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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形势分析与预测

时间:2023-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甘肃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一是立法工作和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出台了《甘肃省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覆盖城镇职工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普遍实施。目前甘肃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7%,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54%。
甘肃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形势分析与预测_2011~2012年甘肃省社会发展分析与预测

甘肃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形势分析与预测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近年来,甘肃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四抓三支撑”发展战略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目标,针对甘肃劳动力资源丰富,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劳动力供大于求等特点,服务中心、把握大局,紧扣服务民生建设主题,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险保障能力全面增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规范完善,有力地发挥了社会和谐“稳定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社会公平“调节器”的作用。

一、甘肃社会保障工作发展现状

(一)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一是立法工作和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从国家层面讲,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这标志着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社会保障工作进入法制轨道,国家已从制度上开始实现社会保障对城乡居民的全面覆盖。从省级层面讲,甘肃省人民政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基本精神和原则,紧密结合省情实际,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把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抓民生的重要任务,从着力完善制度、强化扩面征缴、提高待遇水平、加强基金监管、改进管理服务等方面入手,促进了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的意见》,对合同制工人的招收、培训、合同签订、鉴证、在职与待业管理、劳动监察等问题提出了补充规定,巩固和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在巩固“两个确保”的基础上,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出台了《甘肃省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继续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制定了甘肃省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确保了新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合理衔接和新老计发办法平稳过渡。积极推进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大力发展作为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保险业,积极开展面向城乡健康、养老保险服务,提高全社会的保障水平。三是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从国家层面讲,制定实施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开展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建立并全面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国普遍实施,从制度上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对城乡居民的全面覆盖。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基本建立。覆盖城镇职工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普遍实施。从甘肃实际看,已经初步形成了包括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为主干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框架,并推动企业年金、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建设,在全国较早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村干部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在条件较好的农村启动了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截止2011年,甘肃已有34个县(区)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进度走在全国前列。农民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后,又实现了“养老不犯愁”。经过多年努力,甘肃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从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从覆盖城镇就业人群向覆盖城乡居民,从单一层次保障向多层次保障的转变。

(二)保障人群迅速扩大,加快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

积极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建设,逐步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扩面征缴和监管,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用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止2010年底,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见图7-1)、城镇基本医疗(见图7-2)、失业(见图7-3)、工伤(见图7-4)和生育保险(见图7-5)的人数分别达到了242.5万人、589万人、164.2万人、130万人和82万人,五年来的增长率分别达到4.21%、25.48%、0.3%、13.16%、14.86%,按统计口径覆盖面分别达到86.6%、99.1%、96.6%、46.07%、73%和46.07%[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已达到95.7%。与此同时,甘肃在解决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方面,也取得了不少成果,至2010年底,甘肃已解决4.54万名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累计解决各类关闭破产国有企业26.37万名退休人员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有近6万名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养老保险问题被称作第四大历史遗留问题,根据甘肃省政府的要求,在白银、金昌、嘉峪关5户企业先行推动后,已在全省全面展开,预计将解决近20万原企业“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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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 甘肃历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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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2 甘肃历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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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3 甘肃历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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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4 甘肃历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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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5 甘肃历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单位:万人)

