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乡与同业、传统与现代——上海糖商业同业公会的历史考察(1)
在上海众多的同业公会中,上海糖商业同业公会成立时间不算最早,但上海的糖业同业组织却有着悠久的历史。糖业的传统同业组织与同业公会之间复杂的嬗替和蜕变,既有许多行业同业组织发展的共性,也表现出自己独特的发展形态。
上海成为中国食糖集散中心
上海糖业同业组织的发展历史与上海作为全国糖业集散中心的地位相联系。从上海开埠到马关条约签订,上海由闽、粤糖品的一级营销市场,一跃成为中国食糖的重要集散中心,形成如此格局是由诸多因素促成的。
作为一个港口城市,上海在1685年清廷发布“展海令”后,以沙船为主体的沿海航运和商业贸易再度迅速发展起来。到鸦片战争前夕,上海通过北洋、南洋、长江、内河和远洋5条航线,与国内外建立了航运贸易关系,成为国内重要商埠。重开的北洋航线新航道改泊吴淞江,进一步加强了上海的商埠地位。嘉庆年间,北运河淤塞严重,影响了运河运载漕粮的能力,1826年,清廷决定江苏试办海运漕粮,在上海大东门老白渡设立“江苏海运局”,接着,江浙联手海运漕粮成功,上海港更趋繁荣,它不仅成为南北洋航运的中心,也是连接海运和内河航运的枢纽。“闽、广、辽、沈之货,鳞萃羽集,远及西洋暹罗之舟,岁亦间至,地大物博,号称繁剧,诚江海之通津、东南之都会也”。(2)“凡北方所产粮、豆、枣、梨运来江浙,每年不下一千万石”;(3)由上海运往北方的主要有丝织品、茶叶、棉花、棉布等。同时苏淞地区所产的棉花、棉布,经由上海转销浙江、福建、广东等地,而这些地方出产的糖、纸、茶、胡椒、海产等,亦经由上海转销长江各埠。鸦片战争前,欧洲来的船舶主要集中广州,从南洋来的商船集中于厦门,商品再由闽广转运至上海。上海也有国外航线,主要是华侨经营的船舶,往来于上海、日本、朝鲜和东南亚诸国。在这些航路上,砂糖是与米、豆、棉、丝等进行交易的重要品种。
然而,在甲午战争前,中国的食糖集散中心在乍浦,上海只是闽、粤糖品的一级营销市场。马关条约签订后,中国由蔗糖出口国变成进口国,促成了上海成为中国最大的蔗糖集散中心。中国曾是世界重要产糖国。19世纪中叶以前,糖一直是继茶和丝以外,清廷最大宗的外销品。中国的福建、台湾、四川、云南、广东及广西等省份,皆适合甘蔗生长。同时福建、广东和台湾三省也拥有外销的良港。“当极盛时代,糖产不仅可以自给自足,且有巨量运输国外,近如南洋一带,远如欧美各国,莫不有华糖之踪迹。”(4)尽管广东的厦门、安海港,福建的泉漳等地为主要的外销港。但上海在19世纪80年代前,一直是广东、福建和台湾糖品的一级营销市场。这一方面是由于通往上海的海上贸易线路,越来越成为福建、广东联系江浙和内地的重要线路;另一方面福建更需要用糖、茶、纸等,换取江浙的粮、棉和棉布等物品。福建从明代中叶起就有了缺粮问题,入清以后更趋严重,虽丰年也必须取资于江浙。当时江南一带往往有“闽粤糖船”之说,上海有专门为闽粤商人收买花衣的洋行,每年秋季,闽粤商人“楼船千百,皆装布襄累累而去”,(5)而闽粤有“糖去棉花还”的谚语。上海开埠后,乍浦糖业集散中心地位开始减弱,逐渐向上海转移。主要原因是中国开始成为依赖蔗糖进口的国家。鸦片战争后,中国蔗糖对外贸易的优势随着王朝帝国的衰败而趋于衰弱。列强肆无忌惮的侵略,使中国蔗糖对外贸易受到沉重打击。糖船在列强海盗的掠劫下,不断遭到连船带糖吞没;洋商还疯狂进行蔗糖走私,外销糖商无法与之竞争;此外,列强还在中国沿海各地掳掠青壮劳力作奴隶,并以蒸汽为动力的洋船挤垮旧式帆船航运业,几使中国海商无法立足。中国开始进口食糖。不过,有进有出,进出口相抵后,中国食糖还是出超的。当时台湾省的淡水、打狗(台南)和福州、汕头等地,是食糖出口的主要口岸,上海则是食糖进口的重点口岸。上海食糖业的地位重要性显现出来。不少福建商人长年从事上海、台湾及闽、浙间以蔗糖为主的海货贸易,如福建沙船世家郭氏、上海巨商张元隆等,皆资本雄厚。(6)甲午战争后,清政府割让台湾,攫夺了这片中国蔗糖的重要产地,而福建、广东由于天灾人祸,糖业不见起色,国内则人口日增,消费日益增长,致使中国成为依赖食糖进口的国家。显赫了三百年的中国蔗糖海商竟然在西太平洋上绝迹。中国最初进口的为吕宋糖,由华侨行号所贩运,以后又有英国人在香港设立怡和、太古两糖厂,采荷属爪哇所产之原料糖炼制精糖运华竞销,迄甲午中日战争后,台湾被日本所占,日本人在台湾广植蔗田,创设糖厂,炼制精糖。开始由日籍华侨到上海推销,继则由三井、三菱、铃木、增幸、高洋等洋行经销,与英商怡和、太古之糖竞争,由于日人之糖系在台湾自种自制,较太古、怡和从爪哇采购炼制成本低,因此日本商人占优势。以后,广帮商人由香港运入爪哇糖。因此从1916年起,洋糖大量倾销,上海方面土糖销路殆尽。(7)民族制糖工业因此一直萎靡不振。1919年全国产糖22.5万吨,其中四川15万吨,广东3.75万吨,江西1.5万吨,广西1万吨,其他省1.25万吨。1921年在国内食糖产量略增,糖价下降之际,菲律宾、爪哇等地的外国白糖大量倾销我国,年进口糖量达35万吨,1929年进口糖竟达89万吨。我国蔗农被迫放弃种植甘蔗。民国三十八年。全国产糖90万担左右,比1936年减少53%。到处蔗田荒芜,糖寮倒闭,一派衰败景象。(8)洋糖进口势不可挡。从民国元年到抗战爆发前,中国洋糖进口仅次于棉织品。这样糖业经营区域由乍浦转移到宁波、上海。上海糖号荟萃,又加处于中国南北水陆交通的枢纽,成了近百年洋糖转运之总汇(9)。
