路。
第四,社情和民意指引我们,创新是赢得群众支持的迫切需要。公安交警是与老百姓接触最广泛、最密切的警种。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群众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强,维护自身权利意识明显提高,对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日益强烈。反观自身,我们应对各类舆情的机制还不健全,在如何先期防范、早期介入、后期处置方面缺乏科学有效措施。近年来,宁波公安交管部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不断延伸服务平台,创新服务举措,为群众服务的理念更牢了、能力更强了,群众对我们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服务无止境,从文明平和执法到方便快捷服务,更到“零距离”服务,群众对我们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此,我们只有积极改进现有管理模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出便民惠民利民新举措,才能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承担社会责任、服务人民群众。
二、宁波公安交警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与实践
开拓创新是确保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基石,也是宁波公安交警的宝贵精神财富。近年来,宁波市公安交管部门始终把创新作为深化发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以新的理念研究新情况,以新的办法解决新问题,以新的思想来推动新发展,交通管理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物质基础和工作基础不断巩固。回顾2003年以来宁波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开展进程,就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总结、不断提高的过程,每次思想上的解放、观念上的更新,都会带来新的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一)以机制创新为导向,开创了交通管理社会化道路
2003年支队新一届班子组建后,将破解交警“孤军奋战”难题,实现交通管理责任的合理回归作为目标和导向,创新提出了交通管理社会化的工作思路,成功构建并运作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交通管理社会化机制。2005年,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周永康,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宁波“三延伸”工作经验。同年11月,公安部在宁波召开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宁波社会化管理工作经验。一是创新建立了政府主导机制。宁波市政府成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建立了事故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三年时间建成了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市政府把缓解中心城区“行车难、停车难”列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和民生实事项目,专门成立由市长挂帅的市缓解中心城区出行难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轨道交通工程正式启动后,市政府及时采纳支队编制的《轨道交通建设交通组织总体方案》和有关工作建议,出台了《关于今明两年缓解宁波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若干意见》,已投入资金2亿多元实施“拆一还一”工程建设,充分挖掘道路潜力,并划拨5000余万元资金用于一号线建设期间的交通疏解,配套推出了一大批管理性、工程性和综合性的疏解措施。随着轨道交通建设的推进,市政府每年还将划拨专项疏解经费。此外,市政府把交通安全列入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全民道德与素质教育工程”,从2007年起将1月22日作为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日”,每年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创新建立了部门协调机制。以各级政府联席会议为平台,围绕城市规划建设、道路交通建设、交通隐患治理等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密切沟通协调,做到规划、建设、管理统筹考虑,最大限度形成工作合力。06至08年,全市共投入资金275亿元,新建、改建道路3124公里;投入资金2.4亿元,在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装各类护栏超过1686公里;事故多发点段治理率每年都达到100%。与城管部门密切配合,实施静态交通管理新政,通过引入咪表管理、增设停车位和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式,着力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与教育部门密切合作,将交通安全列入教育大纲,每年组织开展警校共创文明路和少警队创建活动。会同公交部门在1500辆公交车移动电视上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每天受教育200万人次。三是创新建立了社会联动机制。充分依托党委、政府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支持,牵头建立了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上路协管制度,组织2.6万名机关干部志愿者分批上路协管交通。将协管路口延伸至国、省道沿线的学校、企事业单位路口,协管队伍扩大到社会各界,协管力量达到20万人。同时,牵头组建了宁波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总队,通过志愿者讲文明、守法规的自觉行动,带动广大市民告别交通陋习,自觉做到文明出行,目前注册的志愿者人数已超过5000人。其中,海曙交警还聘请八一富邦男子篮球队全体队员、教练员担任交通安全志愿者形象大使,社会反响良好,得到公安部、省厅交管局的充分肯定。