(三)待遇水平较大幅度提高,改善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新形势,甘肃根据中央要求,加大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的提高力度。一是不断提高养老医保等待遇。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甘肃已连续7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各市(州)均提高了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见表7-1)。目前甘肃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7%,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54%。先后4次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一类地区由最初的110元/月提高到375元/月,待遇水平实现了翻番。连续6次调整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伤残津贴增加到人均1105元/月[2]。二是不断改善发展与民生相关的保障事业。政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积极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为民办实事,增强社会和谐基础。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合理配置资源,调整学校布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卫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农村医疗机构建设力度,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和医德医风建设,保障医疗安全。三是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近年来,甘肃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省委、省政府优先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首先是适时出台保障政策。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制定出台受灾群众生活保障的有关政策,为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制度保证。其次是妥善保障受灾群众生活。各级有关部门迅速反应,在灾发的12小时内就搭建帐篷,安排学校教室、活动板房,集中安置受灾群众,做到受灾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第三,优先实施灾区群众饮水、道路、就医、上学等基本生活保障和公共服务项目。“十一五”时期,甘肃社保覆盖范围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各类企业,从单位职工扩大到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从省级全面统筹发展到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表7-1 2010年甘肃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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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甘肃社会保障工作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开拓创新,更好地履行中央赋予的各项职责。一是不断增强责任感。社会保障工作既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近年来,甘肃省委、省政府从全局、战略高度,从实现新的历史任务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社会保障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深了对劳动保障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这项“温暖工程”、“民心工程”抓紧抓好,管理和运营好全省社保基金这笔“保命钱”,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认真总结经验。坚持过去工作中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深入探索社保基金管理运营的特殊规律,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从甘肃社保基金在运营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入手,研究甘肃社保基金的市场化管理与安全运行所需要的路径。三是积极探索发展壮大社保基金的新途径、新模式、新办法。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费征收力度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以及企业破产改制逐步完成,宏观经济环境逐步改善,全省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和基金规模迅速增长。以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为例,自2006年以来,基本实现了保费收入大于基金支出,扭转了多年来靠中央财政补助实现收支平衡的局面,达到初步自给自足。止2010年底,全省城镇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总支出及基金累计结余有了大幅度提高(见表7-2),分别是2005年的2.7倍和4.4倍,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表7-2 2010年甘肃城镇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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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服务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近年来,甘肃社会保险事业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逐步得到加强。一是制定了统一的保障管理办法。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失业保险业务管理规范,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市级统筹,开展了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利用项目对全省社保机构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规模型培训,共培训1913人次,同时,借助项目智力支持,印制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经办业务规范手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培训手册》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手册》。推动了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管理,成立了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稽核、信息披露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集中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二是坚持项目管理。省政府下发了《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省级财政分三年拿出5亿元,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逐步建设改善社保服务大厅,止目前已建成1个省级、4个市级市场服务中心,5个市级市场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20个县级市场服务中心已批准立项,将在近年全部建成。三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已有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2500个,并逐步向街道社区、乡镇村社延伸。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7%,其中纳入社区管理率达到75%。

二、甘肃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覆盖范围窄

有了制度全覆盖,更重要的是实现人群的全覆盖。据统计资料推算,养老保险在城镇包括各类企业、私营、个体、居民(不含现无制度的机关事业、在校大学生)还有110万左右的人没有覆盖进来;在农村还有1400多万人没有纳入;医疗保险城乡覆盖面虽说达到了95%左右,但应参保总人数与已参保人数还差100万人没有参保,同时还存在居民和新农合重复计算的“水分”问题;工伤保险还有50万人没有参保,且不包括农民工在内;生育保险参保率为45%,不包括城镇居民还有近100万人没有参保;失业保险动态性较大,按制度仍有15万人没有参保。从以上数据看出,扩大覆盖范围,实现人人享有仍然是甘肃当前和今后工作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二)地区间、险种间发展不平衡

受经济、自然等条件的限制,甘肃各地区间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地区间不平衡的格局长期以来没有大的改观,不利于全省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此外还存在各社会保险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职工养老保险较早建立了省级统筹制度,基金规模和待遇水平高,制度较完善,但企业与机关事业养老待遇仍有较大差距,城镇与农村各类养老制度存在的待遇差将长期存在。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地区间由于缴费水平和筹资比例等形成待遇差,有些甚至按照财政能力在年终由政府领导决定报销水平。2010年甘肃全面推动了职工居民医保市级统筹,但仍很不完善,统一缴费和待遇水平等关键环节仍然没有很好解决。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方面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工伤保险在基金征缴、管理和运用等方面还很不完善。生育保险由于开展得晚,参保人数少,基金规模小,发挥的作用还十分有限。