一、同乡与同业:复杂的渊源与发展
上海糖业的繁荣孕育了传统的糖商业同业组织的兴起,其活动轨迹也比较清晰和富有特色。至少在道光末年,豫园点春堂已是上海糖业集议之所(10)但它同时也是上海闽商的同乡会馆。现代意义的同业公会则在1930年才成立,两者之间无论在制度和成员身份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但确实又有着渊源关系。因此,上海糖业同业组织的发展脉络横交竖会相当复杂。首先我们能找出它由同乡同业组织演进到同业公会的一个基本线索。其发展既有内在蜕变的因素,也有政府制度先行的推动。其次自晚清到民国,真正覆盖全市的糖业同业组织,包括同业公会从未形成,即使是1930年成立的糖商业同业公会,尽管在章程中声称全市糖业字号都是它的会员,而事实上并非具有完全的覆盖面。第三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中,中国蔗糖流通路径和经营方式仍然与地域商人关联较强,在很长时间里糖业同业公会与同乡组织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是就出现同业公会、会馆和公所并行不悖,惯例与制度并行,传统与现代交织。
上海的糖业同业组织的起源与发展一度与乡帮或商帮组织密不可分。从明清到抗日战争爆发之前,在上海开设糖行是必须有充分的实力与信用的。上海糖业的创始经营者“以福建帮商人为多,宁波帮商人次之,镇江帮及本帮又次之。”(11)“黄浦之利,商贾主之。每岁番舶云集,闽、粤人居多。土著之远涉重洋者,不过十之一、二,皆于东城外列肆贮货。利最溥者,为花、糖行。”(12)这大多缘于自元明朝代起,福建、广东是世界主要产糖区,福建人掌握着制造优质白砂糖的技术,福建的白糖畅销天下。广东商人也曾在这个行业与福建商人并驾齐驱,两省比较,广东糖业渐盛于十七世纪中期,产量甚至超过福建。(13)但十七世纪上半期闽糖多于粤糖,中国外运的糖多来自于闽。福建糖商驰骋西太平洋近300年。清代以后,福建糖业衰弱,福建商人主要从台湾将糖运到上海。甲午战争后,糖业贸易中心转移到上海后,在上海实际经营批发者多为宁波帮商人,而福建、广东帮商人只以“号家”名义(当时大型批发商称“号家”,小型批发商称“行家”)在产地采办贩运以供糖行批发,并不直接销售。而上海糖行只营批发业务,也不直接赴产地采购,这样的状态一直延续至1932年,糖行在广州设庄采办时为止。1927年前,上海糖业同业有南市、北市两帮。南市帮之组织为点春堂;北市帮之组织是集益堂。南市帮专营糖类;北市帮则兼营其他商品,诸如油粮北货等。点春堂和集益堂都兼有同乡同业的性质。直至1930年糖商业同业公会成立,两帮始合而为一。而此时福建商人和广东商人在其中已稍占籍贯优势了。除此之外,为推销土糖,产地各帮也有在上海设立字号的,他们则各有组织。如广东帮属于广安堂;潮汕帮属于潮惠会馆;福建帮属于泉漳会馆、晋惠会馆和兴安会馆等机构。
上海创立时间比较早,并且与后来的糖商业同业公会有直接渊源关系的同业组织是点春堂。亦称南市糖业公所。一般认为其创立时间为1825年,(14)然而,根据建国初期海味杂货业从业人员的回忆,则要上溯至1760年。(15)最初,它是福建汀州、泉州和漳州花糖洋货商人的同乡会馆。花糖是指棉花、食糖。洋货是指南洋土产诸如淡菜、檀香、鱼翅、海参等。商人们将闽粤的糖及洋杂货(主要是糖)运到上海并转销各地,然后在上海收购棉花南运。闽南俗语“糖去棉花返”便是反映这样的过程。由于生意兴隆,就在1760年福建花糖商人出资买地,建造了点春堂,显然,一开始它主要是一所同乡会馆,会馆中的商人主要从事糖、棉、海味杂货等的贩运,因此会馆中的商人主要是糖商,兼营海味杂货或专营海味杂货商。1853年上海小刀会起义爆发,点春堂卷入其中,成为小刀会起义福建首领陈阿林的指挥部。1855年,清军镇压小刀会,点春堂遭到严重破坏。1860年又被洋枪队借驻,并建造洋楼。据糖业公会留下的资料可知,同治年间,“上海县以豫园迭遭兵燹,筹款善后,乃将邑庙豫园公地,召集各业分业认购,承粮管业,藉以保存古迹。”于是糖业出资认购点春堂,“醵资兴修,辟作固定会所,‘糖业点春堂’由此肇始。其时之组织名称曰:‘糖业公所’。”采取董事制,由同业推举,并同时推举一家商号每年轮值司年,执掌收支,“略具同业公会之雏形。”(16)
上海市海味杂货商业同业公会资料则认为,咸丰十年,糖商、海味商和建帮花糖商与借驻点春堂的法军商议,出资二千两,作军队撤离和建造洋楼之费用,最终赎回了点春堂,其中糖商出资一千两,海味商、建帮花糖商各出资五百两,因此海味商得点春堂百分之二十五的产权,“遂形成本会组织雏形”。同治初年,海禁大开,糖业与海味业经营都大大扩大,同治十年,三帮正式“各树一帜”,海味业初称“点春堂商会”,光绪末年改称“点春堂洋货同业”。(17)