(二)以管理创新为抓手,提升了交通管理科学化水平
在交通事故处理、城区排堵保畅、交通违法处理等方面,宁波交管部门推出了一系列的创新管理手段,有效提升了管理效果。一是在事故赔偿纠纷中创新引入人民调解。2003年,全市所有交警大队、部分中队建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从2007年起,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推出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的新机制,在全市成立了12个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72个人民调解室,招聘了18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已成功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10万多起,调解成功率超过98%,实现了涉及交通事故处理的信访投诉率由原先占公安交警信访投诉的近70%下降到30%。2011年7月8日,省司法厅、省公安厅、浙江保监局、宁波保监局在宁波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的工作经验。二是在路面秩序管理中创新推出企业认管。从2007年起,在中心城区和城关镇推行了企业认管文明路口活动,通过以市文明委名义向企事业单位颁发荣誉奖牌,授予认管企事业单位路口冠名权等方式,有效激发了企事业单位参与认管协管的积极性。目前,累计有152家企事业单位参与此项活动。在此基础上,将企业认管活动的效应辐射至公路,在全市600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交通门岗、门检和宣传制度。为应对中心城区出行难,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还积极动员小区、企业等物业安保力量,在高峰时段参与门前交通管理。目前,已有48个大型小区、18家大型超市、37家娱乐场所、15家医院、38所学校、45个大型企业落实这一举措,共有576名保安人员参与这项管理。三是在农村安全管理中创新建立四级网络。针对农村地区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市政府于2005年下发文件,由当地政府在未设交警中队的乡镇全部设立乡镇交管站,并解决工作用房、车辆等装备和人员工作经费。到2007年,全市共建立了109个交管站,招收协管员450名,并按照1村1人、1校1人、1企1人的标准物建交通信安全息员5000余人。交管站建成后,将交通安全管理的触角延伸到村一级,覆盖到最基层,形成了市、县、乡三级管理机制后的第四级管理网络,填补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的“空白”。
(三)以服务创新为核心,丰富了交通管理人性化内涵
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始终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置于突出位置,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效率,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一是创新警民沟通渠道,实施问计于民。从2007年起,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了以“百警访社区(农村)、万民同参与”、机关干部下基层蹲点、警营开放日为主要形式的“警民恳谈·问计于民”活动,通过定期、不定期举行各个层面恳谈咨询活动,累计收集各类工作意见、建议3160条,有效采纳、及时整改率达到90%以上。通过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赢得了理解和支持,实现了涉及交警群众投诉连续5年下降。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对此作出重要批示:宁波市的做法好。要服务群众,首先要走访群众,了解群众的愿望、要求,以改进工作。二是创新延伸服务触角,实现近民服务。车驾管方面,先后对支队车管所进行全面改造,新增7个上牌点、3个考试点和1个检测站;在2003年开展交通管理进社区基础上,2009年全市建立了19个交管服务站,提供5大类、21项交管业务办理;实施“扩权强县”战略,对驾驶人体检、报名、科目一考试等26项内容委托下放至县级车管所,在20家4S店设立了汽车注册登记服务站,把摩托车登记业务延伸到交警中队、交管服务站,在所有考场实行了现场发证和机动车科目二路考仪考试。交通违法处理方面,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警告处理;推出语音电话、短信、报纸、互联网等8大交通违法查询途径;在全省首创交通违法异地处理;在车管所及检测站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设立罚款银行代缴点。三是创新事故接处模式,实行快捷服务。在2002年全市实行财产损失、人员轻微伤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基础上,与保监、保险公司合作建立了6家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事故车辆定损、事故定责、保险理赔等“一站式服务”。为确保服务快捷优质,市公安局、宁波保监局还专门发布《关于宁波市物损交通事故快处快撤的通告》和《宁波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快速处理实施办法》,并创新推出了利用短信告知和视频监控记录实施快处快撤、交通事故见证卡、事故责任设定规则等举措,方便当事人操作。目前,已累计处理各类事故5万多起。
(四)以科技创新为保障,加快了交通管理信息化进程