(三)信息化水平低

社会保障面对的是百千万亿人,各项数据以数亿计,是一个巨大且高效统一和相对独立的系统,没有信息系统的支撑,就像有车没有路。而且社保的覆盖人数由少到多,将来要走向全民社保,社保要“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百千万亿计的数据,没有信息化管理不行。一些国家曾因发生丢失社保数据而导致政局动荡的事件,这说明社保信息管理不是一件小事。近年来,甘肃省委、省政府虽说十分重视“金保工程”建设,但与全国多数省市和甘肃的实际需求相比,已直接影响和制约到实现规范管理,关系转移接续、直接结算、异地结算、预算管理、一卡通等工作。这就需要加快全省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覆盖城乡各类人群、连接各级服务平台的信息网络,不断提高社保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经办能力不足

在体制上,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到当前阶段,有些地方仍然不够重视经办能力建设,机构设置不全,结构不合理。在机制上,系统内部还没有形成整体、有序的运行机制,缺乏系统内的考核、激励、配合和有机协调的机制。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亟待提高。系统外部相关部位间还没有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撑的联动机制。在投入上,长期严重缺血,过去对几十个人的业务和现在对几千人、几万人的业务,没有相应增加基础设施和业务经费。没有服务场所或功能严重缺失,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应办的事由于没有钱办、少办或不办,如扩面、生存状况调查、稽核、宣传、培训等都受经费制约几乎无法开展,导致的结果是整体或局部止步不前、效率低下、隐形损失严重。

三、推进甘肃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实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和其他配套法规是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一项长期任务。一是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要认真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并与甘肃省情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制定推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工作方案,在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中率先建立符合省情、全面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险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要把《社会保险法》的宣传教育纳入“六五”普法和今后公务员普法的主要内容,广泛开展新闻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覆盖到每个角落,深入到千家万户,使每一个群众知悉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三是研究制定配套政策。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总结贯彻实施工作情况,研究制定甘肃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地方配套法规和规章的计划。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在探索实行统一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衔接办法、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整合和统筹协调发展、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村干部、被征地农民和新农保制度的有机衔接等方面不断应有适合省情的新举措、新动作和新成果,以加快建立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社保制度体系。二是逐步建立统一的工伤保险运行机制。要在规范工伤保险政策的前提下,确立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按照工伤职工工资补偿和伤残补偿的原则,建立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的、覆盖城镇各类企业的、统一的工伤保险运行机制。三是不断规范和完善生育保险政策。规范和完善生育保险政策,进一步确立全省统一的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提高生育保险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待遇,努力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稳步扩大覆盖面,促进生育保险向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健康轨道发展。

(三)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

为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甘肃社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结合甘肃实际,进一步明确甘肃社会保险扩大面、加强保费征缴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要以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以解决“五七工、家属工”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为契机,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力争“十二五”覆盖到9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以2011年第三批试点范围扩大到40%的县为机遇,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新农保试点地区适龄农民普遍参保缴费,力争“十二五”中期实现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要以城镇居民、大学生、困难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巩固和扩大覆盖面。建立实行全民参保登记制度,挤压重复参保和补贴的水分,力争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失业保险要将所有企业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特别是将通过市场机制招聘职工的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为基点,以事业单位、服务型企业、高风险企业等为重点,巩固农民工参保成果,彻底解决“老工伤”问题,全面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要继续推动扩大面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有大的突破。

(四)进一步提高待遇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2011年起提高待遇的重点要放在居民医保和工伤保险,并随最低工作标准的调整,适度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居民医保的重点:一是在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00元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省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二是全面推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减低大病、重病患者的个人负担。三是进一步完善市级统筹。为此需要研究解决的是在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较大幅度提高后,如何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研究在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后的筹资标准,统筹项目;研究如何将门慢病纳入统筹以及病种项目、报销水平等;研究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水平的具体措施;研究建立连续参保缴费与待遇水平挂钩的激励机制;还要研究控制基金结余、付费方式改革、完善职工医保、全面落实医改政策和年度重点任务的一系列问题。工伤保险重点:在贯彻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大幅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政策,落实工亡家属一次性补助金全国统一为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的标准,相应提高各等级工伤伤残人员津贴标准。