尽管两者材料稍有不同,但根据20世纪50年代,上海市政府对各业组织整理留下资料表明,糖业、海味杂货和建花业共同拥有点春堂的产权是毫无疑问的,只是共同拥有起始于什么时间尚不能肯定。但至少我们可以这么认为:小刀会起义尘埃落定后,点春堂的同乡组织特色减弱,同业特色愈加突出,糖业与海味业同业组织的分道扬镳,已成趋势。这样就导致同治初年先是糖业、海味杂货业与建花业分立;1871年(同治十年),海味杂货业独立(18)于是花糖洋商一分为三,而“糖业公所”和“点春堂洋货同业”分别成为糖业与海味杂货两业同业公会之雏形。1924年,糖、洋货、南货、北货、杂货等九业成立糖洋南北杂货联合公会,集资在中华路置地造屋,建立交易会所。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出台相应政策,规定各业须分业设立同业公会。“糖业公所”便改名为“上海市糖业同业公会”。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糖业同业公会”并未涵盖全市所有糖业字号,它主要是上海糖业大批发商的一个同业组合,另有一些食糖零售商和兼营糖洋杂货的商号,仍然依附于各自地域会馆,或者从属于南北货商业同业公会和转口商业同业公会。这一特点很大程度上缘于闽商与粤商的经营特点。明清时期,泉州、厦门已是世界闻名的中国进出口大港,鸦片战争后,海外航线“被外国洋轮所占夺”,(19)泉州航运业开辟了北线(北洋航线或北郊)和南线(申郊或宁波郊)。北线即泉州与华北间的航线。自泉州港起航,满载糖、龙眼干、茶叶、海纸、瓷器等,路经福州、温州、宁波、上海以至青岛、烟台、威海卫、天津、营口、牛庄、大连等港。然后从北方运载到泉州的是豆饼、生油、冬粉、高粱、黄豆。此线一般直航泉州,但有时运载尚轻,回航时停泊上海,运载芜湖米、海州面粉、上海的棉花以及杂货。南线则从泉州载糖和龙眼等到上海或宁波,再从上海、宁波运回土布、棉花、杂货等。这样,闽商中的泉州人、仙游人和粤商中的潮帮,不少是糖的贩运商或兼营蔗糖的杂货、海味商。不少还从事这些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潮州商帮的潮糖杂货业,潮糖杂货业有自己的同业公会,相当长时间从属于潮州会馆,潮州地区的气候与土壤也适合种植甘蔗,潮州地区农村种蔗制糖相当普遍,故潮州商帮经营潮糖的占相当比例,但他们往往也兼营杂货业。在运糖的同时还贩运一些陶瓷、刺绣、柑橘、茶叶、杂咸、干果、鱼脯、菜干、土布、土纸、麻纱、渔网、竹器、菜籽等,同时他们的字号很多也经营进出口业务或转口业务,经营手法比较灵活,市场需要便着手贩卖。潮州商帮究竟拥有多少这样的商号,如今尚无确切数字,根据20世纪30年代的潮糖杂货业同业公会登记,例有47家,而未登记者还有不少,未入会者难于计数。(20)我们可从抗日战争时期有案可查的18家潮糖杂货字号,清楚地了解潮帮潮糖杂货业的状况。
下表所示,潮糖是潮商们经营的主要商品,但不是唯一的商品。他们还经营杂货,并做进出口生意。因此这些商户都归上海市转口业商业同业公会。
潮州商帮潮糖杂货业一览表(21)
除此之外,抗日战争中及1948年后,在一些经营南北货的商店中出售户口糖,1927年时有300多家,1948年时增至1000家。(22)基本上是零售店,他们并不是糖商业同业公会的会员,而是属于另一个同样有着悠久历史的同业组织——南北货商业同业公会,由1917年成立的南货公所发展而来,会址在小东门康家弄42号。20世纪40年代,由于糖业的新工艺和新品种产生,糖业同业组织中又出现了一个新成员——冰绵炼糖工业同业公会。冰绵糖的制造约出现在1910年。在这之前,国内销售之冰糖,基本来自于闽粤,称建冰和广冰,也向美、德等国进口,1920年后,还从日本、香港进口。由于国内产量有限,而进口冰糖又价格昂贵,通常高出砂糖50%以上。因此上海糖商设法用砂糖加工制造,最终获得成功。这项技术是由上海的江西人所首创,糖商刘凤池雇用江西籍制冰糖工人,集股组织上海冰糖厂,此后糖业中人纷纷仿制。制造冰糖所剩之糖浆再加砂糖,被研制加工成绵白糖,销路大开,这样不仅冰糖成本下降,又能替代进口之精糖。一开始,一些糖商自制批发,随着砂糖加工厂的崛起,成立新的同业组织便成自然。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冰绵炼糖工业同业公会与糖商业同业公会关系密切,参与捐资设立糖业中学,冰绵炼糖业子弟因此在学校中取得了与糖业子弟相同的优惠待遇。
二、组织形态和职能:传统与现代并存
学术界一般认为,同业公会是近代同业组织的一种进步形态,民国时期,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许多因素促使同业公会有了极大的发展,而会馆、公所作为传统的同乡组织则普遍衰弱。就全国而言,这样的判断大致没错。但在上海,资料显示的却是这样一个事实,即民国时期也是同业公会、公馆公所,甚至同乡会同步发展的时期。一方面相当多的会馆公所改进了组织制度,活动能量仍然很大,部分地起着同业公会的作用。另一方面,同业公会尽管都有颇为进步的章程和进行了一些制度创新,但仍然带有相当传统的印记,同时延续着会馆的某些职能。同业公会与会馆也有着相互渗透的关系。在糖业领域,同业公会通过会馆与会员订立协议的事例不在少数。同业公会的慈善事业则是会馆的这方面职能的延续。