近年来,支队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用创新科技手段解决交通管理业务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过去七年累计投资超过5亿元,建成了宁波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总体框架,建设了七大交通管理应用系统和五大交通管理智能化系统,监控区域覆盖100平方公里,交通管理水平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创新科技服务交通组织。2005年底,支队建成了国内第一个以FCD(浮动车辆数据)技术为基础的实时道路交通信息采集和服务系统。2007年,完成了FCD数据与SCATS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地感线圈数据的融合,并应用于交通突发事件监测和城市交通状况分析评价,通过LED交通诱导屏、网站、交通音乐频道等途径进行交通诱导。目前,该项目的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其中采用的基于FCD的交通流检测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在前几年城市交通智能监控一期、二期投入6000万元的基础上,市政府按照“统一规划、整体立项、统筹实施、分级负担”的原则,从2011年起又投入6000多万元启动了智能交通三期项目建设。二是创新科技服务路面执法。在加大交通违法路面现场查处的基础上,在全市安装了电子警察、固定测速、移动测速等违法自动监测设备2324套,开发建设了基于CCTV的违法抓拍系统和黑车查缉系统,日均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超过5000次。从2008年起,着手开展移动警务系统建设,由工商银行投入1300万元,为全市所有一线执勤交警配备了移动警务通。该系统具有数据查询、业务处理、GPS定位、移动办公等功能,能够对在逃人员、假牌假证、走私、盗抢、非法拼装机动车等信息进行快速辨别,并实现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快速处理。三是创新科技服务实战应用。2008年,与中科院、宁波艾利特公司合作,投资310余万元共同开发了高清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利用5倍于普通摄像机分辨率的高清监控摄像机,采用先进的多目标动态车牌识别技术和存储编码技术等,对通行车辆进行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记录与分析,为交通规划、管理、违法处罚等提供准确清晰的数据资源。同时,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借助科技手段指导实战,近三年平均每年查获被盗抢嫌疑机动车超过600辆,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超过500人。
对宁波公安交管工作而言,如果说社会化是现代公安交通管理史上的第一次改革和跨越,那么信息化引领下的社会管理创新就是站在时代高点上的第二次创业,为公安交管工作提供了巨大的发展平台,意蕴深远。总结回顾近年来的创新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公安交警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做到“三个坚持,三个保持”。一是坚持破解难题谋发展,始终保持攻坚克难的勇气。创新的过程是解决问题的过程。创新绝不是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更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而是要在深入调研、查找问题、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找准着力点,抓住切入点,研究提出改进具体工作的对策和意见。创新意味着需要付出更多的心血,作出更大的努力,必须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满足、不停步,不断确立新目标,努力攀登新高峰,始终保持争先创优的干劲。二是坚持夯实基础抓巩固,始终保持继承发扬的作风。社会管理创新的源泉在基层、落脚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必须积极鼓励基层开展警务创新,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基层集聚,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努力在全警营造浓厚的创新工作氛围。创新绝不是标新立异,也不是推倒重来。对于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根据形势变化需求,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发挥更大作用;对于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求的传统做法,要学会果断舍弃,寻找新办法和新途径。三是坚持信息引领求突破,始终保持以民为本的宗旨。当今时代是信息化的时代,必须充分认识信息化的基础性作用和战略性地位,主动顺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潮流,始终站在“信息化引领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全力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同时,交通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创新交通管理就必须贴近群众、服务群众,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交通管理创新所带来的公正、便民、高效,感受到交通管理创新给自身带来的更多实惠和便利。
三、进一步深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与拓展
近年特别是2011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从公安部到各级公安机关都将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头等要务,对如何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了系统的决策部署。对此,宁波公安交警立足过去几年来的实践经验,以民意为导向,主动应对社会管理给公安交管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新要求,研究制定了4方面15项创新举措,以项目化的推进方式和倒计时的紧逼机制,努力确保如期、保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一)进一步创新完善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体系