(五)进一步提升统筹层次

要落实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一是研究基础养老金全省统筹方案。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重点是强化政策统一规范和预算管理的执行,特别是解决未参保集体和“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后,要加强收支预算的监控。二是推进城镇医保、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实现地市级统筹。要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可以是统收统支,也可以先建市级调剂金。进一步完善现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在保证基金略有结余的情况下,研究减轻患者个人负担的办法。要实现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结算方式的统一和规范。三是积极探索解决未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要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上,探索解决学生、儿童、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老人以及未就业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通过多渠道落实参保资金,解决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四是不断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失业、工伤医疗、康复管理措施,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试点,积极稳妥推进老工伤人员纳入社会统筹。同时,省上还要制定办法,进一步加强失业、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

(六)进一步增强经办服务能力

要把加强社保经办能力建设作为继“金保”工程之后的又一个重要的基础工程来抓,逐步实现社保经办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一是加强平台建设。要围绕提供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加强公共资源整合,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省、市级市场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市场化业务,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市场化配置水平。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各项社会保险经办规程,切实做好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积极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和按人头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式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制度。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全省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作用,依托“金保”工程网络,实现部、省、市、县的数据联网和上传;利用部配发的新农保统计软件,实现新农保数据统计的信息化;加快建设全省医疗保险数据库,实现全省医疗保险信息共享。四是着力加强基层社区服务能力建设。要着力加强基层社保服务基础建设,健全社会保险工作机构,充实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经办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

四、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形势预测

当今世界,全球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这种态势使世界经济的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具有活力。在这种背景下,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比以往任何时候处在变革之中。养老保险方面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全民津贴型。即向超过一定年龄的所有居民发放津贴。这种全民津贴型又可分为对居民收入进行调查和不进行调查的两种方式,前者如南非,后者如丹麦和瑞典等。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则是两者均采用的混合型。二是社会保险型。即向受保老年人提供津贴,津贴从其完成就业年限或缴费年限为基础计发。这种制度在养老保险中最为普遍,德国、美国、意大利、日本、瑞士、菲律宾、巴基斯坦等国都实行这种模式。三是预防基金型,或称公积金制。即在缴费人到达规定年龄时,发给其一笔相当于缴费总额的本金,并附加利息(有时本金转换成年金形式发放)。如新加坡、智利和斯威士兰等就实行这种模式。医疗保险方面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全民医疗保险。即所有人均可享受医疗保险,如英国、法国及大部分北欧国家。二是部分医疗保险。即一部分人可享受医疗保险,而另一部分人则无享受医疗保险的资格。失业保险方面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在大多数国家实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又可细分为强制型和自愿型两种。二是在少数国家实行的失业救济制度。即由公共基金向失业者提供补助,但这种补助应根据收入情况进行核定。

全球经济一体化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机遇,扩大了国际市场,增加了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从而增加了基金征缴收入。但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对我国社会保障的稳定性、可靠性带来了现实冲击和潜在风险。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社会经济矛盾的多发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体制转轨能否顺利实现,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保障结构体系现阶段还停滞于社会保障的技术性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的理论指导与实践体系,还不适应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面向新世纪,我们只有深入研究并解决新形势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只有在认真学习和借鉴国外一切有益新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着力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福利国家。而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晴雨表”、“助推器”和“稳定器”的甘肃社会保障部门更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在从省情出发的前提下,以全局的视野,更加理性的思维,认真审视已经走过的路程,从而科学把握社保发展规律,在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推进社会保险制度统一,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等方面迈出改革的新步伐,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为甘肃跨越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执笔人:许尔君

【注释】

[1]资料来源: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工作卷)2011

[2]表1、表2及文中数据来源:甘肃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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