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的成立和组织制度的设立与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工商同业公会法》有直接的关联。尽管一般而言,行业组织的近代化是与行业的进步与繁荣相一致,晚清民初上海糖业已是非常成熟的行业,糖业的同业组织也已走过百多年的历程。1930年以前的点春堂也已完全突破了乡缘束缚,机构制度很大程度上吸收了法制化、民主化组织体制的要素,但1930年前的上海糖业组织无论是规则还是机构运行都还不够制度化和程序化,而后来的糖商业同业公会则有着完备的章程和一整套有序的运行机制。这与民国政府的《工商同业公会法》等相关法则的指令性和指导性密不可分。1930年后的上海糖商业同业公会采取的是民国时期通行的委员会制度。会员大会采用记名式投票,选举由15人组成的理事会、5人组成的监事会,并同时选出候补理事5人,候补监事2人。理事会设5人常务理事,然后由常务理事以记名方式投票选出理事长一名。理监事任期均为4年,每2年改选半数,不得连任。(23)理事会还须从会员中选出一家“资望较著者”任“司年”,“负保管资产之责”,“任期以一年为限,在四年之内不得连任”(24)所有办事人员均有理事会聘任,有主任秘书1人,秘书1人,总务1人,会计1人,事务员18人,工友6人。(25)公会的例行活动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会议每年在春秋两季各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理事会认为必要的时间召开,也可以由会员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请求或监事会函请召集。理事会每月至少开会一次,监事会每两月至少开会一次。显然它的活动规则更显制度化,会务也具有透明度,已不能与早年会馆大小事务总掌握在一、二会董手里同日而语了。
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日常最重要的活动是以茶会方式进行的行市议价和商业交易。有一种观点认为,同业公会的这种活动是行业垄断行为,不利于行业经济的发展。笔者以为,就上海糖商业发展而言,这样的判断是可以商榷的。上海糖商业同业公会一般选择固定的场所和时间“以定每日之行市,各会员入场交易须凭本会所发之入场证及证章,以免业外人羼杂。”(26)公会理事会还从理监事中推选三人义务管理,另有事务员2人,再雇工友3人,专门照料,所有交易价格按日都有报告。一般台糖价格由台湾糖业公司核定市价,涨落由会员自行议定成交,土糖则由买卖双方洽议。(27)最初交易市场在南市陆家宅桥万云楼茶楼,往往是同业与客户自行集合交易。以后迁至小东门彤云街(即今嘉鱼路)。显然这其中既有同业核定价格成分,也根据市场交易行情,还是有相当市场化程度。这样的活动在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成立前已经存在。现有记载表明,1924年,糖、洋、南、北、杂货各业,集资在中华路购地筑屋,成立联合公会,并将此地作为联合茶会处所。1930年按规定分业成立同业公会,便将这一场所改名为“糖海南北杂货联合市场”。抗战爆发后,南市区陷入战事范围,糖业茶会便回小东门彤云街。上海沦陷后,业务基本停顿。1945年后,同业公会恢复交易,地点仍在原处,只是名称改为茶座。此时,订立了一些规章制度,只限于同业(批发业)交易。并派人现场管理。各糖行向零售商推销食糖则在联合市场进行。以后这些糖行为交易方便,择地自设茶会成为惯例。
糖商同业公会的会员身份与上海其他同业公会稍有不同。按1947年的章程,应该是“凡在本区内经营食糖商业之公司行号均应为本会会员”,会员依其营业性质分为“采办组”、“趸销组”、“零销组”。(28)但实际上,至少1937年前,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的会员基本上是大的商号,这些商号的主要经营方式是批发业务,即主要是大量整包趸批或以整包零拆批发,便于小型零售商批购,但并不零售,相当多的零售店一般属于南货业同业公会。(29)以后,广东路一带的商号以拆包零批较多,其他各区亦有部分同业兼营零批。批发对象“近而苏、浙,远及甘、兰、迪化。”(30)由于上海制作绵糖技术的出现,又有绵糖自制批发及自制零售者。直至1949年后主要是在批发与零售之间专营或兼营。
糖商同业公会历年会员数并不固定,1937年前的详细资料比较少,大致的数字是36年640户,37年662户,38年3月657户(31)1941年是163户。1942年至1945年会务中断,没有留下记录。1945年后的资料则较为完整。1948年的662户中,大型户22家;中型户41家;小型户92家。(32)