走合作型发展道路,不断健全社会化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形成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一是推进事故预防合作。以破解交通事故源头管控难题为目标,牢牢抓住“责任追究”这一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和办公室成员单位联络会议制度,不断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推动落实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管理责任。同时,进一步理顺规划、建设、管理、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关系,坚持以管理需求主导规划建设,统筹研究解决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问题;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思路,吸引企业单位参与交通设施建设,努力缓解设施经费不足的难题。二是推进综合治理合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公安与农机、城管、交通、教育、工商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工作机制,综合治理农用车、工程车、集卡车、公交车、出租车、超标电动车等重点车辆以及静态交通管理等难点问题,实现合作共赢、互助共利的工作目标。如以GPS监管平台为依托,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机制,将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运输企业和用车单位;建立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制度,与市保监局、保险协会等相关部门建立完善交通事故与机动车强制保险相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并将重点交通违法处罚记录、主责以上上报交通事故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四是推进矛盾化解合作。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不断完善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努力提高事故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做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完善车辆定损、事故定责、保险理赔等物损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保障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创新深化交通执法管理专业化建设
以“三零”要求为导向,营造常态型严管、规范化执法、普法式宣传“三位一体”的执法管理模式,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一是按照“零容忍”要求,实施常态严管。对严重违法行采取主动进攻、高举高打、露头就打的挤压式策略,实行常态化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放大严管交通的社会效应,最大限度地挤压严重违法的生存空间,最大限度地增加严重违法的经济和信用成本。对于大量非机动车、行人的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坚持示范标准管理,开展“严管示范区”、“示范标准岗”创建,形成样板,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加强考核,努力形成一线民警自觉主动纠正显见性违法的常态化管理局面。二是按照“零投诉”要求,狠抓规范执法。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用明晰的标准保障执法规范。认真贯彻实施《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细化路面执法、事故处理、车辆管理等岗位执法操作规范及标准,明确执法职责、基本动作和语言规范,明确窗口服务标准。以执法监督为关键,用严格的考核强化执法规范。始终把监督作为约束执法行为的最有效手段,完善警风监督员制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联系制度;始终把责任作为推进执法规范的核心,建立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法责任体系,动真碰硬、兑现奖惩。以素质提升为根本,用扎实的培训促进执法规范。领导干部培训坚持一视同仁,学法情况列入执法考核;法制员培训坚持一个不漏,培训情况列入评先评优;全警学法坚持常抓不懈,基层单位每周一次执法讲评,以案析理,以案说法;典型示范坚持标准不降,充分发挥执法标兵的典型导向和辐射作用,大力推进交警系统执法工作示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评比。三是按照“零缺位”要求,开展普法宣传。依托交警自身基础,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各类传媒,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首先,主题宣传要声势浩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交通秩序整治、涉牌涉证整治等重点工作,策划开展声势浩大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起到鸣锣开道、震慑违法的作用。其次,“五进”宣传要形式多样。不断改进百场文艺巡演、百块图板巡展、千场电影进农村等宣传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多样化形式来广泛宣传交通法规、提供政策服务。再次,媒体宣传要立足长效。力争在各级新闻媒体建立专栏、专版、专频等交通法规长效宣传平台,通过不间断的日常性宣传教育,达到交通法规“入眼、入耳、入口、入脑”的效果。
(三)进一步创新推进交通组织控制智能化水平
始终坚持科技强警方略,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理念,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益,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引擎作用和倍增效应。一是推进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建设。以实施智能交通三期项目为平台,将宁波市鄞州中心区、东部新城区、国家高新区及海曙区西部、江北区北部综合纳入市区智能交通管理范围。同时,加快建设区域路网动静态交通诱导系统;推进高清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扩大监控范围;在各县(市)区安装使用多用途智能灯控系统,在中心城区安装人行横道线智能灯控系统,对交通状态进行科技化、人性化的实时调控。二是推进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交通信息分析研判系统和车载、单警GPS定位系统、无线通信系统、科技执法系统等,依托市局PGIS平台,实时掌握道路交通动态及警力分布情况,提升城市道路监控能力,严密社会治安监控网络,实现警力“扁平化”指挥、“点击式”调度、“数字化”巡防。同时,推广应用事故现场数字摄影测量、绘图系统和交通事故分析演示系统;优化“黑车”查缉牌照自动识别软件,提高非现场执法效率。三是推进交管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根据部交管局即将出台的《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将目前独立使用的六大交通管理业务系统整合成一个系统,打破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与警综平台、情报平台、外挂软件之间的壁垒。同时,研发交通违法信息和交通事故接报警信息短信回复告知系统;注重科技装备常态使用管理,实行装备效益评估机制。