公会组织从1930年到1953年期间也发生过一些变故而至会务中断。1930年至1938年,共历四届理监委员,因抗战爆发,第四届任期延长至1941年。由于日军进入市中心区,会务才停顿。所有资产以点春堂保管委员会名义保管。伪南京政府统治时期,伪市商会策动糖业组织“上海区糖业同业公会”,当时各糖行已无业可营,只得吸收经售户口糖的零售商充作会员。抗战胜利前夕自行解散。抗战胜利后,1945年10月,由同业推举5人,经社会局批准成立组织整理委员会,重新办理糖商业同业公会的会员登记。1946年3月,整理完毕,选举了新的理监事,至1949年底共历二届。1950年1月,上海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会遴选糖业代表21人组成筹备委员,接收旧公会,组织新的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办理会员登记。1951年2月,召开会员大会,选举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然后报请上海市有关部门批准,4月正式就职。原定任期一年,正逢“三反”、“五反”运动,至1953年已出现因歇业辞职或病故空缺的现象,显示着日薄西山的气象。
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1948年度会员入会退会统计表(33)
糖商业同业公会会员增减表(1945年11月—1949年5月)(34)
糖商业同业公会会员增减表(1949年6月—1953年4月)(35)
附注:1950年1月实际数461户,内有废户96户。1950年4月至6月实际数111户,未登记者数字不计。1952年下半年度实际数182户,内有国营2户。
表中显示,1945年以后某些年份变化较大,有些年份是每月都会有增减。1945年重新登记,会员数逐年上升,最多达600余户。其中夹杂了不少已经歇业或经营情况不良,只凭着一纸伪社会局的登记证得以入会,并无足够的经营能力,1949年后,纷纷歇业退出。在认购胜利折实公债时,真正认购的只有340户。也就是说,认购公债的往往具有经营实力。
上海糖商业同业公会的组织制度、活动情况和发展进程表明,同业公会组织的制度化、市场化、民主化的程度还是相当明显的。它最后的衰弱主要在于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糖业所有制的变更,适合同业公会存在的基础消失了。
以上只是上海糖商业同业公会呈现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民国时期上海糖商业同业公会还表现出与传统行业组织、同乡组织千丝万缕的关系。资料显示,上海糖商业同业公会不仅与闽粤会馆有复杂的渊源,终20世纪50年代停止活动,它仍然与闽粤会馆关系独特。糖商业同业公会中的南市帮多为福建籍,其中一些会员分属泉漳会馆、晋惠会馆和兴安会馆,(36)同业公会“与各帮号家如有订立协议事项”,即由这些会馆“代表办理”(37)上海潮糖杂货业同业公会会址就设在潮州会馆内。1932年12月,潮州会馆曾召集郭乾、通安详、裕盛源等8家糖商讨论“糖业公会会员违章赴汕办糖案”。(38)同乡与同业即此可见一斑。
三、慈善活动与组织运作之基础
上海糖商业同业公会为了维系和保持同业组织的凝聚力,也设立一些为同业服务的福利事业和面向同业或社会的慈善项目。这些活动和项目主要分属两个领域:普及教育和面向社会的慈善救助。在这方面,它延续了会馆、公所的慈善职能,所不同的是慈善济助活动不是糖商业同业公会的主要职能,而且它主要面向同业成员,不像会馆的慈善活动是面向同乡进而面向全社会。不过,上海糖业一直是较为繁荣的行业,故糖商业同业公会的慈善济助活动在同业组织中还算是比较成功的。
糖商业同业公会投资较多的福利项目是建立中学和小学,为同业提供普及教育机会。糖业办学比较晚,1930年先办了一所小学。从其向有关部门呈请设立小学的申请中可知,糖业办学的重要原因是由于上海市内人口渐趋稠密,同业子弟就学不便;同时又可借机收回被淞沪警备司令部营房设计委员会所占的点春堂房产。(39)糖业小学的资金基本上由上海糖商业同业公会提供。先由同业公会基金一次性提拨五千元,除支出开办费约二千元外,余三千元作学校基金存储生息,以每年一分计约得三百元。然后每年再由糖业公会就同业所卖糖货每包抽洋一厘,以全年二千余包,计约可得洋二千元充作学校经常费用。这样学校全年资金之收入共约二千三百元。(40)
学校开设初计划设立低、中、高三级,学生数额在二百名左右,以后的规模大大超过了初时的设想。有资料显示,1946年学校已拥有六个年级,学生数额最高时近700人。
1946年校董会会议记录(摘录(41)
糖业小学基本上是一所福利学校。糖业公会对同业子弟的入学给予很多优惠。1946年内有公会函知同业子弟免费三名,又教员子弟免费三名。1947年2月全费人数399人,半费人数148人,免费人数40人,尚未缴费者23人。8月,全费413人,糖业半费99人,清寒半费60人,贫寒全免生42人,完全未付者2名,尚未付清者3名。收入58402500。支出87759665。
糖业子弟申请补助学费暂行办法(简摘)
一、(待遇范围与私立中学同)不得超过三人
二、(半费与补助)
(一)糖业子弟在本市其他公私立中小学肄业,其上学期成绩满七〇分或中等以上有成绩报告单证明者,为奖励起见,得申请补助其学费之半数,惟已获校方减免之数应加除算。
(二)本业抗日革命先烈遗族无人负担教育费者,除向学校申请获得全免学费外,得申请补助全部杂费。
学校的开支账目也显示,这不是一所营利的学校。
1946年
收学费:1935000元 杂费580000元 报名费16000元
共计:2531000
教职员工薪金:
校长:底薪月支180元,车马费8000元
主任五人:各支底薪160元
级任四人:各支底薪150
科任一人:支底薪140
其薪给均以100倍计算又各支生活津贴28000元,米贴10000元。
校役惠香月支薪津及米贴40000元
佣工工人各月支薪津及米贴30000元
共支698000元
办公预算每月82000元
20世纪40年代末,小学毕业的学生逐渐增多,而南市一带中学学生数额却显不足,于是公会一些会董薛梅亭、童裕成、李梅泉、陈庭芳等发起设立了一所中学。整个学校有4层教学大楼一幢、4层大礼堂一幢,宿舍与厨房一幢,另有一操场。学生约500人,这在当时规模实属不小。糖业中学同样对同业子弟优惠多多。首先是制定的收费标准取低廉:高中学费34元,杂费11元。初中学费26元,杂费9元。(当时教育局规定:初中35—50元。高中40—60元),同业子弟还一律减半。(42)据1947年董事会留下的会议记录可知:高中部89人,初中部407人,糖业子弟约占40%,全费生约占44%,业外清寒减免生约占16%。无论是小学还是中学,都各设董事会,由一些在法租界民国路、福建路和咸瓜街开设糖行的经理担任董事。他们基本上是江浙人。学校在起名、设定宗旨、经费运用、学生数额的确定等大小事务方面,均由董事会讨论议决。鉴于董事会的重要性,糖商业同业公会对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也有非常详细的条约规范。
糖业中学董事会章程:(简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部颁修正私立学校规程订定之。
第三条 本会为代表设立者兴学育才之旨以谋本校之发展并维持永久为目的。
第四条 本会事务所设于上海南市画锦路本校。
第二章 组织
第五条 董事定为15人,第一任董事由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理监事会推选二人组织之,均由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聘任。
第六条 董事膺选之资格如左:
一、对于教育事业素有研究者
二、业中领袖素孚众望者
三、赞助本校向具热情者
第七条 本会得聘请社会贤达热心教育者为名誉董事。
第八条 本会由董事互选董事长一人依据董事会议决议案主持会务并为对外之代表。
第九条 本会由董事互选常务董事五人(董事长为当然常务董事)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第十条 本会事务分为下列三组:
总务组 财务组 文书组
以上三组由董事会议推选董事分任之于必要时得另聘职员办理。
第十一条 董事任期二年,每二年由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理监事会及冰绵炼糖工业公会理监事会依照原推选之员额比例改选之。连选得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均为义务职,不支任何费用。
第三章 任务
第十五条 本会之任务如左:
一、校长之任免
二、经费之筹划
三、预算及决算之审核
四、本校财务之监察
五、基金及其他财产之保管
第十六条 学校行政由本会选任校长完全负责办理,但本会有督促改进之权。
第十七条 本会于每学年终结后一个月将左列事项连同财产目录呈报上海市教育局备案。
第四章 会议
第十九条 本会于每学期内开常会两次,必要时得召集临时会议均由董事长或常务董事召集之。
第二十二条 常会暨临时会议均须由董事过半数之出席,出席人数过半数之同意方能决议。可否同数时则取决于主席。
第二十三条 董事因重要事故不能出席时,得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表,但每一董事同时不得为两人之代表。
第二十四条 校长得列席会议。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如有未书事宜悉依部颁修正私立党校规程办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会议通过后呈报上海市教育局核准施行,其修改时亦同。
1948年
单就上海糖商业同业公会的两所学校的经营情况看。绝非是营利机构,得以维持的最大因素是同业公会经费的捐助。民国政府的公会条例规定,同业公会不是营利组织,故不可以有营利活动,事实上,糖业公会与沪上许多公会一样,组织运作和同业的福利,都是需要经费支持的。同业公会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于两种途径:会费收入、举办事业时征集事业费。还有一部分房屋租金收入。行业的兴盛、会员经济实力决定了公会的经济基础。糖商业同业公会所容纳的都是大商号,这保证了它具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得以维持了近80年。20世纪50年代初,从糖商业同业公会移交给政府的财产登记册来看,虽经战火与政治动荡,公会的动产与不动产仍然比较可观。因此它的经济运作手段是值得探究的问题之一。