(四)进一步创新提升交通行政管理网络化服务
大力推进交通行政管理网络化服务,做到“网上、网下”两个服务平台同时打造,“虚拟、实体”两种服务方式齐头并进,以专业、智能、文明、高效的优质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高端化服务需求。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工作机制,满足群众基本需求。车驾管服务方面,切实做到三个延伸:车驾管业务向基层延伸,逐步扩大县级车管所、交警中队和交管服务站办理车驾管业务的范围;建立“流动车管所”服务机制,定期上门服务。车驾管业务向社会延伸,力争将汽车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等组织打造成“微型车管所”。车驾管业务向网络延伸,依托交警公共信息网平台,打造高效便捷的“网上车管所”。事故处理高效便民方面,按照公正、高效、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快速处理实施办法,健全利用短信告知和视频监控记录实施快处快撤物损交通事故现场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事故接处警效率。二是建立健全警民沟通机制,满足群众合理诉求。走警民沟通多样化道路,进一步建立健全值日警官、值班电话、信访投诉、上门走访、基础排查、网络信箱、在线交流、舆情处置、警营开放、开门评警、公开听证等沟通机制和平台,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化解矛盾。走警民沟通专业化道路,组建舆情危机应对和公共关系专业团队,建立基于互联网和电话服务的支队、大队两级“警民交流”平台,抢占互联网和新闻界两大阵地,加强对网络舆情和社会舆论的跟踪和引导,树立交警良好形象。走警民沟通常态化道路,教育全体民警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服务员”和“宣传员”的意识,认识到任何岗位都有服务、无时无刻不在服务这一基本道理,抓住每一个机会与工作对象多沟通、多宣传,最大限度地缩小“对立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办案回访制等工作制度,切实增强民警常态化沟通意识。三是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机制,满足群众更高追求。按照让群众“少走路面、多走网上”的要求,把握“应进尽进”的原则,以互联网为载体,努力打造功能强大的“网上办公大厅”,高度集成、高效运作业务、宣传、沟通、投诉等综合功能,实现交管业务“一网办”、交管信息“一网查”、警民交流“一网通”的总体目标;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建立健全“执法告知”、“友情提示”工作机制,为群众全面提供各类交通管理信息资源;认真贯彻落实重大政策社会公示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改进各项工作;建设机动车检测网上监管系统,实现车辆检测过程全程监控、检测数据自动传输、车辆外观远程查验、检验合格标志远程核发;建设驾驶人考试智能监控系统,内部监管方面,在报名点、学习点及考场、考车安装指纹签到仪、视频监控仪、音频记录仪等装备,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全程监督,外部考试方面,建立应用科技手段进行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模式,在考车上安装智能评判监控装置。
(五)进一步创新探索交通治安管理一体化机制
大力践行“三个治安”理念,充分发挥公安交警的警种特点优势,有效整合“警力资源、装备资源、科技资源、信息资源”,注重整体联动、整体发力、整体挤压,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反应快的街面和涉车违法犯罪打防管控网络。一是充分发挥一线警力的主观能动作用。牢固树立“纠违必查疑、查疑必见底”的理念,推广应用何群等一警多能先进人物的“查疑工作法”,在巡逻执勤、查处违法、事故接处警等工作中,对可疑车辆、人员和物品等进行必要的检查,既在营造声势、取得战果方面下功夫,又在以战代训、学到本领上下功夫,通过实战帮助一线民警练就“火眼金睛”,将一线民警打造成善于查疑的“天兵天将”。二是充分发挥设卡整治的主动盘查作用。经常性组织堵控演练和守卡战术训练,使民警熟练掌握盘查、搜身、车辆查控、网上查询作战等技能,切实提高盘查堵控能力。充分借鉴警种联动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成功经验,主动加强与治安、巡特警等部门协作,采取区域集中行动、联动设卡、多警种捆绑联动执法等方式,建立合成化执法工作机制,同时建立警情通报、相互协作制度和快捷通信联络方式,确保发生警情时能够快速联动,提供有力支援。三是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主动预警作用。依托移动警务通、智能卡口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黑车查缉系统等交警信息科技平台,研究开发违法犯罪信息自动比对系统,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等公安交警执勤执法的各环节、全领域落实同步比对,在网上追缉逃犯、盗抢车辆追查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防盗机制建设,探索应用电动自行车射频识别技术,将射频识别装置与号牌固封装置同步进行安装,配套建设位于居民社区及道路卡口的自动识别报警系统,并协调质监、工商部门将射频识别装置纳入电动自行车质检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
[1]汤长源: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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