公会对会员的会费有比较详细的规定。会费通常分入会费和月费两种。入会费规定一律交纳“国币拾万元于入会时一次缴纳之”,(43)月费的收取有一些变化。一般是“依据各会员承销台糖额,分为甲、乙、丙、丁四级,甲级十二元、丙级十元、乙级十元、丙级八元、丁级六元,按照基数,以当期生活指数计算、并附收糖业小学经费、恤嫠费、公益捐等,基数四元,按每季月份开始,三个月收取一次”。按1947年章程规定:“月费依其资本额计算之单位缴纳,每一单位月缴国币一万元,于每季开始时汇缴之。”退会时会费概不退还。事业费的分担,每一会员至少1股至50股。事业费总额和股数总额由会员大会议决,再呈报同业公会主管署核准,会员退会时,以退股时公会事业财产状况核算为准,均可以金钱抵还。(44)解放初期,会员营业状况不均衡,为减轻会员负担,对月费进行了改革,月费最低数额“改为一律收取月费基数十元,爰经理监事会议,比照各业计算发薪标准及市商会意见,折中以每元基数以不超过食米三升为原则,并于会议时估计米价为一万四千元左右,拟定每月每户收取会费计人民币四千元。所有以前附收之糖业小学经费等一概免收。此后,如有关于各该项费用由会撙节统筹支付,藉可以减轻会员负担。(45)
公会的经费基本上“全恃会员月费收入”(46)支出方面,就是员工薪给、膳食费为大宗,由于糖业批发一直是利润比较好的行业,不管是按资本额确定月费,还是按承销糖数确定月费,这笔数字是比较可观的。除此之外还有一小部分房产收入,显然糖业公会的经费应该是很充裕的,因此糖业举办了小学、中学及大量的慈善捐赠。根据1955年10月糖商业公会呈给政府的房地产移交清册,(47)当时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还是相当可观的。
不动产:
一、上海糖商业同业公会会址,即:福佑路168号,点春堂地产,也是糖业小学旧址。晚清时由糖业洋货业(海味)建花业三业合购。糖业占产权四分之二,建花业、海味业各承担四分之一。嗣因建花业消失,该业土地由糖、海两业使用。经地政局划分,糖商业公会得其地面积一亩五分四厘七毫。建筑物是自建的钢骨水泥三层楼房及地上的附着物。糖业每季应承担上海房地产公司征收的代管土地租金人民币四十四元三角一分。其余尚未划分中的五开间楼房由海味定公会使用、另外则归糖业小学使用。
二、阳朔路47号至51号,47号三层楼房三开间房屋两进。51号三层楼三开间房屋两进。此项产权出租给裕丰糖行六幢、聚安行六幢。租金每六幢为折实单位880个。
三、南市三牌楼画锦路111号,私立糖业中学校舍。
1955年改名为“私立文建中学”。基地面积三亩三分七厘五毫。有1947年所造钢骨水泥九开间三层楼房一幢,钢骨水泥四层楼大礼堂一幢,六开间三层楼宿舍一幢。此项产权由会员捐资购筑。
四、糖洋南北杂货公会,地点:中华路61号。此产业是1924年由海味、南货、北货、熟食、桂圆、南北杂货、拆兑等七业会员集资购地建筑。基地面积五分二厘四毫,糖商业公会占百分之五十三强的产权。有钢骨水泥七开间四层楼房屋一幢,糖业产权为百分之五十三强。1932年蜡业、芝麻两业加入,核定基金数额为法币七万一千九百六十元整,以此计算,则糖业应占产权为百分之五十三强。1946年10月,因修理房屋,各业按比例都有增资,糖业增加资金法币八十五万零五千元。
五、租赁权,小东门嘉鱼街23号会所房屋一部分是向义品地产公司租赁,三上三下六间,月租为折实存款一百二十个单位。其中楼下三间分别租给同庆号二间、慎康号一间。房租与同庆号、慎康号分摊。另一部分向浙江饭店租赁楼面五间,月租并不固定,按照义品公司之租金九折给付。
动产部分:
黄金大条22条,计重二百十七两七钱九分。黄金小条五条,计重四两九钱零分三厘。银元四枚,人民币六万八千六百七十元整。
上海糖商业同业公会的缘起和发展说明,明清以来上海糖商业的繁荣是上海商业组织孕育发展的基础;上海糖商业同业公会的产生与闽、粤商人及其会馆公所有着极大渊源关系;在民国政府有关同业公会法的指令性指导下,上海糖商业同业公会从制度到机构运行表现出了同乡与同业交织、传统与现代并存的特性。
【注释】
(1)本文刊于《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1期。
(2)嘉庆《上海县志·风俗》。
(3)(清)谢占壬:《海运提要》。
(4)《制糖工业报告书》,中国经济档案,卷号:04‐149。
(5)杨光辅:《淞南乐府》,《上海滩与上海人丛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6)《新民晚报》1983年2月25日。
(7)《上海市糖商业历史纪要》,上海档案馆S352‐3‐1。
(8)《制糖工业报告书》,中国经济档案,卷号:04‐149。
(9)《上海市糖商业历史纪要》,上海档案馆S352‐3‐1。
(10)《上海市糖商业历史纪要》,上海档案馆S352‐3‐1。
(11)《上海市糖商业历史纪要》,上海档案馆S352‐3‐1。
(12)王韬:《瀛壖杂志》,《上海滩与上海人丛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8页。
(13)余也非:《中国古代经济史》(重庆1991),第732页。
(14)《上海县续志》。
(15)《上海市海味杂货商业同业公会》,上海档案馆S349‐1‐1。
(16)《上海市糖商业历史纪要》,上海档案馆S352‐3‐1。
(17)《上海市海味杂货商业同业公会》,上海档案馆S349‐1‐1。
(18)《上海市海味杂货商业同业公会》,上海档案馆S349‐1‐1。
(19)苏秋涛:《近代泉州航运史略》,中国人民政协福建省泉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泉州文史资料》第12辑,1982年(内部发行)。
(20)郭绪印主编:《老上海的同乡团体》,文汇出版社2004年版,第110页。
(21)郭绪印主编:《老上海的同乡团体》,文汇出版社2004年版,第111—112页。
(22)《南北货商业同业公会(原南货业)历史沿革》,上海档案馆S394‐3‐1。
(23)《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章程》,上海档案馆S352‐1‐2。
(24)《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章程》,上海档案馆S352‐1‐2。
(25)《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报告概况》,上海档案馆S352‐4‐5。
(26)《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报告概况》,上海档案馆S352‐4‐5。
(27)《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工作报告表》,上海社科院经济所档案Q352‐4‐21。
(28)《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工作报告表》,上海社科院经济所档案Q352‐4‐21。
(29)《上海市糖商业历史纪要》,上海档案馆S352‐3‐1。
(30)《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报告概况》,上海档案馆S352‐4‐5。
(31)《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工作报告表》,上海社科院经济所档
(32)《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筹备会会员代表人名单》,上海社科院经济所档案Q352‐1‐3。
(33)《解放初期本会撰写会务概况及1948年度各项统计报表》,上海社科院经济所档案Q352‐1‐3。
(34)《上海市糖商业历史纪要》,上海档案馆S352‐3‐1。
(35)《上海市糖商业历史纪要》,上海档案馆S352‐3‐1。
(36)《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上海档案馆S352‐3‐1。
(37)《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上海档案馆S352‐3‐1。
(38)上海档案馆Q118‐9‐23。
(39)《1946年校董会会议记录》,上海档案馆S352‐1‐18。
(40)《上海私立糖业中学筹备委员会筹备会议决议案记录》,上海社科院经济所档案Q352‐1‐19。
(41)《上海私立糖业中学筹备委员会筹备会议决议案记录》,上海社科院经济所档案Q352‐1‐19。
(42)《上海私立糖业中学筹备委员会筹备会议决议案记录》,上海社科院经济所档案Q352‐1‐19。
(43)《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章程》,上海档案馆S352‐1‐2。
(44)《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报告概况》,上海档案馆S352‐4‐5。
(45)《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报告概况》,上海档案馆S352‐4‐5。
(46)《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报告概况》,上海档案馆S352‐4‐5。
(47)《上海市糖商业同业公会房地产移交清册》(1955年10月),上海档案馆S35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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